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財務舞弊行爲的倫理因素探究

一種經濟體制也是一種倫理道德和文化體制。任何一種經濟體制實際上都蘊含着某種倫理道德規範和標準。詳細內容請看下文會計人員財務舞弊行爲的倫理因素。

會計人員財務舞弊行爲的倫理因素探究

失去必要的道德規範、調節和控制,所謂市場經濟的非道德性很可能演變爲市場經濟的不道德性或反道德性,會計人員財務舞弊行爲就是這種不道德性的綜合表現。

利己主義是個人主義的表現形式之一,其基本特點是以自我爲中心,以個人利益作爲思想、行爲的原則和道德評價的標準。利他主義是倫理學的一種學說。一般泛指把社會利益放在第一位,爲了社會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的生活態度和行爲的原則。人類既有利己的衝動,又有利他的衝動。利他又必然以利己爲基礎。在商品經濟或市場經濟中,利己是目的,是經濟發展的動力,利他則是達到利己這一目的的手段,手段不當,目的總歸落空,因爲不能利他,結果也就無法利己,利他是利己行爲方式的最高級。

道德與經濟的矛盾,也就是義與利的問題,涉及到利己與利他的關係。在經濟活動中利己的原始動機常常產生短斤缺兩、坑蒙拐騙、違約失信等損人利己的行爲。而道德則表現爲利他的`美德,助人爲樂,奉獻犧牲等等。因而,人們傾向於將利己與利他對立起來看待,或許是二者遵循的原則是相悖的:經濟是私立的、個體的事務,道德是公共的、關聯他人的行爲。求利是人的本性之一,這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利益本身無所謂善、惡,它是中性的,關鍵是求利的手段以及獲利之後的消費,或惡、或善,由求利而產生的惡都是人惡。利己是經濟活動的原始動機,給經濟活動以動力,並使人類受益。因此,除非禁止經濟活動,否則利己的行爲總是在不斷的發生着的。但是,事實上人類社會不可能停止經濟活動,讓社會停滯不前。唯一所要做的是以一種力量來制約利己的行爲朝極端化發展,將其規範在利己而不損人,利己也利他的互利範圍,減少交易衝突,保持經營秩序,這種力量就是道德,其基本要點是誠實、守信、公平、正義、仁慈等。

作爲經濟人的會計行爲主體會計人員,他們的行爲動機是雙重的,一方面追求財富的最大化(利己),另一方面又追求非財富(利他)的最大化。當這種目標不一致時,會計人員會出於自身利益考慮,把自己的成本轉嫁給他人,產生失真的會計信息,進而又對社會造成危害。

自律就是遵循法度,自加約束。自律本身是建立在誠信基礎上的,是靠對承諾負責的精神,也就是對契約負責的精神。也就是說,在行業內部,要自覺遵守行規。自律是一種自我約束,行規不同於強制性的法律法規,但它本身也具有約束力。其約束力在於,某一方成員如不履行應盡的義務而使其他有關成員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受害方會通過對等的原則,終止對其履行相應的義務,所以在行業中如果一個成員不按行規辦事,就會在行業內受到羣起而攻,全行之討,使其無法在行業中生存。他律是指接受他人約束,接受他人的檢查和監督。他律的道德層次是低級層次,在這一層次上,人們的行爲標準取決於外部的規定和期望,人們把規則看成是神聖的和不可改變的,對法律、權威、權力等有樸素的單方面的尊重,還處於通過服從既定的規範而履行道德義務的水平線上。它常常以必須履行的形式來實現,對個人具有外在的客觀性質和強制性質。在這一階段,人們雖然具有承擔道德義務的需要,但由於未能真正理解所給定的道德規範,未能從心靈上、情感上真誠地認同道德規範,因而道德所產生的力量還不是來自道德主體本身,而僅僅是對社會輿論和傳統習俗的粗淺響應。在這一層次上,社會道德需要與個體道德需要尚處於遊離狀態。個體道德需要表現爲對道德需要的服從。義務是這一層次的主要表現,真正內在的道德尚未出現。

他律的道德轉化爲自律的道德,其實質即是將社會的道德規範要求轉化爲個人內在的信念、情感、意志和良心。他律階段到自律階段的轉化,從義務到良心的昇華,無疑是個體道德發展的提升和深化。但是應當指出的是,良心作爲個體行爲的一種隱蔽的調節器,畢竟具有主觀性和個性的特點,它的形成同個體的各種心理層面(理性的、情感的、意志的等)相互作用有着密切的聯繫;直覺在良心機制中也起着主要作用。這就有可能使個體忽視義務的他律,不顧社會輿論的監督,作出錯誤的行爲選擇,乃至走向道德唯意志論。所以,個體道德不能僅僅停留在自律階段上,不能僅僅滿足於良心的發現。良心不僅要在實際的道德關係和道德活動中受到審查,而且還應該用道德義務來定向。因此,只有實現良心和義務的統一,使道德的他律和自律交相輝映,才能使個體道德達到真正成熟的高度,道德的功能才能得到有效、充分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