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情況彙報(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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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情況彙報(通用6篇)

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情況彙報(通用6篇)1

爲認真貫徹落實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對轄區內各企業、項目建設工程進行了逐一排查,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到位,現將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保障各項措施到位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關係到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關係我鎮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同時,鎮紀委、鎮維穩辦、鎮安辦及各村(社區)密切配合,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定期檢查和督導。截止20xx年12月,我鎮未發生重大集體討薪事件,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情況總體平穩。

二、突出重點,保護民工合法權益

(一)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履行屬地管理原則,嚴肅查處欠薪違法行爲。我鎮加大欠薪源頭治理,嚴格規範各用工單位勞動用工管理。20xx年,我鎮對轄區6個企業、1個在建項目是否嚴格按要求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分賬管理制度,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等各項指標任務,是否建立相應的臺賬,是否實行考勤通道等進行實地督導檢查。並深入工地與現場的農民工進行溝通了解,真真將問題落實到最基層,切實保障執法成效,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廣泛宣傳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活動的意義,普及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我鎮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緊盯簿弱環節,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企業,要求限時整改,嚴防事態擴大,全力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到位和社會穩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強部門聯動,建立協調機制,充分發揮部門聯動作用。

(二)大力推進農民工工資實名制,落實農民工工資銀行代發制度,按月發放農民工工資。

(三)加大執法力度,從嚴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犯罪案件,讓農民工付出有回報,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社會穩定。

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情況彙報(通用6篇)2

一、落實建設資金到位制度,杜絕墊資施工

墊資施工工程從一開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隱患。要從源頭上堵住拖欠工資現象,必須杜絕墊資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8條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8個條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設資金落實”。要嚴格項目管理程序,對建設資金不到位的工程項目,一律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但目前墊資施工的現象普遍存在,建設單位利用自己的優勢往往對施工單位提出墊資施工的要求,施工單位爲了攬到工程也甘願如此,這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但問題是,墊資施工行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沒有直接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7條只是籠統地規定,沒有具體的界定。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修改不能立即進行的情況下,可考慮以法規、規章或司法解釋的形式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墊資行爲進行規避並制定相應的處罰制度,使墊資施工的行爲從源頭得到遏止。

二、落實月薪制,杜絕年薪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這裏的勞動者沒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別,也就是說,對農民工同樣必須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而欠薪現象的發生與沒有對農民工實行“月薪制”有一定的關係。如果能採取堅決有效的措施,確保農民工按月足額領取工資,年終討薪大行動將不復存在。要做到這一點,有必要建立工資保證金制度,譬如,

1、可從工程項目中劃撥一部分資金進入專門賬戶,作爲農民工的預備工資,農民工按約定時間到銀行領取,減小了包工頭拖欠農民工工資和攜款出逃的可能。

2、還可運用市場機制預防新增欠款,按照國際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項目推行業主支付擔保和承包商履約擔保制度,一旦業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義務,將由爲業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擔保的保證人代爲履約或賠償,以確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

現在一些施工單位給農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費,具體工資到年底一次性支付,這給拖欠農民工工資留下了很大的隱患。作爲政府的各級主管部門要依法整頓年薪制,保障農民工按月足額領取工資,這是從源頭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要手段。

三、落實勞動合同制度,規制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簽訂合同。由於目前的勞動力市場是買方市場,農民工找工作較難,如果把不簽訂勞動合同歸咎於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恐怕是極不公平的。雖然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們不願因一紙合同而捨棄眼前的掙錢機會,但根本原因在於企業不願與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而受其約束。爲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規定強制企業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對拒絕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予以應有的處罰。要加強對農民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機關檢查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時,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合同條款逐條進行審查,對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條款依法予以取締並責令進行改正,使農民工的合法權利得到保障。

