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房屋合同3篇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必備)房屋合同3篇

房屋合同 篇1

【案情簡介】

20xx年7月15日,原告武某與被告山東省日照市某家電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份,合同約定,日照市某家電公司將自己有權對外轉租的位於日照某路段沿街樓房B座一層的房屋租賃給原告武某,用於開電玩城,租期10年,租金每年30萬元,第二年至第十年每年租金遞增比例爲上一年度的5%,合同還約定了其他條款。

合同簽訂後,被告即將該涉案房屋交付給原告。次日,原告即開始對涉案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此後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提供該涉案房屋的整體消防驗收合格手續,被告一直未能提供。同年8月6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張某給原告出具承諾書一份,內容爲:承諾於20xx年8月31日前將消防備案手續到位,過期承擔一切損失。到期後,被告仍未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驗收合格手續。20xx年9月3日,原告武某與被告法定代表人張某簽訂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因出租方到約定期間(20xx年8月31日前)未給承租方提供消防備案書(消防驗收合格證),造成承租方無法正常經營,給承租方造成損失,承租方現要求終止租賃合同。給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出租方承擔,自20xx年9月3日起出租方不向承租方計算房租。後被告遲遲不返還原告預交的租金並拒絕賠償原告的損失。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返還租金並賠償損失100餘萬元。

【意見分歧】

案件審理過程中,存在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是:本案所涉房屋未經消防驗收合格即對外出租,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且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該房屋租賃合同應爲無效合同,因合同無效而給原告造成的.損失應由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種意見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本案中原被告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應合法有效。因被告無法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驗收手續直接導致原告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雙方自願達成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但導致合同解除過錯在被告,被告應當返還原告租金及押金並賠償原告損失。

案例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答覆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未經消防驗收合格而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如何認定其效力的函覆>》第二條 “租賃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屬於法律規定必須經過消防機關驗收的,人民法院不應當以該房屋未經消防驗收合格爲由而認定合同無效”,第三條“租賃房屋用於開設經營賓館、飯店、商場等公衆聚集場所的,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的義務人爲該企業的開辦經營者,但租賃標的物經消防安全驗收合格,不是認定房屋租賃合同效力的必要條件”的規定,原告所租賃的房屋不屬於必須要按照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的對象,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也未將租賃房屋經消防驗收合格約定爲合同生效條件,故原被告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不具備合同無效的情形,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應屬有效合同。

雖然租賃房屋未經消防驗收合格不是租賃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但租賃房屋的消防驗收是原告開辦電玩城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之一,因被告家電公司在承諾期限內未能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驗收手續,導致原告無法辦理電玩城開業前所需手續,致使原告簽訂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原告提出解除合同,被告家電公司亦同意解除,經原被告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導致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解除的責任在被告,被告應當返還原告所交租金及押金並賠償原告的各項經濟損失。

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返還原告租金及押金165068元並賠償原告損失268 865元。判決後原被告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房屋合同 篇2

致:

你好!

你與我司於20xx年 x月 x日簽訂《房屋租房合同》(下稱《合同》)即將到期,因我司經營需要,你所使用的房屋不再出租,因此《合同》期滿後,不再與你續約。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我司現向你通知以下事項:

一、請你在《合同》期滿(20xx年2月27日)前搬出位房屋,如期交還房屋。

二、如你逾期未搬離或未全部搬離,視爲你遺棄剩餘物品,我司有權自行收回房屋並清理,清理時,不會保管你的任何剩餘物品,所有物品將作廢品處理。

三、若你與我司因合同終止事宜發生糾紛,我司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並要求你承擔相應的損失。

本通知函一式三份,一份送達於你,一份貼於租賃房屋大門處,另一份我司留存。 特此通知!

通知人: 20xx年2月1日

終止合同協議

甲方:

乙方:

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同意於20xx年10月31日提前終止其承租首層81#商鋪的租賃合同。根據合同的條款約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終止該租賃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須在20xx年10月31日搬離完畢。按照合同約定,乙方應做好商鋪的工程恢復工作。工程恢復項目,由乙方負責恢復,甲方負責驗收;除乙方自裝的空調等相關設備外,保留原有裝飾、照明設施、照明線路;商鋪清空後需打掃乾淨及保持正常使用的現狀。

二、乙方承諾於20xx年10月31日可搬離,如乙方逾期未搬離的,甲方可自行打開租賃物的門鎖,進入收樓。其逾期未搬離物視爲乙方拋棄其所有權及相關權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處置收入不足抵付處置費用的`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留用的,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由甲方自行或聘請他人清理,乙方須承擔清理該雜物所需的一切費用。

三、乙方聲明和保證逾期未撤離而拋棄的設施物品不含、也不涉及任何他人設施、物品或權益。如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須在20xx年11月5日前結清商鋪產生的水電費。

五、乙方搬離後須經甲方驗收確認,確保乙方履行完成租賃合同和本協議的全部約定和應盡義務。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本協議作爲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與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xx 年xx月xx日

簽訂地點: 深圳市羅湖區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就門市租賃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將自己擁有的商業用門市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位置:十八里店南橋外前祁家莊,港灣之家白領公寓。 面積約八十平米,內部水電暖設備齊全。

1、租賃期限:租賃期爲一年,自20xx年10月5日至20xxX年10月4日止,在租賃期內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租賃合同,所付租金不予退還。

2、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租金第一年五萬元整,第二年%15遞增,付款方式一年一交,必須提前半個月交清下一年租金。

3、租賃期間乙方負責交納水、電、衛生、供暖等相關費用。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房屋轉租,營業期間不得做違法活動,如果對周圍環境作出影響和干擾引起的不良後果,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5、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裝潢但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變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6、租賃期間乙方要注意防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引發火災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的經濟損失。

7、違約條款:如乙方在合同約定期內拖欠房租或私自將房屋轉讓,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還。

8、乙方如經營不善必須將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或出兌給他人。

9、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合同終止,甲方必須將剩餘房租退還乙方,合同自然終止。

本合同簽字之前甲乙雙方各自核對對方證件,簽字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將乙方雙方各持一份,以此爲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