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轉讓合同三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使用權轉讓合同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使用權轉讓合同三篇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 地塊位置:

2、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號:

3、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4、 地 號:

5、 土地用途:

6、 土地面積:

7、 建築面積:

8、 現 狀:

9、 抵押、查封情況

10、 地塊的具體位置詳見附圖,附圖已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三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

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定轉讓土地面積爲 平方米,轉讓價格爲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條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土地轉讓後,原出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履行。

第六條 轉讓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成交價款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元人民幣)作爲首期款兼履約保證金。其餘款項乙方同意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給甲方:

(一)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支付 ;

(二)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具體如下:

第一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 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 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 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八條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時間爲 年 月 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延遲期間甲方同意將履約保證金雙倍返還給乙方,作爲違約賠償。延遲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並承擔乙方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九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乙方願意以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乙方已支付的價款,扣除違約損失後,予以退還。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在簽訂合同後三十日內,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轉讓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並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爲,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向①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 市(縣、區)簽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和附件(圖)共 頁,以中文書寫爲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貳份送 市(縣、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海口市××××,土地面積爲×××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註冊資本,佔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註冊資本,佔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後,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2。0,綠化率不少於30%,建築密度不小於25%,土地用途爲商業、住宅用地。

3、土地的轉讓價爲××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爲人民幣670萬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人民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於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人民幣200萬元。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人民幣368。5萬元,餘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後十天內付清。

5、爲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6、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註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協商,同意就光彩市場(天達公司)營業房、商鋪有限使用權轉讓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光彩市場 層 號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轉讓給乙

第二條:營業房使用權轉讓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三條:本營業房使用權轉讓費用共計 整(小寫: 元 );

自年 月 日起,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款 (小寫: 元)

第四條:乙方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公司的物業管理。合同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交付水電和公共設施安全保證金 萬元。合同期滿時,乙方如有應予承擔違約責任的行爲,或者有拖欠甲方水、電、物業以及造成市場設施損壞應予賠償等行爲的,甲方在扣除有關費用後,餘額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承擔所經營項目的工商、稅收等各項費用;並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 元/營業房、鋪/月(按年度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承擔市場公用的水、電費(含空調使用費用)按市場實際用量,依照乙方營業房或商鋪建築面積所佔商場總建築面積的比例,由甲方按照每平方米應分攤的數額按月向乙方收取。乙方營業房或商鋪內部用電或用水採用一戶一表,每月水電費統一由甲方按實際抄表數收取費用。

第六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秩序,爲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對乙方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有權強制要求乙方消除安全隱患。

2、負責提供空調、公共空間的衛生、安保等服務。

3、負責對營業房和商鋪建築結構、水、電、空調、電梯及其它附屬設施的檢查和維修。營業房和商鋪的內部裝修及設施的檢查和維修由乙方負責。

4、享有對營業房和商鋪以外場地及牆面管理權和經營使用權。

5、享有對市場屋頂空間及牆面的廣告設置權。

6、對經營和本市場主要業態嚴重不符及有傷風化的項目(如壽衣及相應祭品), 甲方將責令其改變經營品種,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權勸其退場並將營業房或商鋪收回,另行處置。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申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以內從事和本市場以服裝、服飾及美容、美甲等爲主要業態不嚴重衝突的經營活動,享有營業房及商鋪以內範圍內的經營使用權。

2、服從市場物業的統一安排和管理;遵守市場消防安全、用水用電等各項管理規定,承擔因違法違章造成自己或他人財產損失的一切賠償責任。

3、愛護營業房和商鋪內的各種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修繕改動房屋結構時應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房屋結構進行任何改動,不得加裝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

4、乙方將營業房或商鋪轉租給第三人,必須經過甲方物業管理部門同意並備案否則按自動放棄該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甲方將無償收回(具體備案辦法另行制定)。對於按揭貸款購買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的,一次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含兩年),轉租期限超過2年的應當到甲方和按揭銀行辦理相應的按揭貸款變更手續。

第八條:下列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在營業房或商鋪內進行非法活動和非法經營,受到政府嚴重處理的。

2、乙方不按照《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向甲方交付使用權購買款項或不按照按揭合同向銀行交納貸款資金逾期三個月的。

3、未經甲方同意將營業房或商鋪轉租給第三人的。

4、違反消防條例和違章操作用電造成事故的。

5、欺行霸市,發生打架鬥毆被公安機關刑事處理的。

6、不聽勸阻強行從事和本市場主要業態嚴重衝突的經營活動。

7、交房後一個月不開門營業或經營中無特殊原因連續5日不營業者。

8、擅自更改甲方交房的統一裝修,如商鋪吊頂、玻璃大門、門頭形式等及固定設施者。

第九條:合同期滿三個月前,乙方無嚴重違約行爲並認可甲方新的招商方案時,享有對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的優先購買權,雙方依市場情況,簽定續租的《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甲方可於合同期滿一個月前將該營業房或商鋪另行轉讓,合同期滿時乙方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結束。

第十條:違約責任:違約方按照合同總額的1%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 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政行爲造成合同終止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 責任,雙方互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起算日期爲甲方交房之日起壹個月爲裝修期,本 裝修期已記入使用權轉讓期限內,如交房日期提前或順延,提前或順延天數增減記入使用權轉讓期限內。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無法協商解決的,可報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或向管城回族區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工商登記手續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 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