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17碩士研究生擬錄取考生後期事宜通知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已在我校招生網公示,並已上報北京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覈,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待北京考試院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後即爲正式錄取名單。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關於2017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考生後期事宜的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17碩士研究生擬錄取考生後期事宜通知

爲了便於考生作好入學前的準備工作,現將通知書發放、戶口關係、人事檔案及黨團組織關係的辦理事宜告知您,其他方面內容請關注該網站後續通知,請認真做好入學前的準備工作。

  一、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發放方式

  (一)發放材料

發放材料包括:錄取通知書、調檔函(非定向考生)、銀行卡、入學須知等。

  (二)發放形式

1.已被擬錄取的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於6月上旬自行到研招辦領取(憑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或校內一卡通領取,無特殊原因者須本人領取,不得代辦)。具體領取日期我辦將在我校招生網提前發佈通知。

2.已被擬錄取的其他考生的錄取通知書及相關材料,我校將於6月上旬以郵政EMS方式統一寄發,寄發地址爲考生於2016年在中國研招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個人通信地址,如複試時考生已修改郵寄地址,我校將按新地址郵寄。具體寄發日期我辦將在我校招生網提前發佈通知。

  (三)注意事項

1.若考生本人通信地址、郵編、聯繫電話有變動,請於5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箱)的形式向我辦提交《個人通信地址變動說明》,詳細說明“考生姓名、身份證號,變更後的通信地址、收件人姓名、郵政編碼、聯繫電話、考生手機號碼”。請考生確保“收件人”爲本人或本人直系親屬,原則上請勿由他人代轉,以免丟失。如該地址不是本人收信地址,務必註明該地址所屬收件人“轉”考生本人。通信地址格式要完整、有效。

2.除了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其他考生如申請自取錄取通知書相關材料,也請於5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箱的.形式向我辦提交《個人申請自取通知書的說明》,說明中要註明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申請自取通知書等內容。

  二、戶籍關係、人事檔案、黨團組織關係轉移

以上關係手續轉移等事宜請於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按其中相關具體要求辦理。

  (一)遷移戶口

1.北京市常住戶籍的新生入學時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2.錄取類別爲非定向就業的新生在辦理戶口遷移證時,不得私自改動戶口遷移證的任何內容,籍貫、出生地要填寫到省、市(省、縣或市、區),並覈對是否有誤,如有錯誤,請在當地派出所及時更正。

戶口遷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莊南里1號”或“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3.新生入學時請攜帶身份證,以備查驗。如身份證正在辦理中或丟失,須由當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身份證明

4.入學使用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必須要與戶口遷移證上的相關內容一致。

5.在戶口遷移證上務必要加蓋當地公安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

6.戶口遷移證務必自帶,並隨身攜帶一張一寸白底照片(照片背後用簽字筆註明身份證號、姓名、學號),開學報到當天一齊交至新生報到戶籍辦理處。

7.如有疑問請與校戶籍辦聯繫,電話:010-65778373。

  (二)學生檔案轉移

1.新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和調檔函後,應速與本人檔案所在學校或單位聯繫轉遞檔案事宜。檔案應包括:大學期間的學習成績登記表、高校畢業生登記表、入黨(入團)志願書及其它相關材料。檔案袋外須註明:2017級研究生新生檔案、檔案所屬人姓名。

2.新生檔案要於2017年8月底前(以郵戳爲準)以機要件形式或EMS寄至我校招生就業處,不允許由本人攜帶檔案。

3.檔案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莊南里1號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招生就業處,接收人陶老師,郵編100024。

4.如有疑問請致電010—65773331諮詢。

  (三)黨組織關係轉接

1.北京市的新生黨員,由原學校或原單位黨組織通過黨內信息管理系統將組織關係轉入我校。

2.外省市的新生黨員,由原學校或原單位黨委組織部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介紹信的擡頭是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組織處),開學報到時本人持此介紹信交報到處,統一辦理黨員組織關係轉接手續。

3.組織關係介紹信務必自帶。

4.新生黨員應按介紹信所註明的有效期限辦理轉接手續,逾期將不予辦理。

5.入黨材料(志願書等)務請放入本人學籍檔案中一併寄送招生就業處。

6.如有疑問請與校黨委組織部聯繫,聯繫電話:010-65778592。

  (四)團組織關係轉接

1.新生須攜帶本人團員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按照校團委通知時間以院(系)爲單位辦理團組織關係轉接手續。團員證需加蓋轉出單位的團組織印章並註明交納團費的日期。

2.新生的團組織關係及參加業餘黨校培訓等有關材料應隨本人檔案轉入我校。如團組織關係遺失或損毀,應回原學校或原單位進行補辦。如團員證遺失,需在開學後由校團委通知學生所在院系統一補辦。

3.如有疑問請與校團委辦公室聯繫,電話:010-6577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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