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商學院的介紹

蘭州商學院前身爲1958年成立的甘肅職工財經學院,1981年7月經國務院批准正式成立,是甘、青、寧三省(區)唯一一所以本科教育爲主的財經類高等院校。學校先後隸屬原國家商業部、原國內貿易部領導,1998年7月,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爲主的管理體制。

蘭州商學院的介紹

學校現有段家灘、和平兩個校區,校園佔地面積1300餘畝,校舍總建築面積41.47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669.97萬元,圖書館藏書164.82萬冊,是甘肅省重要的經濟管理類文獻資料信息中心。學校面向全國招生,現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500餘人、本科生近13000人、各類成人教育類學生5000餘人。

學校設有經貿、金融、工商管理、會計、統計、信息工程、外語、藝術、商務傳媒、法學、財稅與公共管理、農林經濟管理、馬克思主義、繼續教育等14個二級學院和體育教學部;設有經濟研究所、敦煌商業文化研究所、理財規劃發展研究中心、西部經濟開發研究中心、註冊會計師培訓中心、法商研究所等16個研究所(中心)。

學校現有教職工1186人,其中專任教師739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教師300餘人,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教師400餘人。教師中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部級優秀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全國優秀教師”、全國“五四青年獎章”獲得者、甘肅省“園丁獎”獲得者、甘肅省“青年教師成才獎”獲得者、甘肅省“五四青年獎章”獲得者、甘肅省勞動模範等60餘人。

學校現有統計學、會計學、國際貿易學、金融學4個省級重點學科,擁有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6個二級學科碩士點,具有MBA專業學位培養單位資格和招收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單位資格,具有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兩大學科副教授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現有省級精品課程13門、本科專業35個,其中統計學專業是教育部“第二批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經過50年的建設和發展,學校現已形成了以經濟學、管理學爲主體,經、管、文、法、理、工相互支撐、交叉滲透、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構築起了一個能夠滿足西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財經類應用型人才培養平臺。

學校堅持育人爲本,質量爲先,以科研促教學,積極發揮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的辦學功能。2004年以來,學校共承擔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102項,國際合作項目5項,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獎勵60餘項,在國內外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4000多篇,其中收錄於SCI、EI、ISTP、CSSCI等國內外引文檢索系統的論文300餘篇,出版學術專著和教材180部,爲甘肅及至西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學校主辦的學術期刊《蘭州商學院學報》,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先後與英國伍斯特大學、法國歐亞管理學院、美國特洛伊大學、北亞里桑那大學、鮑爾州立大學等國外院校建立了合作辦學關係。承擔中美“ESEC培訓”項目、新西蘭政府資助的“甘肅省少數民族婦女權益保護培訓”項目、歐盟便捷基金項目“借鑑歐盟經驗,促進甘肅省資源依賴型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優化”和日本學術振興會項目“絲綢之路(中國段)飲食文化”等國際合作研究課題。

經過50年的建設和發展,學校爲國家特別是爲西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培養和輸送了3.6萬名經濟管理類專門人才,現已成爲甘、青、寧三省(區)重要的財經類專業人才教育基地、經濟管理研究與諮詢基地及財經類在職幹部和人員培訓基地。

面對高等教育發展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學校確立了“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的辦學理念和“與時俱進抓發展,開拓創新抓改革,勤政廉潔抓管理,求真務實抓落實”的`工作思路,堅持走內涵提升與規模發展相結合、專業優化與人才需求相結合、提高人才培養的綜合素質與創新能力相結合的發展道路,爭取早日把蘭州商學院建設成爲在西北地區有重要地位、全國同類院校中有一定影響的教學型財經大學。

蘭州商學院專業設置設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貿易經濟、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金融工程等專業。 蘭州商學院的重點專業

金融學科1999年被確立爲蘭州商學院校級重點學科,2002年被確定爲甘肅省省級重點學科。

蘭州商學院的錄取規則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機構的統一安排進行,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機構確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投檔管理模式進行錄取,提檔比例一般爲120%。

第十條依據考生電子檔案錄取新生,堅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覈和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調檔要求的考生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當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不拒絕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

第十二條對於有選考科目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除省級招生錄取機構有明確規定以外,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選考科目的成績總和爲準錄取。同等條件下,我校選考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當我校選考科目上線考生不足時,可以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三條對考生錄取專業的安排遵循志願優先、分數優先,同時參照相關科目成績的原則。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已錄滿時,對於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調劑到未錄滿並符合專業培養對身體及其他相關要求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降)分招生錄取政策。對於各種增加分數和降低分數線投檔的考生,按標準分數同等對待。

第十五條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檔、審覈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週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六條做好對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和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第十七條對錄取的新生通過網絡和媒體向社會公佈,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第十八條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蘭州商學院現有師資力量

學校現有教職工1186人,其中專任教師739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教師300餘人,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教師400餘人。教師中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部級優秀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全國優秀教師”、全國“五四青年獎章”獲得者、甘肅省“園丁獎”獲得者、甘肅省“青年教師成才獎”獲得者、甘肅省“五四青年獎章”獲得者、甘肅省勞動模範等60餘人。

蘭州商學院畢業生就業狀況

我校畢業生歷來以理論基礎紮實、綜合素質高、有開拓創新精神受到用人單位的青睞。畢業生主要就業單位性質流向爲:各類企事業單位、金融部門、經濟管理系統、涉外單位、電信、交通、石化、黨政機關、部隊等;就業主要地區流向爲:北京、上海、浙江、廣東、江蘇、甘肅等。

學校牢固樹立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超前意識、競爭意識和責任意識,通過健全就業指導工作機制、開闢畢業生就業網絡平臺、開設畢業生就業指導課程、面向中心城市建立就業實習基地、廣泛發佈用人信息、與各級人事部門舉辦雙向選擇洽談會等途徑,爲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形成了招生、培養、就業統籌規劃、齊抓共管的良性運行機制。

我校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位居省內高校前列,近三年畢業生就業率依次爲:2006屆86.7%,2005屆98.8%,2004屆89.1%。多次獲得甘肅省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綜合優秀獎”、“單項優秀獎”等榮譽稱號和獎項。

蘭州商學院的收費標準

第七章收費標準第二十四條學費我校學分制收費標準如下:音樂表演專業:6500元/人學年;藝術設計:6500元/人學年;繪畫:6500元/人學年;電子信息工程:4500元/學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4500元/學年;信息與計算科學:4300元/學年;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4300元/學年;英語:4300元/學年;商務英語:4300元/學年;其他專業:3800元/人學年。少數民族預科生學費: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重新規範少數民族預科生學費收費問題的通知》(甘價費〔2006〕120號)規定,

蘭州商學院在校生情況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現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500餘人、本科生近13000人、各類成人教育類學生5000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