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合同範文七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特許經營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特許經營合同範文七篇

特許經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___市(縣)________區(鄉、鎮)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___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講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_____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瞭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爲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並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爲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塗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後,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並答覆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後,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並由開單組衝還紅單。

附件3:

1、門店操作規範

(1)收爭員操作規範

(2)理貨員操作規範

(3)服務檯(寄包臺)操作規範

(4)早夜服務部操作規範

2、門店工作規範

(1)督導員(區域)工作規範

(2)門店管理人員工作規範

(3)加盟店督導員工作規範

(4)商品業務人員工作規範

(5)門店財務人員工作規範

3、門店管理技術規範

(1)時段檢核技術規範

(2)商品配製技術規範

(3)商品陳列技術規範

(4)pop促銷技術規範

(5)商品的q.m.p管理技術規範

a.商品quality(品質)管理

b.商品measure(計量)管理

c.商品price(價格)管理

(6)殘損商品的管理技術規範

4、其他方面:

甲方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

特許經營合同 篇2

甲方:南昌嘉樂時代餐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嘉樂漢堡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 知識產權:特指“嘉樂漢堡”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嘉樂漢堡”全套VI視覺系統、“嘉樂漢堡”

經 營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 嘉樂漢堡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嘉樂漢堡”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

理 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市 (縣)區,開設“嘉樂漢堡” 連鎖餐廳。

2.2、 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

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 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

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

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

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覈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

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

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 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

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並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

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並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製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嘉樂漢堡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

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 、 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

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否則視爲乙

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嘉樂漢堡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於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

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爲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

定的行爲,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 整 (¥元),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 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爲了保護總

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 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

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爲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

運費乙方承付。

7.3、爲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

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 爲維護“嘉樂漢堡”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

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爲乙方違約。

8.3、 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爲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爲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

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爲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期限爲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乙方

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 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並負責

銷燬、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地法院提起訴訟。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1、

2、

甲 方:嘉樂時代餐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年月日

特許經營合同 篇3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爲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爲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爲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爲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 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爲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爲……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c)查閱並使用作爲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ィ╠)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ィ╡)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ナ苄砣宋淳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ニ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爲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爲是第三者。

5.2 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ケ拘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爲期______年。ケ競賢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ビ黴液判嘔蛉魏紋淥書面傳遞手段,可藉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ケ拘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ジ鞣講環⒊鯻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確定爲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特許經營合同 篇4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7.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8.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9、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9.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則

12.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 篇5

立合同書人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平方米;

營業面積: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員;計時工: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點到下午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圖)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爲準,如爲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五條合同範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年月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 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 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 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 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 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 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 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 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 營業賣場的地點;

2. 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 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 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 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 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

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 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爲收費標準(經甲方覈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爲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爲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 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 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 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爲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 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特許經營合同 篇6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利,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爲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爲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爲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爲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__登記爲產品(服務的)的商標(使用登記爲_________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標誌的權利;

(3)查閱並使用作爲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規定。

(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_________。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從事前或經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爲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爲是第三方。

5.2 在本協議期間,受特許人應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爲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自動延長連續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第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___月發出通知。通知應採用掛號信或其他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的書面傳遞手段。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應提前月通知將終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可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的傳遞手段。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態度。各方同意在合同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爲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應當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保持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爲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築物

(1)受許人在和建築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承擔。在本協議履行之中,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等,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在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爲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許可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除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其從事活動中使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中,及在從事商業活動的建築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9.3 關於客戶的形象:爲了尊重客戶關於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1)按照適用於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2)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3)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並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與客戶的關係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於手冊,作爲本合同的附件2;

(4)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金額;

(5)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6)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於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7)對於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8)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 從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受許人除爲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爲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使用。爲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特許人應對受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督程序

(1)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築物,以便特許人得以確信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爲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_________)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受許人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儘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的全部要求的資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會計報表,對其餘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後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 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 受許人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 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在事前書面通知後,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 不允許競爭

11.1 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1)直接地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爲一僱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2)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於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 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 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後,第11.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 祕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係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爲何,均視爲祕密。但是,對祕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於:

(1)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衆所周知的信息,並非由於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衆所周知的信息。

(2)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後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並能證明其確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權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 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祕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 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其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於本協議規定的範圍之外使用祕密信息。

12.4 按法律規定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均被視爲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 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義務蒐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信息的祕密性質。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祕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採取直接行動。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祕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後或這些僱員離職以後)。

12.6 只要祕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就不應透露或使用祕密信息於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和終止後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麼。本條亦適用於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 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 初始費用

爲了獲得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爲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 分期支付

14.1 爲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於上月營業額的%的費用,營業額的計算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賬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賬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涉及。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賬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但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 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天內應付的發票。在特許人的總部由辦理支付事宜。

