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試通過率及報考條件

考司法考試的人要具備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很多人想要問司法考試通過率是多少?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2017司法考試通過率,希望大家喜歡!

2017司法考試通過率及報考條件

  2017司法考試通過率

隨着我國建設法治社會步伐的加快,對法律人才的渴求也日趨明顯。在統一司法考試的大幕拉開之後,司考報名人數逐年穩步提高。雖然難度日增,但通過率也在相應提高,這不僅說明了法律人整體素質的提高,更是社會進步的象徵。不論之後能否從事法律工作,在這樣一個法治社會中,掌握法律知識,通過司考,已經成爲現代人的整體素質如何的表徵。

現將逐年報名人數及通過率彙總如下,提供給大家,希望能從中有所感悟。

2002年通過率6.68% ,2003年報考19.7萬人,通過率爲8.75%,2004年報19.5萬人,通過率爲11.22%,2005年報24.4萬人,通過率14.39%,2006年通過率爲17%,2007年報29.4萬人,通過率爲20%,2008年報37萬人,通過率爲27%,2009年報42萬人,通過率爲22%。

從上述數據我們可以看出,自2007年開始,司法考試的通過率提高到20%以上,08年更是接近30%。這種通過率是由於很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主要的原因是由於前些年司法考試的低通過率,致使每年通過的考生滿足不了社會對於法律工作者的大量需求,因此國家適時提高了司法考試的通過率。相信在這種趨勢同樣會出現在2010年的司法考試中。因此2010年司法考試對於考生們來說是一個比較大的機遇。司法考試的一個奇怪現象是非專業人士通過率高過專業人士。

集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四證於一體的.司法考試無疑是從事法律有關行業的必備證書。如果說註冊會計師是名副其實的天下第一考,那麼司法考試無疑是天下第一難的考試。此說何解?因爲註冊會計師好歹是五年內過完就可以,而司法考試則是所有科目一年內要全部過完。據專家分析,從2007年以來,司法考試從原先通過率不到10%一下上升到20%,有人開始懷疑其以後的含金量。而從去年開始,大三學生可以報考司法考試,社會考生反而逐年有下降趨勢,司考逐漸成爲大學生的考證目標。

  司法考試綜述

大三可報考,畢業就拿證

歷數司法考試最近幾年來的變化,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2008年開始實施的“法學專業的大三學生可以報考司法考試”,這意味着法學專業的畢業生很可能在畢業之前就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或《律師執業證》)。專家介紹,很多報考司-法-部門崗位的應屆畢業生,如果通過了司法考試,等於直接進入了公務員考試的面試環節,因此司考無疑在“四大國考”(研究生入學考試、英語六級考試、公務員考試、司法考試)中的地位又加重一筆。

專家告訴記者,大三學生參加司法考試具有在職人員難以比擬的一些優勢。“司考一般要600小時左右的複習時間,如果能充分利用暑假,大三學生能全身心備考的話,比在職人員在時間上更有優勢;其次,大三學生在專業上也具有優勢,他們在過去三年內系統地學習了法律學科知識,可以更好地進入複習狀態。”

通過率越來越高,含金量會不會降?

據瞭解,從最初通過率7%,到去年大概27%的通過比率,主要是2007年開始出現明顯的轉折,在此之前,司法考試的通過率在10%-11%之間。而通過率變高之後,其含金量是否會因此而降低?專家則認爲,這大可不必擔心,司法考試作爲四證於一體的資格考試,是從事法律職業的必選考試。通過率高說明這個羣體需要的人多,有了司法考試資格證就進入到法律職業系統內,沒有取得資格證者只能從事法律職業的外圍工作。至於薪水待遇方面,差別可想而知。

非專業人員考試通過率比法學專業的還高

據專家介紹,從近幾年的數據來看,非法學專業的學生與法學專業的學生已經基本上達到1:1的比例,而且他發現,非法學專業的通過率反而要高於法學專業。根據他的分析,法學專業學生其實大部分學的都是法學理論,而司法考試絕大部分考的是關於法律法條的硬性東西,而非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司法備考中比較務實,不去深究原因。另外,專家還認爲,非法學專業人員報考司法考試進入相關領域工作,其實也比較符合複合型人才的需求。他介紹,律師行業裏比較厲害的律師往往不是法學專業的學生。“我認識的一位有名的律師,原先就是學醫的,考過司法考試以後從事跟醫學有關的訴訟,其競爭優勢顯而易見。”

  司法考試證書分類

A類:適用於報名學歷爲大學本科以上,考試成績爲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

B類:適用於屬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報名學歷爲法律專業專科,考試成績爲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主要是依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有關適用本科學歷條件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將任職、執業學歷放寬爲法律專業專科學歷的規定而採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考試合格的人員,按照法律這一特別規定的精神,應當在放寬地區任職或執業,以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和補充,這也是立法允許在這些地區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初衷。至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人員獲得法律職業資格後,又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其任職和執業選擇,應由所在的法院、檢察院系統和律師管理部門規定並掌握。

C類:適用於屬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以及在民族地區,確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訴訟而得到照顧的以民族語言文字應試的人員。此類人員包括報名學歷爲法律專業專科和大學本科以上兩種情況。之所以對這些地區的應試人員實行合格分數線放寬,其目的也只是爲了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和補充,因此,取得此類證書的人員應當在放寬地區任職和執業。

  司法考試報考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包括國家或者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縣級市、區);重慶、陝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爲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爲準,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1] :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