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學2018學年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的通知

根據《寧波大學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環節管理暫行規定》(寧大政〔2012〕124號)的有關規定,請各學院做好2017-2018學年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相關工作(主要對象爲2016級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寧波大學關於做好2017-2018學年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的通知,全文如下:

寧波大學2018學年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的通知

  一、學校認可的專業實踐項目

(一)學校、學院與相關單位聯合建立的各類校內外研究生創新實踐基地的實踐、實習工作。

(二)導師橫向科研項目所涉及的現場實驗和實踐工作。

(三)研究生自己聯繫,經導師、學院批准認可的實踐單位的專業實踐、實習工作。

  二、過程管理及注意事項

(一)參加專業實踐的研究生必須與學院簽訂安全責任書,學院有權拒絕未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學生參加專業實踐。專業實踐可以從本學期末開始。

(二)研究生開始專業實踐時需在校內導師和實踐單位指導教師指導下制定“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由學院審覈通過後,方可進入專業實踐環節。

(三)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應該強調應用性,選題應該來自於生產、管理等實踐第一線,要建立校內外“雙導師”制的'培養模式。因此,論文開題工作一般應在實踐、實習工作正式開展之後進行。

(四)在學院和導師的統籌安排下,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學期間,參加上述實踐項目的一種或一種以上,可以採用集中實習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累計實踐時間必須保證不少於半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實踐教學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年,其中集中實習時間不少於半年。

(五)學院應落實專人負責,加強研究生專業實踐、實習期間的跟蹤管理,瞭解和掌握研究生專業實踐情況和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六)研究生在專業實踐結束時應填寫“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環節考覈表”,提交相關的成果報告,並由實踐所在單位簽署評價意見。

(七)學院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專業實踐考覈細則,可以通過提交成果報告、總結座談、答辯等方式對每位研究生的專業實踐環節進行考覈。

  三、材料報送

1.各學院應在6月26日前將本年度的集中實習工作方案報研究生院培養辦(工作方案需包含學院、學位點實習工作指導小組構成、實習目標、實習時間安排、實習基地、實習內容及考覈要求、實習的組織、指導與管理等內容)。同時還需遞交《寧波大學全日制專業碩士實習信息彙總表》(此表在網站首頁>>培養工作>>文檔下載>>課程教學、實踐環節相關表格下載)。上述材料經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學院蓋章後交至研究生院安中大樓606室,電子版請發送至.

2.學院應及時將所有研究生實習期間的各類記錄表、課件、請假條、照片、視頻資料等歸檔,以備檢查。

聯繫人:王冬 電話:876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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