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紗》書評6篇

容貌嬌美而又愛慕虛榮的英國女子凱蒂,爲了避免自己變成一位老姑娘,接受了生性孤僻的醫生瓦爾特·費恩的求婚。她離開了上世紀20年代倫敦浮華而空虛的社交圈,隨瓦爾特遠赴神祕的東方殖民地——香港。

《面紗》書評6篇

篇一:

最開始想看這本書是因爲之前看過同名的電影。細節已經有些遺忘了,但依稀還記得:電影裏面說的是出軌的妻子在被丈夫帶到中國的霍亂地區後,找到自我,當夫妻倆在這場災難中逐漸原諒對方的時候,丈夫卻死於瘟疫的悲情故事。本以爲電影和書的內容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看完書之後,如果說電影給人的感覺是感動的話,那麼書中的故事只能用震撼來形容了。

文學的魅力在於真實,同時,文學的可怕也在於它的真實。虛構的故事對於真實的揭露可能就體現在細節給予讀者的共鳴。在這本書中,有太多虛構的真實。電影裏面,凱蒂與瓦爾特最終原諒了彼此,重歸於好,儘管瓦爾特最後死了,可是畢竟凱蒂愛上他了不是嗎?迷途知返的happy ending可謂是衆望所歸,儘管男主死去了,但是兩個人相愛也是我們希望看到的結局啊,這也算是對於觀衆的一種安慰吧。我們希望生活處處皆喜劇,但是,別忘了,只有悲劇纔是永恆。書裏在結尾處並明顯沒有顧及讀者的感受。凱蒂在照顧霍亂病人的過程中逐漸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精神的歸宿,她如我們所望的忘卻了渣男唐生,但是可她最終也沒能愛上瓦爾特。也許有人會爲此感到遺憾,也有人會因此痛罵女主不懂得珍惜,可是我想說的是,不管真相多麼醜陋,可是那就是真相。有的人因爲長相愛上一個人,有的人因爲學識愛上一個人,有的人因爲錢愛上一個人,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有千萬種理由,我從未覺得哪一種理由會比另一種理由更高貴,但是,在聽過的那些理由中,始終沒有辦法接受的是因爲他愛我所以我愛他。想必凱蒂也是如此吧,瓦爾特愛她,愛她愛到了塵埃裏,凱蒂欣賞他,讚揚他,可是就是沒有辦法因爲他愛她就愛上他。

在凱蒂回到香港之後,儘管已經不愛唐生,但卻依然貪戀他的.懷抱與安慰。看到這裏的時候,對於凱蒂,真的是有一點怒其不爭的感覺。可是轉念想想,如果是自己,又會怎麼樣。

印象裏,書中兩次提到"死的是狗",尤其是在瓦爾特死的時候,只是直直的說了一句"死的是狗"。想了很久,還是沒能明白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有的人說,瓦爾特將凱蒂帶到湄潭府是爲了報復,而在凱蒂和他的婚姻中,凱蒂扮演的是那個收留了狗的好心人,而瓦爾特自嘲是那個在報復中咬傷了人的狗。可我並不這麼覺得,儘管書中沒有直接說明,但是我們隱約可以確定瓦爾特的死是自殺。我認爲瓦爾特在將凱蒂帶走的時候從沒有想過要報復她,反而他認爲,這是兩個人重新開始的機會,因爲如果凱蒂留在香港,她永遠沒辦法認清楚唐生的嘴臉,她會不顧一切和唐生糾纏在一起,會成爲衆矢之的。相反,只有離開那裏,凱蒂纔有可能忘記唐生。有人將他們來到湄潭府之後,瓦爾特的冷漠作爲其報復凱蒂的論據,但是我們不能忽略的是雖然瓦爾特富有智慧,聰明過人,可是同時他可不善溝通,在如此情景下,他的冷漠只不過是因爲他不知道如何面對凱蒂,如何面對自己。同時,我覺得凱蒂懷孕纔是瓦爾特自殺的導火索。他愛凱蒂,儘管他知道凱蒂愚蠢,虛榮,只是個二流貨色,但他絲毫不在乎,他問凱蒂孩子是誰的,以他對凱蒂的瞭解,他覺得凱蒂會撒謊說孩子是他的,但是凱蒂沒有,他不知道此時的凱蒂已經變了,變得堅強,變得不在依靠誰,也變得不愛唐生了。我認爲,此時的瓦爾特誤會凱蒂還愛着唐生,因此,爲了凱蒂和她的孩子,他選擇離開,但是不能選擇離婚的方式,只能選擇死來成全他們。

篇二:

作爲懶人最怕寫長書評,可是看不到自己想看的評論,所以決定自己來囉嗦幾句。

1、瓦爾特:聰明矛盾而深情。

爲何大家都說他不能原諒凱蒂表示不怎麼認同。

感覺他知道真相後的那一刻差不多就心死了。他爲女主做的兩個選擇,全都是爲她的以後生活考慮。

第一條路他深知是行不通的,第二條路女主以爲是懲罰,其實我覺得也許不完全是。他太愛她了,清楚知道她的本質又無法控制自己。女主問了他好多次,是不是想讓她死在那裏,他到底怎麼想呢,不得而知。我相信一定有過掙扎有過想和女主同歸於盡的想法,但最後他還是保全了她。當意識到她永遠不會愛上他,他才真正絕望了。他也許鄙視那麼喜歡她的自己。聰明如他,知道女主想要離開他得到解脫,去霍亂區而且堅決帶女主去,是爲了讓她遠離是非,更是爲了給她以後的生活鋪路。看看多蘿西以及其他人的反應就知道了,女主成了別人眼中的勇敢者。得知她懷孕了,意識到她變得成熟以後依舊不會愛上他,爲了讓她可以安心離開,他"自殺"了。中間是有怨有不甘的吧,但最後還是成全。之所以這樣理解,首先因爲男主的告白。“我從未奢望你來愛我,我從未設想你會有理由愛我,我也從未認爲我自己惹人愛慕。對我來說能被賜予機會愛你就應心懷感激了。”“一個丈夫的權利,在我看來卻是一種恩惠。”其次是他離開的時候說:“別大驚小怪。我剛走了一段難走的路。現在我已經全好了。”作爲一千個讀者之一,一直覺得瓦爾特離開不是因爲怨恨而是因爲心碎。

2、凱蒂:不知道怎麼評價……

我最初以爲毛姆要寫的人是瓦爾特,誰知道得以蛻變的是她。感覺毛姆的書裏的大多數女人都是驕傲愚蠢但從某些方面又不失坦率可愛的。

悲劇是從她的原生家庭就開始了,更可悲的是瓦爾特的沉悶。

剛看的時候不能接受的是她回到香港和唐生的一段,覺得後期人設崩塌。但想到作者是毛姆,再想到罪的強大和人性的軟弱就能明白了。不過這段太殘酷了。

3、最淚目的是凱蒂和父親的坦誠相待。

4、毛姆太會諷刺人了,一邊看透一邊理解。打字打的不想打了,就這樣吧。[捂臉]

篇三:

看到最後,我才理解Walter臨終前所說的話 The dog it was that died. (死的是狗)。《輓歌》裏的一句話,一個人救回只狗,養着它,有一天狗瘋了,撕咬他,最後死的卻是狗。瓦爾特帶凱莉來這個霍亂肆虐的地方,初衷來是要她死的吧,但最後爲了Kitty 能離開這裏,他又選擇自殺式研究。面對深愛的人的無視,出軌,懷孕以及想要除掉她的罪惡想法,Walter 將自已做爲實驗體。這樣結束自己,既是原諒,也是解脫...所以,死的是狗。

Kitty喜歡年輕人的熱鬧宴會,不喜歡Walter 沉悶死板的生活方式,但依舊在衆人面前表現與Walter的相敬如賓;

唐生似乎充滿魅力,總與別人和諧友善,情投意合,但實際上愚蠢至極、自私、貪慕虛榮且風流; 多蘿西·唐生似乎對於丈夫的風流韻事並不上心,永遠一種正宮娘娘的做派(但誰會真的不在乎呢?)

賢斯汀迫於其夫人極強的掌控欲和威嚴,扮演了幾十年的忠誠丈夫,在其夫人去世後,他的解脫猶如卸掉面紗展現出來,正如Walter的死亡使Kitty解脫一般。你看,認清自己的代價,真是不小呢。

而賈斯汀夫人,爲了丈夫能夠加官進爵對上司極盡諂媚,爲了給女兒挑選傑出丈夫大張旗鼓,一輩子攻於算計,勾心鬥角,哪怕臨終前給Kitty的信也是華而不實,臨死都沒能解脫。

每個人都戴着面紗,可敬,更可悲。

只有瓦爾特比較真實了吧。我愛你,無法言說,那便用行動來詮釋;你背叛於我,那一起赴死吧;我恨你,但我更愛你,那便用我的死來換你的生。。。儘管,你不愛我。

Kitty從修道院開始自我救贖,回到香港和唐生再次糾纏時,我怒其不爭。好在,前路可期。

篇四:

凱蒂的成長之路,正如瓦爾特所說,她是個庸俗,淺薄,虛榮的女人。從小受到的教育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美貌,與瓦爾特結婚只是爲了不落在妹妹後面,婚後出軌了唐生還毫無內疚,甚至覺得與瓦爾特發現了大不了和他攤牌。可是瓦爾特太愛她了,即使知道妻子的本性及所有缺點還是深愛着她,發現凱蒂和唐生出軌後,給了凱蒂兩個選擇,要麼唐生能夠馬上娶她,要麼隨自己去霍亂之城救死扶傷。其實這根本不算是選擇,讓凱蒂看清了唐生,瓦爾特看的很透。最佩服的是瓦爾特始終理智的頭腦,雖然他最初沒打算和凱蒂活着回來。我想沒有哪個男人能受得了帶綠帽子,尤其是被深愛的女人帶綠帽子。在霍亂中,他們經歷了無數,也讓凱蒂真正認識了她的丈夫瓦爾特,她始終覺得她不愛瓦爾特,現在也不愛唐生了,當她以爲自己得了霍亂時,她第一個想到的是瓦爾特,她對這個男人還是依賴的。

瓦爾特離世,凱蒂住到了唐生夫妻家,我很不能理解,多諷刺啊。當唐生的花言巧語向她襲來,她發現她還是愛這個男人的。而此時她卻不能安然接受,她這樣如何面對剛剛逝去的瓦爾特,如何面對待她很好的唐生之妻。是的,凱蒂變了,她不在只爲自己考慮了。

當凱蒂回到英國,她的母親已經去世了,她的父親也即將離開去開始新的生活。凱蒂不再是自私的爲自己考慮,她理解父親,也原諒了母親對她所謂的教育。

在經歷了種種,還有什麼不能釋懷的呢,關鍵是肚子裏的孩子,又是新生的一代,相信凱蒂最終會將她教育好。

這大概是最好的結局,即使我覺得對瓦爾特十分不公平。

篇五:

在“很不幸”的一連讀到兩本毛姆用第一人稱寫的小說後,終於讀到這本沒有“我”一直死氣白咧攪和其中的面紗,再加上流暢的對話,語言,真讓人讀的很高興!

怎麼說,有很多小說都是以第一人稱來寫的,往往這個“我”就是主人公本身,可毛姆的“我”卻是個十足的外人,就用“小說家”的身份和書裏的人物廝混在一起。對一些着急的讀者來說,這種要靠着“我”不斷跑去和主人公發生各種巧遇才能推進故事發展的做法,簡直是要命。好在,毛姆還有犀利風趣簡潔的對話佐料其中,支撐着你讀下去,讓你不至棄書跑路。

毛姆的對話描寫,幽默簡潔,粗暴直接。對話雙方脣槍舌戰,你來我往,直搗主旨要害,絕不拖泥帶水。是他小說的很大的看點。在這部面紗中,瓦爾特向凱蒂攤牌決定帶她去疫區的時候,兩人的對話都直接了當,沒有拐彎抹角。文章最後凱蒂面對他父親的一番感悟,也是直抒胸臆,完全沒有把對方當成一個父親而去考慮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

人們都說毛姆是講故事的高手,我倒覺得他語言掌控似乎更棒。故事大都千篇一律,難免落俗套。這部面紗也是,一個女人沉淪覺醒的故事。然而生動的對話,準確的人物描寫,給文章添色不少,五星推薦!

篇六:

“我對你根本沒抱幻想。”他說道,“我知道你愚蠢、輕佻、頭腦空虛,然而我愛你。我知道你的企圖、你的理想,你勢利、庸俗,然而我愛你。我知道你是個二流貨色,然而我愛你。爲了欣賞你所熱衷的那些玩意,我竭盡全力,爲了向你展示我並非不是無知、庸俗、閒言碎語、愚蠢至極,我煞費苦心。我知道智慧將會令你大驚失色,所以處處謹小慎微,務必表現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樣像個傻瓜。我知道你僅僅爲了一己之私跟我結婚。我愛你如此之深,這我毫不在意。據我所知,人們在愛上一個人卻得不到回報時,往往感到傷心失望,繼而變成憤怒和尖刻。我不是那樣。我從未奢望你來愛我,我從未設想你會有理由愛我,我也從未認爲我自己惹人愛慕。對我來說,能被賜予機會愛你就應心懷感激了。每當我想到你跟我在一起是愉悅的,每當我從你的眼睛裏看到歡樂,我都狂喜不已。我盡力將我的愛維持在不讓你厭煩的限度,否則我清楚那個後果我承受不了。我時刻關注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厭煩顯現出一點蛛絲馬跡,我便改變方式。一個丈夫的權利,在我看來卻是一種恩惠。”

全書最令人震撼的一段。

不如爽快承認,我毫不光彩,也不願再惺惺作態繼續隱忍,然而,我們總是。

如果給不了我愛和安寧,其實我自己也可以的。別替我惋惜,生活大部分都是雞毛蒜皮,我根本毫不在乎,我只要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