四、增設拖欠工資罪,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爲

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爲的打擊力度不夠,與法律缺少相應的規定有着一定的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惡意拖欠工資的單位僅規定了“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卻沒有對嚴重的欠薪行爲可以給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單位正是利用了這個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過修改法律條款,按照拖欠的時間、數額、涉及的農民工的數量、拖欠造成的後果對欠薪者加大處罰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關法規,僱主不按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內地有必要在相關法律中採用一些刑法要素,達到震懾此類違法行爲的目的。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增設“拖欠工資罪”,對拖欠工資嚴重者予以刑事懲罰。

五、簡化勞資雙方解決糾紛程序,爲農民工建立維權綠色通道

從理論上講,拿不到工錢,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訴。可是諸多的代理費、仲裁費、訴訟費,漫長的審理時限、期間在城裏的生活花費等等,還有“裁決容易執行難”的尷尬,使多少本來想依靠法律維權的人退避三舍!農民工不願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找仲裁司法部門,是因爲農民工們沒有時間沒有錢去仲裁打官司。農民工索要工錢的時間性很強,他們一般是在家裏夏收和春節時開始索要工錢,由於回家時間緊,因而耗時耗力、程序煩瑣的“法律途徑”對他們來講並不現實。爲快速處理農民工欠薪案件,有關仲裁司法部門應爲農民工建立一條“維權綠色通道”,快立案、緩費用、速審理、快執行。讓法律真正成爲農民工維護自身權利的工具。

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情況彙報(通用6篇)3

20xx年,我區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爲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關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全區和諧穩定大局。

一、採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我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第一時間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實施“三查兩清零”,確保政府工程項目無欠薪,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

(二)對排查發現和投訴舉報的欠薪案件,發現一起,登記一起,解決一起;

(三)對已辦結的欠薪案件開展“回頭看”,認真複覈,確保被拖欠工資確實發放到每個農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四)對建設領域工程項目發生欠薪的實行“一案雙查”,既要查處欠薪把欠薪問題及時解決好,還要對治欠保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五)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範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

(六)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

(七)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爲,查明違法事實,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列入條件的,特別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欠薪案件,一個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佈,並按時推送,實施聯合懲戒,達到問責一人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社會效果。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結合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支付完情況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爲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有欠薪記錄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區對33個在建工程項目進行了檢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21個,其他項目12個。經檢查,未發現欠薪情況,也未發生重大違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單”的情況。

(二)規範執法程序,健全巡查機制。爲規範巡查工作,突出專項行動效果,此次行動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機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現場巡查、後期督促整改機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臺賬,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規定,採取現場詢問、資料覈實、臺賬覈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全面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花名冊更新不及時,臺賬內容不完善、勞動合同簽訂不規範等問題,立即要求各項目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檢查人員認真填寫檢查登記表詳細記錄各項目存在的問題,由聯席辦、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業主單位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時效,優化整改方案,確保整改效果發現有涉嫌欠薪的行爲立即啓動執法辦案程序,依法快查快處,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三)施工企業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門用於發放農民工工資,到20xx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四)推動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健全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明確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到20xx年底,實名制管理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五)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20xx年底,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項目達到了100%。

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情況彙報(通用6篇)4

根據國務院、省、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部署和區委、區政府的工作安排,從11月初開始,區解欠聯席辦在全區建設領域大刀闊斧地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項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進。

一、工作措施

1、領導高度重視。根據區委主要領導指示批示精神,從11月10日區清欠辦即開展新一輪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區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會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就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進行強調。11月25日,召開了全區農民工工資支付冬季攻堅行動動員部署會,由常務副區長牽頭召開,各鎮(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負責人、區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蔘會,下發《南譙區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冬季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全區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堅活動熱潮。

2、加強欠薪摸排。由於謀劃早、行動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區在建項目情況。全區共66個項目,重點分佈在住建、重點工程處、經開區、高教科創城等領域,鎮(社管中心)欠薪壓力小於區直部門。66個在建項目中政府類項目37個,社會類項目9個,涉及農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資0.81億元,區解欠辦將66個項目分爲三個等級:即無欠薪項目、一般欠薪項目和嚴重欠薪項目。據統計,無欠薪項目是40個,一般欠薪項目26個,嚴重欠薪項目8個。

