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醫藥大學關於做好2017下學期研究生實踐安排工作通知

爲幫助大家瞭解浙江中醫藥大學關於做好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研究生實踐安排工作的相關信息,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浙江中醫藥大學關於做好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研究生實踐安排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浙江中醫藥大學關於做好2017下學期研究生實踐安排工作通知

原文地址:

爲規範我校研究生培養管理秩序,提高培養管理效能,切實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去年我校對原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進行了升級。從去年11月份開始,要求及時登錄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_new/),制定輪轉計劃和填寫輪轉過程記錄、輪轉科室小結等,以加強研究生實踐培養全過程動態管理。但目前還有一些研究生未及時錄入實踐輪轉信息,現予以進一步重申:

1.請各位全日制研究生(規培研究生除外),根據《浙江中醫藥大學博士、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浙江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臨牀實踐規定》(醫學類尚需結合本專業臨牀實踐細則要求)和研究生培養計劃要求,及時在實踐管理平臺制定輪轉計劃,填寫每個輪轉科室小結和閱讀參考書刊。(進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輪轉管理欄目,醫學專業臨牀實踐細則在專業規範下載分欄)

2.醫學類尚需要在臨牀病例討論、主任查房和門診、急診以及教學查房記錄欄目上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中醫學專業需進一步填寫跟師時間、醫案、跟師心得、跟師論文。

3.爲切實在實踐管理平臺做好實踐安排工作,請在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7月2日)參加實踐的非規培研究生,將研究生培養手冊中實踐安排表於3月20日前交所在學院研究生教學祕書,請各學院研究生教學祕書督查研究生在實踐管理平臺登錄情況,另外請按研究生處格式要求將實踐安排表統一彙總,彙總後將彙總表(須經學院蓋章)及電子稿一起於3月24日前交研究生處培養科以備抽查。

4.實踐原則上應在導師所在單位。研究生確因課題需要去其他單位實踐者,由導師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學院同意後出具介紹信(聯繫實踐單位和實踐費用由導師自行解決);

5.實踐費由二級學院與實踐單位自行結算;

6.凡未交清學費、住宿費和未上交培養計劃的研究生,不予辦理實踐安排。因以上原因而延誤實踐安排者,責任自負;

7.實踐安排應注意避免與理論課程時間衝突。

附件1.實踐彙總表

附件2.浙江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臨牀實踐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