【熱門】轉讓合同模板錦集9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轉讓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轉讓合同模板錦集9篇

轉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由於經營的需要,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 賓館轉讓乙方經營,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 賓館整體轉讓乙方經營。

二、甲乙雙方約定,該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整,經營權即由乙方所有。

三、 ,乙方如需變更,甲方負責提供協助。甲方負責協助乙方續簽該酒店房屋使用協議。

四、甲方把賓館現有的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全部轉讓乙方,包括櫃檯桌椅、空調冰箱、裝修、飾品等物品。

五、甲乙雙方協議生效後,賓館轉讓前的債僅債務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接管賓館後,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以後,如因甲方債務問題引發糾紛,對賓館經營產生影響的,甲方負責賠償。如因乙方經營產生虧空的,由乙方負責。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自願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千禧龍花園地下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的地下停車場,編號:

該車位爲劃線分隔,無封閉,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任何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小區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該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捌萬柒仟元整(8。7萬元),本協議簽訂及所有轉讓手續辦妥後乙方一次性付全款。

2、甲方收到乙方轉讓款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的權益)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3、轉讓後,甲乙雙方需到小區物業公司備案。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小區物業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手機號碼:手機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某某學生託管(以下簡稱託管),位於東泰路竹林鏡社區22棟301室,原爲甲方獨立經營。按目前市場行情估值,該託管全額轉讓費爲人民幣玖萬元。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願意轉讓該託管50%股份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即將該託管由甲方一人獨自經營變更爲甲乙方雙方共同合作經營。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用心經營託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份以及合作經營該託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及合作前提: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50%股份的託管無隱瞞不真實信息,保證託管目前經營地承租權的有效性,保證託管目前學生人數的真實性,否則甲方應在乙方提出終止合作的三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乙方肆萬伍仟元轉讓費以及入股資金的20%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其他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備註:託管房租押金3000元,甲乙雙方共同分擔,即各出資1500元。

二、轉讓款與支付方式:

甲方將該託管50%股份給乙方,共計人民幣肆萬伍仟元。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肆萬伍仟元人民幣作爲投資託管的入股資金匯入甲方指定的的賬戶。

三、託管設施設備歸宿: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託管內原屬甲方經營所需的設施設備(房東財產除外),則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不允許任何一方私自挪用或單獨處理。

四、財務管理規定:

1、20xx年8月30日之前的房租、水電費、煤氣費、僱傭員工的工資以及其他一切費用由甲方付清。20xx年9月1日之後,託管盈虧(含債權債務)則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即甲乙雙方按佔股比例分享託管的利潤,分擔託管的風險及虧損。

2、經營期間,託管實行嚴格的財務收支制度、簽字制度以及賬款分離制度(即甲乙一方管錢一方管賬的財務制度),並定期公佈賬目。

3、經營期間,託管的每月收入在扣除和預留必要支出後,在雙方規定的每月日期點上直接現金分成。不得以各種理由拖欠對方收益。

4、額外收入,如託管場地出租收入、週末以及寒暑假經營收入等,在扣除開支後的其餘收益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規定,則應在乙方提出終止轉讓或終止合作的三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乙方肆萬伍仟元轉讓費以及入股資金的20%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其他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3、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轉讓款,則按入股資金的20%支付滯納金和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導致股份轉讓終止或合作終止,則甲方承擔入股資金的20%違約金,並全額退還乙方的肆萬伍仟元投資入股資金。

4、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三條規定,則按不低於該設備的實際金額,付出相應賠償並現金衝公。

六、合作與退出機制:

1、合作期間,雙方必須遵守各自的職責,盡心盡力,取長補短。遇特殊事情,須相互商量,不得任何一方自行做主處理。

2、在託管經營困難或不利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轉讓股份,退出託管經營活動;在託管經營良好且盈利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遇婚育、家庭等特殊原因,準備退出託管經營活動,則需提前30天告知對方且股份優先轉讓給當前合

作的一方,並且退出一方務必在託管進入正常的經營狀態下,方可帶款(入股資金肆萬伍仟元+房租押金一千五百

元)退出合作。其餘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適用的貿仲委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九、生效條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今後協商解決。

轉讓方:受讓方:

年 月 日於福州

轉讓合同 篇4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___房屋轉租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轉租情況

甲方出租房屋與乙方,並同意乙方將自己位於將位於___(房屋面積共計___㎡)有償轉租給丙方作爲商務辦公場地使用。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並同意轉租___房屋予丙方。丙方次承租乙方房屋,享有以下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二、租期/租價/付款方式

