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暑假前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的彙報

爲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校園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根據商教函2017121號《商南縣教育體育局關於暑假前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學校進行了全面的對照檢查、落實、整改,現將我校暑假前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彙報如下:

落實暑假前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的彙報

一、落實管理責任,加強後期安全管理

1、學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擔任,其他校領導爲成員,並進一步明確分工,落實安全責任,形成安全工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校長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副校長張愛國主管學校安全工作,負責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導、協調、檢查,具體負責保衛處、團委安全工作的落實;支部書記、副校長陶建民負責教育教學活動安全,具體負責教導處安全工作的落實;總務主任汪仁華負責後勤保障及食品衛生安全,具體負責總務處安全工作的落實。各處室負責人爲本處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2、落實各部門和全體教職工安全管理責任,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爲取得家長的配合,學校與所有學生家長簽訂《汛期安全目標責任書》,提高家長的安全責任意識,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管護責任。

3、學校對校園實行封閉管理,嚴格執行門禁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領導帶值班、教師值班制度,做到“門不離人,出入登記”, 上課期間教學區一律實行封閉管理,嚴防非本校師生進入校園,學生外出嚴格實行請假條制度,遲到學生進入教學區要進行身份確認,家長或親屬在上課期間探訪學生,要在門衛或班主任的陪同下經學生本人確認後見面,對進入學校辦事的人員,要實行預約和身份確認、登記制度,加強盤查,嚴防精神病患者和其他心理不健全、蓄意傷害師生的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4、加強了夜間巡邏,強化校園夜間安全管理與防護,確保師生安全。住宿學生專人專管,實行晚點名、查鋪登記制度,發現學生出現特殊病症的,及時通知家長並送往醫院救治,確保學生

在校安全。

二、防溺水重點教育,落實監管責任

1、試馬國中所在地水域地段較多,學生溺水傷亡事故極易發生。爲此,保衛處對學校所在轄區內的水庫、河流進行了全面的勘察,在危險地段增刷警示標語,落實夏季午休及防汛值班安排,加強學生午休時段的管理。

2、制定領導包片(水域)、教師包路段方案,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全力杜絕學生下河洗澡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校與所有學生家長簽訂了《汛期安全目標責任書》365份,針對季節特點向全體學生髮放《汛期安全告家長書》,並利用“校訊通”經常向家長髮送汛期安全提示,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特別是節假日,週末等特殊時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學生的安全監管責任,確保汛期不發生溺水事故。

4、暑假前,學校與所有學生家長簽訂了《暑假學生防溺水安全目標責任書》,向全體學生髮放《暑假安全告家長書》,進一步明確家長的監管責任,提高家長的安全管理意識。

三、組織安全大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1、學校對校舍和全校的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未發現校舍有裂縫、傾斜等安全隱患。學生宿舍標準化,不存在過多學生擠在同一宿舍或兩人擠睡一牀現象。目前,我校校舍樓房化,爲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學校重新架設了用電線路,用電安全得到了保障,有效預防了火災事故的發生。

2、我校按規定配置消防、應急照明設施,儲備應急物資。目前配備有30個滅火器,9個應急燈,6套警用器械。學校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安全性能,目前學校學生這些消防器械均能正常使用。通過對學生宿舍、食堂、教室、實驗室、會議室等公共場所詳細檢查,均爲發現有任何安全隱患。

四、開展校園矛盾化解,消除矛盾隱患

1、把排查、化解不穩定因素和問題作爲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對本校教師之間、教師與社會人員之間、學校與社會人員之間等矛盾糾紛要進行一次拉網式大排查,逐項登記造冊,統一分類彙總,落實包抓責任,限期化解到位。經查,我校教師之間沒有重大矛盾,教師與學校領導、社會團體、政府機構等部門也沒有重

大矛盾,沒有上訪或進京上訪的人員。

2、學校暢通信息渠道,班級和宿舍建立了安全信息員,隨時掌握學生之間的矛盾衝突隱患,及時化解或彙報,防止小矛盾釀成大事端。

3、學校對於《崗位量化實施辦法》、職稱評聘等重大問題,首先校委會討論制定初稿,交由教職工討論,提出合理化建議,最後定稿,有力地避免了在這一問題上的矛盾傾向。

4、學校聯合鎮黨委政府,切實摸清校園周邊特殊人羣底數,尤其是對社會閒散人員、精神病人、刑滿釋放人員和流浪兒童等,隨時掌握他們的動向,確保不危害校園。

《落實暑假前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的彙報》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