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承包合同彙編7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承包合同彙編7篇

承包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玉林市鴻發育苗場

爲了充分利用多年不種水田,坡地、甲方自願把自有荒田租給乙方作爲撫育園林苗用,租期爲伍年,具體事宜如下:

一、乙方租用甲方的水田每年每畝租金壹仟伍佰元整,先交租金後使用,以後按依此類推,交租金給甲方。

二、甲方租給乙方使用的水田,在租期中不能以任何藉口收回租地,除國家徵收外。

三、如遇國家徵收的,所賠償地上所有的地上園林木歸承租方所有,田地費歸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根據甲方20xx年1月10日的工程招標函和乙方20xx年1月10日中標的投標書,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綜合樓

二、工程地址:長株潭大市場

三、工程概況:磚混結構七層,建築面積7406平方米(結算時按實計算)

四、工程項目批准單位:湘潭市計劃委員會

批准文號:潭計基(20xx)218號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承包範圍和內容:

1.按湘潭市勘測設計院設計的施工圖紙,包括土建、水電、避雷、室內消防及化糞系統。基礎超深一次性包乾。

2.辦理建築工程規定辦理的所有手續(投資項目立項、地質勘測、圖紙設計在外),辦理房屋每戶產權證。

七、承包造價:按233.7萬中標價包乾

施工準備

一、甲方

1.20xx年2月8日前負責做好建築物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包括水錶、配電板的安裝)和運輸道路的接通並維修,拆遷處理現場內民房和障礙物(包括架空或隱蔽),以及負責300毫米以上的基地平整,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2.合同簽訂後提交建築工許可證:由乙方辦理。

3.合同簽訂後5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施工圖捌份,施工技術資料份:

4.組織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紙交底會審。

5.甲方委派賀澤東、趙紅霞爲現場代表,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負責簽證,覈實工程量及進度報表以及負責甲方應該承擔的有關事宜。

二、乙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完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送甲方會籤;

4.乙方委派劉炳坤爲現場代表,負責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施工,提供工程進度報表以及負責乙方應該承擔的有關事宜。

工程期限

一、根據招標函的要求和投票書的承諾,工程總工期爲240天(日曆天)自20xx年2月10日開工至20xx年6月20日竣工驗收。(開工日期以開工報告爲準)。

二、如遇特殊情況(按湘工商合字[1993]第20號發佈的合同示範本第三條規定)經甲方現場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工程質量與安全施工

一、本工程竣工質量按投標書要求爲:合格等級。

二、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凡用於工程(包括特殊情況下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標準和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並經檢測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甲方派駐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2.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派駐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甲方派駐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隱蔽工程檢查通知單24小時之內進行檢查;

3.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造甲方派駐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有關部門,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甲方(或監理單位),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甲方、建築管理部門、設計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簽證後實施;

4.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驗收之日算起。土建保修一年,水電保修半年,屋面保修五年。

竣工驗收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二套。

四、乙方應該按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甲方應予積極配合,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其它責任事故由責任人負責。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文件施工,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如需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設計變更通知單和修改圖紙,乙方纔予實施。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後二日內,甲方支付人民幣15萬元給乙方辦理報建手續和施工準備。

二、工程進度款支付:基礎工程竣工前,乙方所進場的建築材料費用憑驗收單或發票,一律由甲方支付,基礎工程驗收後,甲方支付進度款10萬元,完成三層主體後甲方支付建安總價的60%主體完成後付足建安總價80%,工程竣工驗收後五天內付足建安總價95%,乙方將鑰匙、竣工資料、房屋產權證交給甲方時付足建安總價98%,其餘2%作爲質量保證金,待土建保修期滿時一次付清。

三、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二十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甲方審查,甲方在接到結算文件七天內審查完畢,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提請造價管理部門審定。

四、下列情況工程價款必須調整:

1.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其結算按94定額直接費進行結算。

2.人力不可抗拒而發生的自然性災害。

獎罰條件

一、工期

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獎不罰,延誤竣工,每延誤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造價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累計獎罰款總額不得超過建安總價的3。

二、簽訂合同後,甲方因國家計劃調整,引起不能繼續施工履行合同時,應向乙方支付實際發生的費用,其它原因停緩建,除向乙方支付實際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乙方持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三、由於乙方的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合同,但必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造價2%的違約金。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人合同規定,定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一、向湘潭市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則

一、合同補充條款:

部分材料質量乙方必須按要求採購:

1.鋁合金用振升牌1.2mm厚銀白色鋁材;

2.水泥用市水泥廠或湘鋼水泥廠生產的'水泥;

3.鋼材:I級鋼用湘鋼材,II級鋼用鏈鋼材;

4.電線用電纜廠生產的銅芯線;

5.開關、插座用鴻雁牌的;

6.防滑磚、瓷片用一級瓷片。

二、本合同一式捌份,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GF-91-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商辦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縣____鄉林業管理站(或縣林業局),以下簡稱甲方;