1、丙方租賃此房屋期限爲20___年__月__日—20___年__月__日,月租價爲___元。

2、租金按___繳納。租賃房屋必須先交租金後使用(即付款方式爲預付)。簽訂協議當日丙方向方付清第一次房租款,丙方以後每次須提前___天預交下個月的房租。

3、押金:丙方入租前,須向___方繳納房屋押金___元(收據爲憑);在租賃期間,該押金不能衝抵房屋或物業費等;丙方退租時,到物業管理處據實結清物業各項費用,辦妥退房手續,甲方退回押金。

4、《房屋租賃協議》簽訂之日前,由乙方向物業管理處結清物業各項費用;《房屋租賃協議》簽訂之日起,由丙方向物業管理處交納在承租期間的物業各項費用。

三、服務及申請

在房屋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處向丙方提供日常維修服務,丙方向物業管理處提出申請,費用由丙方承擔。

四、門鎖管理

基於丙方使用安全考慮,丙方交齊租房押金及首期房租後,由丙方自行裝配新門鎖,自行保管新鑰匙。

五、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因甲方原因需提前終止協議時應提前30天告知丙方,甲方應賠付丙方的房租作爲違約金。

2、租賃期間,因丙方原因需提前終止協議時應提前30天告知甲方,丙方應賠付甲方的房租作爲違約金。

3、丙方租金逾期未向甲方繳納,甲方有權按日收取丙方違約金額___%的滯納金。丙方逾期未交超過10日的,視爲丙方自動放棄該房屋租賃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甲方收回房屋後該房屋內各項辦公設施由甲方自行處理,丙方無權干涉。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處理解決。

七、其他約定

1、甲方保證是唯一有權合法出租此房屋使用權的經營者,也是唯一有權向丙方收取房租者,其它任何人若欲代甲方向丙方收取租金,須持有甲方書面委託函。

2、丙方在承租期間及退租時,不得破壞房間原有結構;如有破壞,由乙方和丙方照價賠償。

3、丙方入租期間須自覺遵守本大廈各項物業管理規定,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應提前向物業管理處辦理書面申請,徵得業主及物業管理處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丙方退租時,自費固定裝修不得拆除或破壞。

4、丙方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房屋使用權。

5、協議期滿前___天內,甲方向丙方發出續約通知書;丙方若續約,應在續約通知書發出7天內續簽租賃協議,甲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丙方續租。若逾期未籤,視丙方自動放棄續租。

八、未盡事宜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九、本協議壹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中手寫部分或印刷部分,以及基於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日期:20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蓋章:日期:20___年__月__日

丙方蓋章:日期:20_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因此,既然房子是租賃的,轉租須經原出租方同意。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並遵照我國的有關規定,本着自願公平的原則,就店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爲人民幣_____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_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付款辦法:於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_____萬元;其餘款於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點交日期,並定於商行現場爲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一)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並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並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藉故推辭。

(三)商號現承租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並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_____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爲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願各負連帶賠償之責,並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簽名):_____保證人(簽名):_______

時間: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保證人(簽名):_______

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在榕江縣樂裏鄉樂裏村12組,購買山林一片,石昌兵、石偉等戶,面積350畝,自願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願意接受,經雙方協商,有關事項,特擬訂如下協議條款:

一、山林四底界,按原先甲方與樂裏村所籤的合同規定的四底界爲準。

二、雙方議定該片山林價格爲人民幣貳佰壹拾萬元整,付款方式:雙方簽字後甲方將應有的手續全部交給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時必須要有甲方的領條。

三、甲方保證該山林在合同期內無任何爭議和糾紛,如在本協議規定內出現糾紛等問題造成乙方不正常操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雙倍返還的購山林款。

四、該山林轉讓期限自合同簽字日起20xx年3月3日止,乙方必須將木材砍伐完畢,如有延誤罰款伍拾萬元。

五、涉及該山林原來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六、該山林自轉讓之日起,合同規定該山範圍內的一切

杉松木,均歸乙方所有,(包括合同內的土地使用權)。

七、甲方保證乙方通行(包括拉木材車輛通行)不受任何阻攔。但公路橋樑修整和公路跨方由乙方承擔。

八、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山林的林權證書,先林合同以及其它與此山林有關的所有證件等;都交歸乙方。

九、違約規定: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若有一方違約毀約,罰違約方伍拾萬元給守約方。