3、有力推進工作。

一是實行周調度制。在“冬季攻堅行動”後,區解欠辦每週召開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嚴重欠薪隱患調度會,一個一個項目分析研判,提出解決問題具體措施;

二是週報告制。每週向區效能羣發佈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和銷號情況;

三是重大隱患協調機制。對可能存在隱患的問題,由政法委牽頭,公安、人社、稅務、住建等部門參加,集體會商、合力攻堅。專項行動期間,製作“約談詢問筆錄”28份,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和“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事先告知書”3份,對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資的,立案偵查2件。

4、形成長效機制。今年相繼出臺了《南譙區建立治理農民工工資長效機制的通知》、《南譙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覈辦法》、《南譙區關於建立企業工資支付監控和隱患排查預警機制的實施辦法》等文件,同時將各鎮(社管中心)、各部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考覈,強化各地、各單位責任意識。

二、工作成效

一是實現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戶設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兩個百分百;

二是全區範圍內在建66個項目,其中有隱患的是26個,到目前爲止,一般隱患由18個銷號至1個,嚴重隱患由8個銷號至1個,無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堅行動”初期的60.6%提升至97%。兩個未銷號的項目相繼進入司法程序;

三是據統計到目前,今年共追繳補發農民工工資9652萬元,涉及農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類投資項目,實現農民工工資百分百發放到位;四是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越級羣訪事件基本消除,維護了社會穩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強剛性約束。根據《滁州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緊盯我區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尤其是政府類投資項目,要求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辦理勞動用工實名制和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同時要求在項目開工前,項目主管部門必須按合同撥付工程進度款的30%匯入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

2、加大攻堅力度。20xx年區解欠辦將每月對全區在建工程項目進行統計,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做到在建項目數量清、工程造價清、欠薪隱患清。同時,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通過摸排將聯合相關責任單位對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實行約談制度,對約談中確定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先行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對限期內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將依法下達“納入拖欠工資黑名單事先告知書”。

3、落實相關責任。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原則,對存在欠薪隱患的項目,實行責任包保,推動各鎮(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門對本地、本行業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總責,推動各地、各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靠前指揮、具體抓,其他領導主動配合的良好格局;區解欠聯席會議加強對清欠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發揮組織協調和各部門職能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4、強化督查考覈。按照專項行動方案要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督查組,對清欠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充分發揮民工維權熱線作用,力爭做到及時快速處理。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項目、重點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據《南譙區保障農民工工資考覈辦法》,年後對各鎮、社管中心和區直有關部門進行專項考覈,並由效能辦、解欠辦聯合通報,同時做好迎接市解欠辦的考覈工作。

5、維護社會穩定。年後全國“兩會”將相繼召開,區解欠辦將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明確權限、任務和分工,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強化部門聯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或企業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週轉金、欠薪保證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防止事態升級擴大。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爲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有關法規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對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宣傳力度,以《條例》推動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情況彙報(通用6篇)5

爲確實做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工工資薪欠工作,認真部署,及時成立了以分管領導爲組長,司法、社保、工會、派出所、安監、黨政辦、財政等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農民工工資薪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統一行動,及時組織開展摸底排查工作,現就近期主要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大宣傳

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及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爲重點,開展有針對性的防止欠薪宣傳工作。組織工作人員、法律服務人員進企業、工地開展現場法律諮詢,發放傳單,集中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勞動合同法》、《法律援助條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的依法理性維權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

二、集中排查

領導小組近期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查找欠薪隱患,對秋季專項行動檢查中存在的問題、投訴較多的建設項目和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回訪”;通過排查,瞭解到其中有2家企業存在有拖欠農民工工資。鎮政府與區監察隊通過對企業調查和協調,企業承諾春節前全部付清拖欠工資。

鵬泰超細礦粉:該公司原老闆已將公司轉由他人經營生產,現經營單位不拖欠任何工資。該公司原老闆駱贊英從20xx年到20xx年仍拖欠員工111400元(陳錦玉94000元,付小田9000元,查日明8400元),至今未支付,駱贊英承諾春節前全部付清拖欠工資。

