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場地租賃合同範文彙編6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場地租賃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場地租賃合同範文彙編6篇

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關於場地租賃的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場地及設施

1、甲方場地地址:平方米(㎡);

2、房屋狀況:;

3、租賃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年日始至日止。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在租賃期滿30日前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否則,視爲自動放棄租賃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方式

1、(大寫: )租金的繳納方式爲半年繳,每次繳納全年租金的50%。第一次繳納的時間爲日,第二次繳納的時間爲年月

2、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由乙方在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與權力

1、 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甲方須按時將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

2、 甲方有按時收取相關租賃費及派生費用的權利;

3、 由於場地規劃拆遷,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提前告知乙方的義務;

4、 租賃期間,甲方享受對場地的監督檢查權,並主動聽取乙方意見改善管理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如期如數向甲方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水電等相關費用。

2、乙方應妥善保護承租場地及設施。如乙方需對房屋(場地)進行改造、裝修等(包括空地新建房屋)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同時提交施工方案,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及安全問題自負。

3、乙方應負責承租場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衛生等,由此發生的各類問題與甲方無關。

4、乙方應於合同終止日無條件將租用的場地歸還甲方(簽訂新的續租合同除外),並確保場地及附屬設施完好無損。

5、乙方經甲方批准自行建設的附屬設施,合同解除後,可移動裝修及設施部分,乙方可以帶走;不可移動部分(如房屋及場地圍牆等),乙方不得人爲破壞,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因建設造成的投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以建設投資作價抵頂租賃費及派生費用。

第六條 租賃期間派生費用

租賃期間的派生費用,如水、電費用,按月以水錶、電錶計量的實際用量計費,由乙方全部承擔。其中電費每度爲 元,水費每噸爲 元。

以上各項費用,乙方必須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繳納上月各項費用,乙方拖欠上述各項費用達十日以上後,甲方有權利停止供水、供電。

第七條 合同主體的變更

1、若未出現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合同終止的條件,甲方將租賃場地所有權移交給第三方,本合同繼續有效。

2、乙方因經營需要,涉及租用場地整體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合同期滿;

3、甲方規劃拆遷。

屬上述原因造成的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1、乙方擅自將場地整體或部分轉租未經甲方同意的`;

2、乙方利用承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乙方擅拆除甲方原有設施或侵佔不屬合同內規定場地,經甲方勸阻無效的;

4、乙方未能及時足額繳納租金及派生費用,且拖欠時間累計壹個 3月的;

5、乙方未履行《消防安全規定》,又違反有關國家政策及規定,經甲方勸阻無效的;

6、甲方規劃需場地(房屋)拆遷或計劃另有用途的;

第十條 違約及免責條件

1、乙方因使用管理不當致使場地及設施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2、乙方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直至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期繳納水電費等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所欠費用;

4、甲、乙雙方合同終止,乙方未按期歸還租用房屋(場地),甲方有權追加期間的雙倍租金和採取停水、停電、封門等措施直至扣押物資;

5、乙方在租賃期間對外所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債務等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不得隨意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不予返還乙方已交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等;

7、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應返還乙方多交納月份租金,及其履約保證金;

8、甲方要求乙方參加財產保險,場地、附屬設施及商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災等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乙方租賃的場地在堆放燃煤及其他貨物時,其貨物距離圍牆等設施壹米以上。乙方如有違反,其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人員傷害等,均由乙方負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培訓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平遠縣平梅大道超竹村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標準爲: 第一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二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三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爲 : □現金 □支票 □匯票 □其它 ;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場地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稅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8、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2.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租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稅收稅金

關於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稅務、開票、稅收等事宜,按照國家徵收稅務的規定稅率稅金由乙方依法承擔,由甲方代徵代收,統一繳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稅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費或管理費。

第十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後,可享有租賃優先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按照第三年的標準收取。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甲方有權拒絕續租。

第十一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五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甲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計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元,按_____結算。______________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人民幣_____元作爲押金,合同終止時,甲方把全額押金退還給乙方。

五、房屋租賃期爲________,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甲方負責所租房屋產權事宜,乙方不承擔因甲方因素引起的連帶責任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柳州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主要負責人:

承租人(乙方):

主要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國小教育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15號 場地,佔地面積約18000平方米;建築面積約11000平主方米,出租給乙方作民辦國小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7▁月▁3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共計▁

8▁年▁零▁個月;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按年支付,乙方每年9月10日前支付給甲方,租金標準爲人民幣叄佰伍拾萬元,每年5%遞增;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一年租金的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3▁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90▁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一年租金的1%▁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1▁%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1▁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60▁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廣州▁▁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擁有位於 經營使用權,甲方將該物業中規劃作爲酒店功能的部分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酒店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作協議,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概況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甲方將位於******物業。出租房屋土地證編號******** ,土地用途爲****。該物業中規劃爲酒店功能的部分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該房產部分,建築面積約爲**平方米,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爲準。(物業概況詳見附件)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合法出租人與乙方建立房屋租賃關係;甲方向乙方保證本合同生效前出租房屋未設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擔保和其他有礙物業使用的權利瑕疵。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乙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總接口)、燃氣(總接口)、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總出口)等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第二條 期限約定

1、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共**年,即自本協議項下物業交付乙方後滿8個月之日起算,順延**個自然年度止。租金自租賃期限起算日起開始計收。

