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2015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考條件

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考試

類別

所學專業

或職稱

學位或學歷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環評工程師

環境保護

相關專業

大專學歷

從事環評工作滿7年

學士學位

從事環評工作滿5年

碩士學位

從事環評工作滿2年

博士學位

從事環評工作滿1年

其他專業

大專學歷

從事環評工作滿8年

學士學位

從事環評工作滿6年

碩士學位

從事環評工作滿3年

博士學位

從事環評工作滿2年

一、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爲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爲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必須當年成績全部通過爲合格。

三、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