14.3 任何6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於法國法郎。此最低金額將於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週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許人每6個月開具一張規範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 如遇不付款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利息,每月,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 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爲_________。最遲於本合同簽字後__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 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 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於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或者非獨家權利等,但此種使用權限於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 特許人義務

16.1 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於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特許人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並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爲。

16.2 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1)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誌、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2)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 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活動,並要求後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活動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傳活動開始,特許人應儘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承擔。

第17條 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宣傳品牌和商標,並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經費_________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 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衆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 專有技術(技術訣竅)

第19條 非獨家使用權

根據本協議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之規定,特許人給予受許人獲得並使用有關技術的權利。

第20條 特許人的義務

20.1 特許人應保證受許人的初始的和後續的培訓:

(1)在任何活動開始之前,特許人應對受許人及其職工進行培訓,使他們熟悉各種條款以及網絡的技術、金融、商務和管理程序。培訓共天,由特許人通知時間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2)在本特許協議有效期間,特許人應在年度基礎上在_________月份內組織一次天的培訓研討會,由受許人及其僱員中的有關人員參加。研討會將按特許人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組織此類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3)特許人應根據受許人的要求,並在受許人負擔費用的情況下組織課題研討班,時間和地點由受許人確定。

20.2 在初始培訓計劃期間,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許人認爲有必要的其他培訓資料。受許人應保證勤奮地使用這些資料和文件。在特許合同期間,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中不同方面問題的解說;費用由前者承擔,以保證對某些問題的解釋清晰無誤,並介紹特許人和其他受許人的經驗。受許人可以參加編寫上述解說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 如果特許人決定改變某些實施的方法,他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受許人。因此,特許人應當經常地、每年不少於次地向受許人提供手冊的任何修訂,並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冊,費用由特許人負擔,以保證受許人能始終保有最新版的手冊。

第21條 受許人的義務

21.1 受許人應進一步發展他按第20.1條和第20.2條規定,從特許人那裏獲得的專有技術以及按第20.3條所爲的革新。

21.2 受許人及其職工應參加按第20條規定所組織的必要的初始訓練班。

21.3 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網絡的建議和他從經營特許活動中獲得的經驗。受許人同意爲了特許網絡的利益向特許人提供關於這一專有技術的使用情況。

第12條規定的條款,包括必要的改動,均適用特許人。

特許人應保證,特別是向受許人提供專有技術時,通知他們此種信息的祕密性質,因而要保證他們保守祕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義務。特許人也須保證在其違反祕密協議時,受許人享有直接提起訴訟或採取其他行爲的好處。

第六部分 協助

第22條 協助

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向受許人提供第3條規定的商業、法律、管理和技術協助。

第23條 特許人的義務

23.1 特許人同意在任何特許經營開始之前向受許人提供下列服務:

(1)建立特許業務之前的市場調查;

(2)向受許人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服務)展示標準在內的說明;發展業務所需的清單;向受許人提供一名裝修人員以實現此安排;

(3)向受許人提供示範的裝修條款和有關受許人許可範圍內進行改制的建議;

(4)向受許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預算的場地進行開業廣告宣傳,並就受許人爲開展特許經營而進行的任何廣告宣傳活動提出建議。

23.2 爲達到本合同條款之目的,特許人應當:

(1)滿足受許人有關商務、法律、技術、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向其提供關於其他受許人在上一年所獲交易結果及其預計銷售的任何資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進行一次市場調查;

(4)根據受許人的要求,自負費用派一人負責特許活動,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內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 供應產品

第24條 供應的義務

爲特許經營之目的,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規定向受許人提供第1條所述的產品。

第25條 特許人的義務

25.1 特許人應當在收到訂單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內實現受許人的產品訂單。

25.2 供應第1條所列貨物應受下列約束:

(1)銷售條款(指明適用的貿易術語通則)其內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後,由國際商會定義和解釋。

(2)特許人的一般銷售條款,其內容見附件7,即不得背離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規定。

第26條 受許人的義務

26.1 受許人應當從特許人(或從指定的供應商,即)排他性地獲得產品。爲滿足客戶的需要,受許人應當設立和維護其固定價值最少不低於_________法國法郎(每一年,以後每年按第14.1條規定的年產值_________%)的存貨。該價值參考受許人的購貨總值在扣除增值稅、回扣和特許人給予的折扣後的價值來確定。

26.2 受許人應向特許人購買商品,其最低總值應爲:第一年_________法國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國法郎;這些數量應參照特許人的發票來確定,不包括增值稅,並應扣除任何獎項、回扣和折扣。

26.3 受許人應確保最低有第14條所規定的第一年產值的_________%,以後每年增長_________%。(如果受許人在相應的年份超過這個最低百分比,受許人有權享有超過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該折扣應由特許人在財務年度結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給予受許人。)每年年初,雙方商定來年的銷售目標,受許人應採取各種有效手段,確保該定額能夠實現。

