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7年註冊建築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河南省2017年註冊建築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豫注建〔2015〕1號
根據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15]1號文)要求,現將我省2015年度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1)本文附件2所列學位或學歷畢業人員按該表要求執行;
(2)不具備本文附件2所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爲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b.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爲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築項目不少於一項。
說明:“民用建築設計”、“其它類型建築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於發佈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2.職業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標準,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完成不少於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職業實踐情況,以供審查。
(二)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本文附件3要求執行:
2.具有助理建築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備本文附件3所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爲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②、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爲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於一項。
申請參加考試的人員,所學專業在“參照表”中未列出的,可在申報材料時,附在校學習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的“課程設置表”(由原畢業院校出具),經所在單位覈實並提出符合“本專業”、“相近專業”、“其他專業”的意見後,由省級資格考試審查機構審覈後確定。
二、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科目時間安排表(附件1),考區統一設在鄭州。
三、申報材料
(一)新考人員申報以下材料:
1.資格考試報名表(可複印)一份,請到河南勘察設計信息網下載(下載中心),要求計算機打櫻
2.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申報表一份(詳見下載中心),本表可複印一、二級通用)。
3.畢業證書原件(另附複印件一份)。
4.反映設計業績和職業道德的證明文件一份。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不包括申報表及資格考試代碼表中所貼照片)。
(二)參加續考人員
1.《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並在備註欄內填寫本人檔案號,報考的科目必需填寫清楚;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
四、其他
(一)續考,新考人員申報材料於2015年3月2日前報省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申報工作按申報人所在單位隸屬關係進行,各省轄市所屬設計單位由市建設主管部門初審按《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彙總表》(可到下面網址下載)彙總後上報;省直和中央駐豫設計單位初審彙總後直接上報,各地市請按附件4時間申報.由於銀行16:40分繳款,所以請各地、市建委,省直各有關設計單位儘量在17:00前報名.《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彙總表》以電子文檔和書面材料同時上報。
(二)收費
考試收費按照國家計委(計辦價格[2000]299號)文規定收取報考費用:
報名費:每人每科10元。考務費:一、二級註冊建築師知識題(選擇題)考試每科60元;一、二級作圖題考試每科120元。
(三)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0371-69153922
附件1.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
2.2015年度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3.2015年度全國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4.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安排表
5.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安排表
時 間

2月27日
許昌 、 平頂山、濮陽、駐馬店
2月28日
信陽 、 焦作、 周口、 南陽
2月29日
洛陽 、 鶴壁、 開封、 新鄉
3月1日
安陽、商丘、三門峽、漯河、濟源
3月2日
省直及中央駐豫設計單位、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