2、物業交付、進場裝修、正式營業日期

甲方在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8個月內,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甲方承諾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積極督促辦理立項、報規和施工許可相關手續,自簽訂協議之日起,30個月內將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2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批文的複印件給乙

方備案。

乙方在得到甲方許可情況下,可先接受部分所租賃物業,以便於及時組織施工人員進場裝修,保證在全部接受物業之日起8個月內裝修完工,並正式營業。如提前營業,租金照常按交付日順延8個月起算。如逾期不進場施工和不能正式營業,每逾期一天乙方應補償甲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2個月的屬乙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實際房屋建築面積計算,租賃期前三年租金單價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租金包括:物業管理費、設備維護費、信息配套費。

從租金起算日起第三年後,在租金單價在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基礎上每兩年遞增*%

乙方按每半年一個計租期一次性支付六個月租金給甲方,支付日期爲每半年計租期的前一個月月首15日以內。

第四條 保證金

爲了使本協議在協議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作爲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萬元。在甲方取得施工許可證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萬元。在乙方正式營業6個月後,甲方在7日內返還保證金**萬元。保證金不計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剩餘保證金。

如遇乙方不按規定時間支付租金時,甲方有權提取保證金衝抵租金,不足部分乙方仍需支付。如乙方逾期兩週未交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剩餘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租賃用途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物業概況見附件),規劃酒店功能部分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

乙方承諾建設、裝修、經營並定位爲商務酒店類型。

乙方保證不得利用承租物業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經濟、信譽及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如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需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在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有償解除協議。

第六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包括:主體建築外裝修(不含門窗)、牆地面水泥砂漿、水電總接口、天然氣總接口、下水總排口,一次消防設施,到各樓層,以及2部客梯、2部貨梯。

甲方提供20個負一樓免費停車位供乙方使用,乙方使用超過20個(不含20)停車位的,收費標準按甲方收費標準的50計收。

乙方自行負責負責安裝中央空調系統、二次消防設施,水、電到各

房間,以及門窗、室內裝修及酒店大堂外裝修。

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以及行業標準進行物業交接,任何一方不得無故拖延。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乙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繫維修,甲方積極配合。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批文的複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七條 乙方須知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複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乙方承諾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消防工程竣工批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工程竣工批文滯後,導致物業交接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裝修方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乙方承租酒店內外裝修風格必須與項目整體建築風格、色調一致。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如因前述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由甲方原因損壞或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叄日內開始組織維修,如甲方故意拖延,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從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上述維護責任,造成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由乙方造成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及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本協議由於法律、政策的影響和政府行爲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本協議因此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特別約定,該場地因不可抗力遭到嚴重損壞,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雙方應當就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進行商議。如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乙方既無法繼續經營,雙方也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本協議因此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租賃物抵押、轉租及續租

1、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經營權或收益權抵押於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爲而受影響和改變。

2、乙方不得將承租物業轉租給第三方。 3、合同租賃期限屆滿,甲方如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條 物業管理

1、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項目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包括裝修規定、營運手冊、場地及設施設備使用要求等)。 如規章制度有修改,按修改後的執行。

2、雙方確認,甲方應提前3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確認,在得到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進入該場地進行有關大廈的物業維修、保養或其他與該場地相關事項,並應採取一切相關的合理技術措施。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營業損失、營業場地的佔用、人員加班費或任何類似形式的補償或賠償要求。

第十一條 通知及經辦人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協議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於送達時視爲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爲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雙方應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作爲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的聯繫人、經辦人,經辦人有權代表公司發送、簽收有關函件,具體權限以正式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爲準。經辦人、聯繫人變更的,應在7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任何他人透露本協議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協議期滿後如乙方欲繼續承租本協議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協議。

本協議期滿後乙方未能續租的,無論何種原因,除依本合同約定獲

得退還的剩餘保證金(如期滿應付)外,不得要求甲方補償其裝修等費用。乙方可自行拆除可移動的裝修設施、設備,但不得房屋結構或對房屋繼續使用造成不利影響。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2%向甲方承擔違約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支付租金及按上述標準確定的違約金,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適用該仲裁委仲裁時確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裁決結果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租賃協議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期滿終止。

4、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同附件:

場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自願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廣告位租賃給乙方做戶外廣告設置,並達成以下協議,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租期:

租期暫定 年,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滿。無特殊情況(如房產建設完工),如果房產建設完工甲方必須只給乙方續租租權,其他公司沒有租賃權。

二、 租賃形式

三、雙方義務及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需保證供水、供電的暢通到位(電業局拉閘減壓除外),乙方不與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生,只認甲方交涉。

2、租賃期間,甲立需認可乙方租賃的廣告位所有的製作的不動產投資的資產價值,屬於乙方的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否或侵佔。

3、租賃期間,甲方如果有特殊變化,須先通知乙方進行協商或辦理相關的.交接手續,更不能另行出租給其他廣告公司,否則視爲違約。

4、租賃期間,乙方所租場地轉讓他人,必須得到甲方同意,到甲方辦好轉讓手續後方可轉讓,否則轉達讓無效,甲方有權收回所租場地。

5、租賃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安全、消防條例,確保廣告牌美觀牢固,否則造成人員傷亡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四、違約責任:

因地震、戰爭、洪水、火災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違約責任。甲方按照實際租賃時間收取乙方租金,多收部分,由甲方退回乙方。

五、其他約定:

六、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其他糾紛,雙方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 仲裁。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