金聯礦業:由於該公司今年仍處於停產狀態,每月只發放基本工資,承諾年底前結清所有拖欠工資。

三、及時援助

針對農民工追討工資困難的實際,我鎮將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凡是農民工追討工資的援助申請,我鎮將第一時間受理,第一時間辦理,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確保農民工能夠安心生活,確保社會秩序穩定有序。

、下一步工作安排

春節即將來臨,農民工討薪問題也將進入易發多發期,我鎮將進一步提高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繼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加大排查工作力度,確保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維護一方大局穩定。

1、繼續跟蹤,督促相關企業及時發放農民工工資,對存在的問題加大協調力度,多措並舉妥善處理。對重點欠薪企業實行領導包保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大穩定。

2、進一步加大梳理摸排力度,做到全覆蓋無死角,對發現轄區內其他企業存在欠薪問題,及時跟蹤處理,確實做好農民工權益維護的堅強後盾,積極提供法律指導,爲農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情況彙報(通用6篇)6

一、基本情況

我局與市委宣傳部聯合下發《xx年全市法制宣傳工作要點》,突出宣傳農民工權益維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土地管理、農民工勞動就業、農民工工資保障等法律法規,最大限度地發揮法制宣傳教育在維護農民工權益、增強農民工法律素養中的重要基礎和推進作用。大力開展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共辦理農民工維權案件128件,受援農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將農民工法律法規宣傳納入全市法制宣傳工作計劃

3月10日,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聯合下發《xx年全市法制宣傳工作要點》,明確要求全市各級各單位,緊緊圍繞市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法制宣傳工作,把農民工工作作爲一項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傳好權益維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土地管理、農民工勞動就業、農民工工資保障等法律法規。

2.深入宣傳農民工相關法律法規

xx年5月起,我局派30餘名幹部先後100餘人次赴清浦區、洪澤縣34個村擔任平安與法治建設指導員,對廣大農民工及家屬開展法制宣傳70餘場次,受教育羣衆1萬餘人次。我們開展了20餘次法律服務進社區、走進直播室等活動,大力宣傳涉農法律知識,增加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我們通過製作法制宣傳欄、發調查表等形式提醒農民工在平時工作中和外出務工時要提高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注意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關權益受侵害的證據。

3.將農民工法制宣傳貫穿四級幹部學法競賽全過程

今年我們組織了全市四級幹部學法競賽,我們將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勞動法、森林法、水法等與農民、農村問題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納入村居幹部、鄉鎮幹部複習和考試範圍,通過考試促進學習,通過考試促進基層幹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務平臺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務工作職責、“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員職責和工作要求。保證“12348”法律服務熱線24小時爲農民工開通。

5.舉辦法援工作人員涉農法律業務知識培訓

更好地爲農民工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我們專門抽調農民工案件較爲典型縣區的法律援助機構負責人蔘加省司法廳農民工涉法事務的專項培訓,組織編寫發放涉及農民工案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書刊和涉及農民工案件的辦案手冊。

6.加強協同配合,提高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協調力度

我們聯合共青團淮安市委調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組成人員,加強對留守兒童的維權服務,儘量爲外出務工的農民工解除後顧之憂。

7.辦理了一批有影響的涉及農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來,我是法律援助機構辦理了一批有影響的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縣法律援助中心辦理的290名農民工被拖欠28萬元的勞動報酬仲裁案,楚州區法律援助中心辦理的110名農民工被拖欠32萬元的工資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圓滿的結果。這些案件的成功辦理,消除了社會負面影響,解了政府之憂,解了廣大農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強化組織,加強領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農民工工作相關文件,健全農民工工作組織機構,進一步加大對全市農民工法制宣傳、法律援助工作的監督和指導。

2.創新舉措,完善網絡。進一步發揮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法律宣傳與法律援助機構與農民工聯繫緊密的優勢,強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組織網絡建設,最大限度地爲農民工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3.加強培訓,狠抓落實。對辦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員加強業務培訓,舉辦涉及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講座,提高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辦理質量。進一步放寬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門檻,做好全面覆蓋、應援盡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