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爲切實保護好武當山風景名勝資源,使風景名勝資源達到有效利用,做到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場,以最佳的方法滅火,把火災所引起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根據武當山風景區目前的管理職責分配情況及實際需要,特制定本預案:

景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一、指揮系統及其職責

1、火災總指揮部

總 指 揮:劉建平(6666)

副總指揮:姬富國 (6888) 張剛(6988)

成 員:局辦及各部門有關負責人

職 責:全面指揮救火安全過程

片區指揮:太子坡景區 李強(6122)

南巖景區 曹樹清(6707)

瓊臺景區 尚 超(6199)

金頂景區 肖興羣(6588)

職 責:根據火災發生的天氣、發生地的地形及撲火資源等情況,迅速組織撲火力量進行撲救。

通 訊:移動電話、座機、對講機、廣播,要求全天候保證暢通。

2、火災現場指揮部

總 指 揮:姬富國 (6888)

職 責:審查撲火方案,動員和組織撲火力量趕赴現場,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及向鄰區呼援。

參 謀:周國鋒(6708)

職 責:研製適合實際情況的撲火方案,並依據當時的氣候、地形、撲火力量等情況來確定撲火的具體措施,及時把火災現場的發展情況彙報給總指揮部。

3、撲救組

組 成:景區護林防火大隊、轄區各中隊、村組防火應急分隊 負 責 人:劉鋒(6388)

職 責:按照防火指揮部的要求,組織現場人員合理科學的撲救森林火險。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受森林火災威脅的居民和財產轉移。及時把現場情況通報指揮部。

4、交通組

組 成:武當山旅遊車隊、景管局、索道公司各確定1人。 負 責 人:薛華軍(6112)

職 責:服從總指揮部調度指揮,負責調集車輛和索道,及時輸運撲火力量,並要求協助醫療組運送傷員、食物等。

5、醫療組

組 成:特區紅十字會、特區醫院、景管局、並至少配備2名醫護人員。

負 責 人:張正東(6638)

職 責:服從總指揮部調度指揮,配備必要的醫療器具、藥品等救護車趕赴現場,負責救護傷員。

6、宣傳組

組 成:護林防火大隊、政策法規科、各配備2名人員 負責人:王華(6333)

職 責:服從總指揮調度指揮,動員現場人員投入撲火行動,及時向指揮部傳遞現場情況,負責現場秩序及治安。

7、後勤組

組 成:景區各經營單位、個體經營戶

責任人:鄧永林(6188)

職責:服從總指揮部調度指揮,協助車隊運送前線食品及其他用品。

8、善後組

組 成:火災發生地所屬片區中隊全體成員、景管局

負責人:張剛(6988)

職 責:負責火災調查及處理,如有人員傷亡,則還要負責做好安撫工作,並拿出處理報告。

二、具體實施方案

一旦發現火情,應立即撥打火警119,同時還要通知護林防火大隊及火災發生地所屬片區責任人,報警及通知人員應快速準確地報告發生火災的地點及具體位置、火勢大小及火源情況。

1、如果是森林火災,滅火人員必須馬上成立臨時指揮部,調動一切救火專業人員、幹部羣衆及現場人員。除用滅火器材對火勢進行控制外,要立即對火勢、風勢、火災發生地地形及現場可進入性作出較準確的判斷,然後分小隊進行隔離帶的選擇與建立。積極配合消-防-隊的工作,如果火勢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則應該向上一級部門報告。

2、如果是建築性火災,首先要確定是否有人員被困,同時通知護林防火大隊及火災發生地所屬片區負責人,並帶上由2到4人組成的醫療救護組。在專業滅火人員未到達時,應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火勢控制,如果是文物着火應儘量搶救未被毀壞及即將遭到毀壞的文物,如果火勢加大,除用建築物附帶的乾粉滅火器使文物隔離大火外,還要充分發揮蓄水池的作用。

3、如果是電失火,則不能慌忙滅火,首先要查明起火點,並找到電源開關,然後關掉電源,再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滅火。

景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2]

爲貫徹落實“預防爲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減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確保撲火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 工作原則

(一)以人爲本,安全防範。森林防火工作實行政府負責制,即行政“一把手”爲第一責任人,分管和主管領導爲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和相關職能,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二)預防爲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三)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範圍大等因素,分級(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 設定和啓動應級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四)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迴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編制依據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條列》、《江西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

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 、本區發生和可能發生特大、重大、較大森林火災,適用本預案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

指 揮:鄒明水(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指揮:羅延壽(副書記)

程麗君(副書記)

曹球鋒(鄉人武部部長)

王 軍(副鄉長)

桂玉蘭(副場長)

程賢武(森林派出所所長)

成 員:張躍海、包立國、王全福、胡 軍、陶光輝、施訓春。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包立國、副主任王全福,成員:王得民、李新坤、桂烽生、李新坤、餘志明、伍冬南。

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本單位重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職責:

1)進行全方位的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協調組織撲火力量、通信聯繫、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配合等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2)協調調集有經驗的'撲火人員深入一線火場撲火,檢查監督各單位防火工作的落實情況,指導防火救災工作;執行森林防火指揮部