該合同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轉讓合同 篇7

甲方: 任祖雄

乙方: 謝金坤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施工升降機特簽訂本合同。

一、施工升降機基本參數:

1、施工人貨梯型號:

生產廠家:

出廠編號:

出廠時間:

2、載重量/每個轎箱 kg

最大安裝高度:m

二、施工升降機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

本租賃施工人貨梯僅限於在溫州市,用於工程。

三、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乙方擁有該施工人貨梯的所有權。

2、乙方委託甲方對該施工人貨梯進行租賃、安裝、保養、維修等事宜,乙方收取一定的費用。(具體金額在第五條相關費用里約定)

3、甲方只能使用 租賃公司對該施工人貨梯進行租賃活動,(該租賃公司法人爲任祖雄)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索取相應的費用。

四、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爲乙方提供機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施工施工人貨梯,不得提供國家明令淘汰和報廢的產品。

2、甲方應每日嚴格填寫機械設備檢查、運轉、維修和保養記錄。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具有相應資質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的合格報告、施工人貨梯出廠合格證、施工人貨梯生產許可證、等出廠所需的資料證件。如租賃需要,暫由甲方保管,本合同終止後交還給乙方並負責辦理過戶手續。

4、甲方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定期檢查和對施工人貨梯進行維修保養。

5、在租賃過程中所出現的安全、質量、安裝、保養、維修、不明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等一切事故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及時付給甲方貨款,如超出約定時間乙方應支付同期銀行利息給甲方。

五、相關費用:

1、付款之日起算租金(以銀行轉賬記錄爲準),每月租金爲¥10000元(壹萬元),每季度末付一次租金。新設備首次租賃週期爲一個工地完工。二次租賃年租金爲包乾價¥85000元(捌萬伍仟元),(期間不論該施工人貨梯是否已租賃他人使用)甲方承擔維修、保養、運輸、更換損耗配件等相關費用,最短租賃期爲四年。

2、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甲方承擔。

3、租賃過程中,如出現設備故障等原因造成施工人貨梯不能使用或長時間不用,乙方照常收取租金,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解決。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賃的施工人貨梯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補充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溫州市相關司法部門 ,根據有關程序進行裁決。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__貳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壹_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預付定金後生效。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轉讓合同 篇8

乙方(受讓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所稱探礦權,是指甲方已經依法取得、擬轉讓給乙方的勘查區塊的探礦權。

第二章 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三條 探礦權名稱 。

第四條 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

第五條 探礦權發證機關 。

第六條 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地理座標(附地理位臵圖

或勘查許可證拐點座標)。

第七條 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面積 。

第八條 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

第九條 探礦權所涉及勘查區塊的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第三章 轉讓方式、價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條 轉讓方式

甲方轉讓探礦權的方式爲(全部或部分權益及具體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 。甲、乙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具有審批權限的政府管理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 轉讓價格

該探礦權轉讓價格爲人民幣 萬元( )。

第十二條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訂立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支付甲方探礦權轉讓價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萬元,作爲履行合同定金。如轉讓成功,定金抵作轉讓金。

(二)甲方在收到定金後,即啓動該探礦權轉讓程序。乙方在探礦權轉讓程序啓動後 個工作日內,須支付甲方探礦權轉讓價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萬元。

(三)乙方在取得該探礦權登記管理機關《探礦權轉讓批准通知書》 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價款的全部餘款,計人民幣 萬元 ( )。

第十三條 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以進入甲方賬戶時間爲準。甲方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

第四章 雙方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責任:負責辦理探礦權轉讓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責任:

(一)協助甲方辦理探礦權轉讓手續,提供轉讓所需的各項資料,支付所需轉讓費用。

(二)按時支付甲方探礦權受讓款。

第五章 雙方陳述和保證

第十六條 甲方的陳述與保證:甲方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單位,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經採取所有必要的前臵行爲有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響其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訴訟、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處罰,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資產擁有完整、有效的處分權並保證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甲方保證對其轉讓提交給乙方的礦業權及其工作成果不存在虛假成分。

第十七條 乙方的陳述與保證:乙方是一家依法設立並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經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其作爲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義務,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響其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訴訟、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處罰,乙方保證對其支付甲方的資金擁有完整、有效地處分權,並保證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在未付清甲方受讓款之前,乙方對該探礦權不以任何方式轉讓。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地震、洪水、探礦權轉讓政策變化等情形。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視爲不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情況以信函或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由於甲方違約而造成合同終止。甲方須以乙方已付出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作爲違約金。並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其他費用。

