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工作情況彙報

爲保障我礦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我礦於2017年6月4日對21512掘進工作面進行了探放水工作,具體工作方案數據彙總如下:

探放水工作情況彙報

一、探放水地點:

21512掘進工作面運輸道和材料道。

二、探放水設計內容:

本次探放水共做2次設計,具體如下:。

21512掘進工作面材料道:第一次按照正常探放水設計,共施工7孔。設計具體位置爲3點前21.4m(左幫3孔),有一孔出水其餘兩孔出水量不大,按照逐步降壓法在掘進到水壓低於5米時施工第二孔,然後依次施工第三個。第二次設計從切眼放水,共施工2個孔出水。

三、主要水體來源分析:

主要爲21510工作面老空水,預計積水量約30000m。

四、目前經過材料道三個出水口共放出16000m還剩餘14000m。切眼水頭高約22m,目前切眼施工一個鑽孔正在出水,出水量約每小時20多方,正準備施工第二個鑽孔。預計到17號能放完。

五、探放水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

本次探放水工作中存在以下問題:探放水條件不具備。明知採空區的積水量比較大,但是還是違反了《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防治水規定》之規定,並且對採掘工作造成了重大的安全隱患。造成這種問題發生的主要原因有:

1、在Ⅱ號探放水設計施工過程中,是上山巷道,沒有安全退路,導致探放水工作延時,造成探放水的被動。

2、Ⅰ號探放水設計的設計數據早就提供,但是掘進二隊並未及時做好準備工作(未做出水倉、硐室安裝好排水管路),放水時險些造成了掘進頭被淹。

3、通風區探放水鑽機進入工作面不及時。

4、地測科對探放水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不夠。

在今後的探放水工作中,應及時收集採掘過程中揭露的水文地質資料,充分考慮工作面的實際情況,做好地質資料的分析研究及搞好探放水設計工作,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方針,加強對探放水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避免上述的問題和不足。

此外,希望在今後的探放水工作中,各相關單位及區隊嚴格遵循礦總工程師的`決議和意見,並且積極響應、配合地測科的工作,聽從地測科對探放水工作的安排及指導,提高工作效率,爲我礦探放水工作的順利進行以及我礦的安全生產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7月3日

探放水工作情況彙報 [篇2]

xx安監局:

爲加強我礦防治水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透水事故和預防暴雨洪水引發煤礦事故,根據福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文件(xx-xx[2012]15號)文件,關於轉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並認真學習《煤礦防治水規定》,經礦董事會研究決定,就我礦防治水工作部署如下。

一、重視防治水工作

要增強做好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水害防治工作職責。雨季前要專門召開會議,研究部署防治水工作,並抓好落實。

1、負責人鄒濤要承擔起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工程師要負責煤礦防治水技術管理工作。

2、必須配備MYZ-150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業探放水隊伍;6月16日必須安排人員去黔南州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參加培訓。

3、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工作各級崗位責任制、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水害預測預報制度和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4、要加強對職工防治水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和綜合素質。制定並不斷完善《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使職工掌握逃生的路線。特別是要讓職工牢記:當發現井下有突水徵兆時,必須停止作業,立即撤到安全地點,並及時報告調度室。

二、全面加強水文地質基礎工作

水文地質基礎工作是做好防治水工作的前提。1、必須具有井田地質及水文地質測繪報告、礦井充水性圖及其他相關圖紙。圖件應當建立數字化,內容真實可靠,每半年對圖紙內容進行修改完善。2、要加強對老窯和周邊礦井的調查研究。調查古井老窯的位置及開採、充水、排水的資料及老窯停採原因等情況。調查周邊礦井的位置、範圍、開採層位、充水情況、地質構造、採煤方法、採出煤量、隔離煤柱以及與相鄰礦井的空間關係,並收集系統完整的採掘工程平面圖及有關資料,爲防治老空水害提供詳實的資料。3、防治水工作應建立水文地質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礦井水文地質文字資料、數據、圖件、計算評價和礦井防治水預測預報一體化。

三、認真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

針對探放水措施不落實等存在的問題:一是凡採掘工作面要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二是必須堅持有掘必探。三是採掘工作面探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確定探水警戒線,並採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嚴格按設計進行探放水。四是在探放水過程中礦井有透水徵兆時,受水害威脅的區域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作業人員到安全地點,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五是井下探放水必須使用專用的探放水鑽機,嚴禁使用煤電鑽探放水。

四、防範暴雨洪水引發煤礦事故災難

要及時、主動與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聯繫,建立災害性天氣

預警和預防機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礦安全生產的暴雨洪水災害信息,密切關注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掌握汛情水情,主動採取措施。並與周邊相鄰礦井溝通信息,當礦井出現異常情況時,立即向周邊相鄰礦井進行預警。二是要安排專人負責對本井田範圍內及可能波及的周邊廢棄老窯、地面塌陷坑、採動裂隙及可能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部位進行巡視檢查,特別是接到暴雨災害預警信息和警報後,要實施24h不間斷巡查。三是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發淹井等事故災害緊急情況下及時撤出井下人員的制度,明確啓動標準、撤人的指揮部門和人員及撤人程序等;發現暴雨洪水災害嚴重、可能引發淹井時,必須立即撤人,只有在確認隱患已徹底消除後方可恢復生產。四是在雨季前要開展一次隱患排查治理行動。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是:位於地表河流、湖泊、水庫、山洪部位等附近礦井的防洪設施和防範措施是否到位;與礦井連通的採煤塌陷坑是否填平壓實;井口標高低於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的礦井是否採取防範措施;違法違規開採防水保護煤柱的礦井是否採取了加固和阻隔工程措施;井田範圍內及周邊已關閉的廢棄煤礦是否充滿填實;礦井防排水系統是否完善等。對排查出的隱患,要落實責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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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