的決定;負責全鄉重大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全鄉重大森林火災應急信息綜合管理系統,接收、彙總、分析重要森林火災信息,向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處理建議。

本預案啓動後,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重大等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成立“前線撲火指揮部”,現場處置森林火災的撲火救災工作。各相關支持保障部門應快速響應,按職責任務,積極配合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撲火前線指揮部做好撲火救災工作。

四、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全鄉森林防火部門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範生產、生活用火行爲,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信息報送和處理:一般火情,應當逐級上報,出現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時,應立即報告鄉森林防火指揮部,經鄉森林防火指揮部覈准後上報縣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發生在縣界、鄉界附近的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超過1公頃的森林火災、2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及需要鄉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協調撲救的森林火災。並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鄉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着火情的發展變化,撲火半專業隊必須迅速趕撲火災現場、各

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着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後,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隔、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爲主,正面撲救爲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等專業力量爲主,其它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爲輔的原則;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落包乾、劃區包乾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五、火災預案的善後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後,一般以森林公安爲主,鄉林辦及各村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後,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卹,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補植或更新造林。

5、加強對幹部羣衆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重點林區、

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村爲單位,定期召村組幹部會、村民小組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教育部門應加強對中國小生預防森林火災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力爭從源頭上治理火災隱患。

6、縣直單位、各站所主要負責人、村主任爲所在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爲直接責任人,包村包組包山頭各級幹部爲具體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除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外,還要嚴格追究各級領導責任。

六、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實行分級啓動。當火警發生後,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啓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並做出最後決定。

景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3]

爲建立指揮有序,互相配合,協調一致,快速反應,撲救有力的撲火機制,及時、有效地撲救森林火災,根據《**縣處置》及其《實施細則》,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鎮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辦。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其工作職責是負責日常工作,加強值班確保信息暢通,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階段性森林防火工作,總結森林防火工作。並做好火場植被恢復工作。

督查組由**同志負責,其工作職責是對森林防火工作全過程進行督促檢查,查處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違法違紀案件。

火場秩序維護組由**同志負責,其工作職責是維護火場秩序,組織人員撤離。

後勤保障組由**同志負責,其工作職責是加強森林防火器材管理與調配,對搶險隊伍的生活提供保障,確保進入火場的交通暢通。

火場救護組由**同志負責,其工作職責是對撲火隊員和在火災中受傷的人員進行搶救。

二、預警預防

1、重點防火期內,實行24小時有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

2、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人們的森林防火意識。

3、規範生產、生活用火行爲,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重點區域的監控檢查。

4、健全防火網絡,重點林區村安排2名專職防火員,防火期內全天候巡山護林,全面監控林區野外火源,消除火災隱患,組建10人以上的義務撲火隊,並按要求進行必要的培訓、訓練。

三、信息報送

1、遇有火情時,事故單位(或第一發現人)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報告村委會、鎮應急指揮部(電話:)。報告內容爲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簡要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2、鎮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時,詳細問清和記錄火災地點、火災情況、前往路線、值班情況,並隨時報告相關領導。

四、應急處置

(一)處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報告,不論火勢大小,鎮要迅速召集防火隊伍,責任領導及滅火隊伍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第一梯隊人員立即結集趕往火場撲火,鎮撲火應急分隊召集本組人員,攜帶好撲火工具前往撲救。

2、在確認難於快速撲滅的火災或接到第一梯隊指揮的災情報告要求增援後,第二梯隊人員立即出發,撲火工具和交通工具由各村自行解決,各村義務撲火隊必須在40分鐘之內趕到火場,並向鎮指揮部報到。

3、需要繼續增援時,由現場總指揮向集團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啓動,向集團森林防火辦申請增援,組織力量增援撲救。

(二)火線撲救

1、撲火人員在撲火過程中務必保證自身安全;

2、各隊人員要逐級聽從安排,服從指揮,全力撲救,絕不能打亂仗;

3、要根據火場火勢情況選準突破口,充分發揮集體戰鬥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組織打,力爭在短時間內控制火勢,及時撲滅;

4、各隊(組)帶隊人應及時向前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火情。

5、當火勢過大,對危及周邊的羣衆及時組織撤離危險區域。

6、公安部門應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應採取監控措施。

7、衛生部門要準備急救隊伍和救護車輛,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和醫療設備,搶救傷員。

8、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三)餘火看守

明火撲滅後,各組撲火人員不得立即撤離,要就地清理餘火,確保火場無火、無煙、無汽,並繼續看守6—12小時或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看守時間,確無復燃條件的情況下才能撤離。

(四)後勤保障

1、發放撲火食品、飲用水、電池等;

2、撲火時間長,撲火人員的食品、飲用水等需要撲充時,負責採購或就近到村民家中煮,並組織運往前線,必須送到火線撲火人員手中;

3、搞好撲火人員返回後伙食安排。

五、響應結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災得到控制後,根據實際情況,由鎮應急指揮部適時宣佈結束應急工作,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火災評估:火災撲滅後,鎮森林火災指揮部組織林技人員勘查火災面積(過火面積、森林受害面積),評估森林資源損失情況,並報集團防火辦。

3、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鎮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區羣衆安置和災後恢復工作,做好火場植被恢復,穩定災民情緒,保持社會穩定。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