第二十三條 由於乙方違約而造成合同終止。乙方已付定金及已支付其他費用全部作爲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八章 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以下情況發生時終止:

(一)雙方按合同約定完成探礦權轉讓,乙方應付款項全部付清。

(二)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三)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查不予批准轉讓的項目。

(四)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止達到連續6個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終止。

第二十五條 合同終止後,雙方按第七章、第十章等條款約定解決後續問題。

第九章 通知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變更通知和通訊地址,須在變更後2日內通知另一方。

第十章 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理解或履行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在爭議發生後30個工作日內就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向該探礦權登記管理機構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提起法律訴訟。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附件:1、××××探礦權證書(複印件)

2、區域地質礦產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探礦權引資勘查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所稱探礦權,是指甲方已依法取得、擬用以和乙方合作勘查的勘查區塊探礦權。

第二章 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三條 探礦權名稱 。

第四條 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

第五條 探礦權發證機關 。

第六條 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地理座標(附地理位臵圖和勘查許可證複印件)。

第七條 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面積 。

第八條 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

第九條 探礦權所涉及勘查區塊現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

第三章 合作方式

第十條 甲方以勘查許可證規定的勘查區塊探礦權及前期勘查成果作爲投入,乙方以貨幣投入,雙方合作開展後續地質勘查工作。

第十一條 甲方擁有的合作區的探礦權稱爲“原探礦權”,本合同生效後,原探礦權變稱爲“合作探礦權”,探礦權持有人名稱不變。

第十二條 甲方將原探礦權及前期工作成果作價人民幣 萬元。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後,乙方擁有合作探礦權的 %權益,甲方擁有合作探礦權的 %權益。甲乙雙方權益比例在雙方約定的勘查階段保持固定不變。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後續地質勘查的工作量及預期成果: 。

第十四條 乙方出資名目、時限及支付方式:

(一)獲取合作探礦權部分權益需支付甲方的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

(二)按雙方權益比例投入後續地質勘查的地質勘查資金,按照勘查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提前10個工作日。

(三)按比例承擔該探礦權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如年檢、延續及其他收費項目),及時支付。

第十五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付款金額和時間,將款項匯入甲方的銀行賬戶內。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以進入甲方賬戶時間爲準。

甲方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

第四章 雙方權益

第十六條 本合同第十三條所約定的工作內容結束後,合作勘查終止,並實施清算。

第十七條 本合同授予甲方擁有對合作探礦權、合作勘查成果的處臵權,包括:轉讓、繼續勘查或作價投資。

第十八條 雙方約定按以下規定之一處臵合作探礦權、合作勘查成果及分配收益。

(一)通過市場方式向第三方轉讓。轉讓所得按雙方權益比例分配;由於市場和技術原因暫不能及時轉讓,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待條件成熟時再按照有關規定轉讓。

(二)繼續勘查。如果乙方不願意繼續合作,則由甲方決定對乙方權益的處臵方式(保留乙方權益或以貨幣化結算)。

(三)將探礦權轉爲採礦權進行開採。不論甲方單獨投資或引入第三方投資人,由乙方決定對自身所擁有合作探礦權權益的處臵方式(保留乙方權益或以貨幣化結算)。

第十九條 甲方可以在該項目中進行地質調查、地質勘查技術等方面的科學研究,有權將在該項目中取得的研究成果申報獎項(費用自理)。

第五章 雙方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責任

(一)選擇勘查單位,代表甲乙雙方與勘查單位簽訂勘查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審查勘查單位編制的勘查設計方案和勘查費用預算(由選定的勘查單位編制)。

(三)勘查過程中,有權要求對勘查設計進行變更、修改。

(四)監督勘查單位按照勘查設計要求施工,並保證勘查資料和成果報告的真實可靠性。

(五)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擁有的合作探礦權權益以及地質礦產資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一條 乙方責任

(一)參與審覈地質勘查設計及費用預算,監督勘查單位在勘查期間的各項地質勘查活動,參與地質成果報告的驗收。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時限,支付甲方款項。

(三)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其擁有的合作探礦權權益轉讓給第三方。

(四)不得以其擁有的合作探礦權權益質押。

第六章 雙方的聲明、陳述和保證

第二十二條 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雙方相互聲明和保證:

(一)雙方依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

(二)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的代表或代理人已獲授權簽署本合同,並使本方受本合同約束。