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促進植樹造林事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樹苗、____樹苗、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畝____分土地作爲____苗圃,地點在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____零____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爲甲方栽培____樹苗____株,樹苗____株,____樹苗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樹苗____株,____樹苗____株,____樹苗____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樹種____斤,____樹種____斤、……,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__%以上;____樹____秧____株,____樹秧____株,……,樹秧長__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爛根的樹秧。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元,第二年撥給____元,……;甲方每年爲乙方提供化肥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爲每年____月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釐米;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釐米,……。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樹苗價格爲____樹苗____元,____樹苗____元,____樹苗____元,……,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驗,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給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小區綠化承包合同 ·衛生承包合同 ·廣告承包合同 ·土建承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__鄉林業管理站(或縣林業局)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乙方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________鄉(鎮)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組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______畝山林發包給乙方(具體地塊見登記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在承包期內享有林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時間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權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乙方的義務:

①維持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建設;

②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③依法依規自覺上繳稅費;

④有責任保護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業生產設施;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

①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林地;

②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業生產設施的行爲;

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甲方的義務:

①維護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③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爲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等服務;

④執行市、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合同變更。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除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動解除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山林承包經營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要求鄉(鎮)政府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林業站各留存一份,申辦林權證一份。

十、雙方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__ ___(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爲了滿足廣大人民羣衆的需要,更好的爲人民的健康提供服務,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現承包醫院口腔科給乙方經營,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經營期限:自___20xx_____年__5__月__10__日起至___20xx_____年__5__月__9__日止,將_天津河北寶德門診_醫院口腔科租給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如室內裝置或設備有缺陷由乙方負責修理並承擔費用。

第二條

乙方須按每半年預付租金____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後,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乙方繳付電費和水費每月共計 元。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四條: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可以聘用具有相關的醫學知識人員協助乙方工作,乙方負責口腔科工作.爲方便羣衆要求定時開設門診,實行經濟責任制,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固定業務用房間______間

三、乙方使用的器械自己解決與甲方無關,所有權歸乙方,

四、乙方使用的牙科材料要在正規的醫藥公司訂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物價部門審覈標準收費.

五、乙方在協議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的統一管理,不能擴大經營範圍,不能私自配藥給病人,(除口腔醫療中的專用藥品,專用藥品包括口腔治療中自行配藥以口腔科專用藥品)如有發現每次扣______元,即病人配藥一律憑處方由藥房配藥.

六、收費一律有甲方出納統一收取包括掛號費,診療費,注射費,手術材料費,並出具正規發票,然後醫院返回給乙方,其中治療費及附屬費用______%、普通處方______%、醫保處方______%;按每月1-30日爲帳務期,下月的1-3號甲方以現金方式結算給乙方,不得拖延期限, 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____的滯納金,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

七、乙方在協議第一年每月上繳管理費______元。(x元)

八、乙方在協議期間要遵紀守法和醫德規範,必須作好安全醫療.醫療器械嚴格消毒及一次性衛生用品用後交醫院方處理

九、本協議如與上級精神及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精神牴觸時,甲乙雙方無條件服從上級決定,甲方不負經濟責任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園承包合同 ?漁業承包合同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執行。

如果有爭議,雙方協商不能處理的情況下,交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處理。

甲方法人簽字: 乙方簽字:

法人簽章:簽章:

單位簽章: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乙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合同 篇6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河上鎮鳳塢村文化娛樂中心工程總承包事宜在原合同、協議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範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20xx年11月8日簽署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

三、協議內容

根據發包人要求,在原有建築物上增加一層,相關工程造價參照原合同造價,無相關條款雙方協商確定。增加工程量暫定價爲635037元,(大寫:陸拾叄萬伍仟零叄拾柒元整)。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付款貨幣和付款方式

付款貨幣和付款方式按主合同執行。

六、本補充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原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若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補充協議有衝突之處,均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七、補充協議生效

補充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補充協議訂立地點:河上鎮鳳塢村

本補充協議在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補充協議一式三份,發包人一份,承包人貳份。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 沙場一處,面積 畝,採用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持有采沙證。 現將此沙場轉給乙方承包經營:

一、期限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經營年限承包費_________元。大寫: ,合同簽訂日預付承包費__________元,乙方開工之日餘額付清。

三、乙方對承包沙嘗碼頭有使用權、開採權、管理權、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此沙場無任何糾紛。

五、因國家徵用或其他人爲不能抗拒的自然原因,致使乙方不能使用或經營的,甲方應退還所剩年限的承包費,不滿一年的按整年計算。(乙方所交承包費爲__________元,承包期限爲______年,甲乙雙方定爲每年__________元)

六、甲方承包給乙方的沙場使用採沙經營等權益,如遇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必須全額退還乙方的全部承包費及乙方的所有損失。

七、甲方必須保證乙方道路暢通,保證無無關人員阻工、擾工,如發生上述問題,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所有誤工資用及相關損失,並保證及時處理解決。

八、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經營、開發期間地方政府幹預,承包期限未到收回等,甲方亦須退還全部承包費,並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