26.4 受許人應最遲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向特許人提供下三個月的預計訂單。特許人無義務實現與預計數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訂單,並且不因此對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26.5 作爲一個獨立商人,受許人自由確定銷售產品轉售價格。受許人應通知特許人準備採用的價格以及有關確定價格的任何變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個推薦性的轉售價格。受許人若不按此推薦行事,不構成違約。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許人應努力尊重此推薦以便確保在市場政策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一定協調。因此,受許人不應給予可能損害特許網絡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 受許人可以自由決定產品轉售條件,但有義務保證向其客戶提供本協議附件2手冊中描述的特許人的擔保。

26.7 受許人應自負費用,按照附件8的規定和取得附件8手冊中規定的有關金額的保險單。在簽署本合同後最遲天內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保險單及已付保險費的證明。受許人應要求在保險單中訂立一個條款,由保險公司通知特許人任何未付保險費的情況。

第八部分 合同的轉讓--分包公司

第27條 特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特許人可以轉讓分包本協議中的任何或所有義務。

在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他應當通過掛號回執信將轉讓或分包通知受許人。

除非有受許人的事先同意,特許人和受許人應當對通知日(掛號信的收到日期應予考慮)存在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8條 受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28.1 本合同是在考慮了受許人的本人情況後訂立的,因此沒有特許人事先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免費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轉讓或分包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如果考慮第三人的情況,則該第三人應當是控制受許人或者被受許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 受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提供候選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條件以及特許人要求的任何進一步信息。特許人應當在收到受許人轉讓請求後不遲於幾個月內以掛號回執信向受許人通知其決定。

28.3 考慮到本合同的性質,特許人在考慮提議的候選人和交易條件時享有充分的權利。轉讓要約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選人自負費用承擔受許人過去或將來的權利和義務。分包要約中,必須要求候選人明確同意遵守第12條所述的保密條款。

28.4 如果特許人同意轉讓,受許人應當:

(1)在協議訂立後_________天內,向特許人支付固定數額法郎,以補償對受讓人進行培訓和協助的費用。

(2)在轉讓之日起一年期間內,在第4條規定的區域遵守第11條不得競爭條款。

(3)與受讓人一起對特許人同意轉讓通知(收到日期應予考慮)之前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部分 合同的終止

第29條 不可抗力

29.1 如果特許人和受許人由於其不能控制的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終止。不能控制的情況應理解爲由任何一方不應負責的事件造成,而從商業或生產的觀點看,任何一當事人不可能履行其義務或者該事件可能使得該履行不現實。該事件直接影響一方當事人如期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包括戰爭、自然災難、政府行爲、社會騷亂(罷工、封鎖_________)。

29.2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除非特許人和受許人國家間的所有通訊方式均受影響。在此情況下,該當事人應當儘可能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規定中獲益。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應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於不可預見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害。

29.3 如果不可預見的事件持續1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可通過掛號回執信在_________天內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並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30條 提前終止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掛號信回執,不經任何必要通知,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但不妨礙進一步索賠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嚴重違約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已有無償付能力的風險,例如,產生了受破產威脅主張的債務,扣押令、欠稅、公司債務、銀行賬號凍結以及破產、因破產而欠債務、法院監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願或強制清盤,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且不妨礙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31條 股權變化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的股東有重要變化,本合同終止。

重要變化是指影響代表公司資本的多數股票持有情況的任何變化或者附屬於該股票的投票權的任何變化。

本合同不因特許人或受許人股東有重要變化而終止。

第32條 效力

32.1 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受許人應當:

(1)在收到特許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返還特許人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戶其以前特許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引用之處。

(3)按照第23.2條規定轉移終止時存在的所有存貨。

32.2 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取回終止之日的所有存貨,交換原來的售價。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當保證在同一地域內指定的新的受許人取走終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貨,交換已支付給特許人的原來的售價。

第十部分 其他規定

第33條 某條文的無效

如果某個條文被認爲是無效的,該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

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他們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34條 合同的範圍

34.1 本協議產生當事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並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 本協議僅可通過雙方當事人簽字和寫明日期的附加書面條文來更改和修正。

第35條 放棄

本協議中一條或其他條款的不適用、與其他條款之具體而明確的背離,不應解釋爲受許人放棄了其他條款之權利。

第36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_________法律管轄。

第37條 爭議

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應明確地按照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指定的仲裁員解決。

仲裁地點應爲_________,程序應以_________語言進行。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僅登記地法院有管轄權。

本條也適用於第三人和人數衆多被告的合併審理、附帶請求和司法追加。

本協議正本兩份,各方當事人承認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許人(蓋章):_________ 受許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鄉、鎮)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的門店以“_________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____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_________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_________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講__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

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_________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

並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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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超市公司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