(三)雙方簽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都不會與其章程或內部的任何規定有牴觸或違背,構成對本合同中的義務不能履行。

(四)雙方沒有正在進行的訴訟、仲裁、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調查,以致任何一方面會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

(五)雙方已將其所持有的,與合作投資勘查有關的所有資料,都已向另一方披露,而且在本方提供給另一方的上述資料中均無任何具有實質意義的不實或誤導性陳述。

(六)雙方已做出一切必要的年審、報告、付款及勘查投入,並滿足了其他保持合作區勘查許可證合法有效的要求。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原探礦權合法有效,沒有用於抵押、租賃、承包等,並保證對其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並保證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原探礦權至本合同簽署之日前已投入的勘查工作和已取得的成果真實有效。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支付各類款項,並保證對其支付甲方的資金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並保證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幾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按約定條件履行本合同,即視爲違約,另一方可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並可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若雙方均有違約,則按照責任大小,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一方的違約行爲對本合同構成實質違約,使得雙方合作無法繼續進行,造成合同終止,則違約方按以下規定賠償非違約方損失:

(一)由於甲方違約,合同終止。甲方須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款項,作爲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違約,合同終止。乙方已支付甲方款項全部作爲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地震、洪水、探礦權轉讓政策變化等因素。

第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情況以信函或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報告。

第九章 合同終止

第三十條 本合同在以下情況發生時終止:

(一)依據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合作勘查工作完成。

(二)合同一方的違約行爲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三)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止達連續6個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終止合同。

第三十一條 合同終止後,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第七章、

第十章約定解決後續問題。

第十章 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三十三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理解或履行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在爭議發生後30個工作日內就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向該探礦權登記管理機構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提起法律訴訟。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如有部分條款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能生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9

甲 方:邢臺縣供排水總站(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乙方)

爲改善農村飲水條件,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按照“農村供水城市化、城鄉供水一體化”要求,水務局組織投資,利用國家補助資金及羣衆自籌資金建設農村聯村集中供水工程,成立邢臺縣鉄樓供水站,由邢臺縣鉄樓供水站負責工程運行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願併入聯村集中供水管網,使用甲方提供的有償供水服務。

2、聯村供水工程入戶水錶(含水錶)以上管道、機井、水泵、配電工程、管理用房及其他附屬設施產權歸甲方所有。入戶水錶以下管道、水龍頭產權歸農戶所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24小時供水服務,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GB5749-20xx),入戶水錶出口處供水壓力10米。

4、甲方供水期間因管網、設備檢修需臨時性停水時,甲方於停水前24小時告知乙方。對電網突然停電、臨時施工造成管道破裂等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無法正常供水時,甲方不負有提前告知乙方的義務。連續停水時間一般不超過48小時。

5、甲方負責水源工程、供水主管網及村內管網的維護與管理;用水戶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甲方進行維修。

6、爲了確保工程正常運行,運行期間發生的新建、改建及擴建工程,乙方需向

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由甲方組織施工,費用由乙方用水戶承擔。乙方單方面無權對村內管道進行改造,由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7、水費計量實行總表校覈,入戶水錶計量原則。總表爲校覈用,不作爲供水站對村收取水費的依據。村內各用水戶水錶計量值作爲甲方徵收水費的依據。

8、供水價格按照物價部門覈定批准的價格執行。參考已建供水站和其他縣市農村聯村集中供水水價情況,供水價格居民暫按每立方米1.5元徵收,居民以外的用水戶暫按2.0元/立方米水價徵收。當遇國家政策性水、電價格等調整或綜合物價調整時,供水價格按照水務局及物價部門共同覈定批准的價格進行適當調整。

9、水費徵收按月結算,用水計量週期爲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水費由甲方管水員負責在每月的28-30日在村委會集中收取。

10、各用水戶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水費標準和用水數量交納水費,逾期不交者,應加收滯納金(每逾一天加收1‰)。經催交無效,逾期30天不交水費者,甲方有權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11、對在供水期間發現的私自改造、安裝及偷水行爲的用水戶,甲方有權進行制止,並視情況給予該用水戶上月用水量2-3倍的水費徵收;對故意破壞供水工程設施造成嚴重後果的,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1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用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協議將成爲正式協議的組成部分。

13、本協議已經乙方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和甲方同意,協議的執行不受村換屆及其他因素影響。

1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水務局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邢臺縣供排水總站

乙方:×××村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