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實施細則中幾點注意事項

我們國家是一個經濟建設飛速發展的國家,每天都有數不清的大樓從我們祖國大地上拔地而起,只要是我們身處在城市當中,每天就要看到各種建築施工的景象。那麼建築施工這一項行爲國家有着什麼樣的規定,建築法的實施又有哪些細則呢?今天小編就通讀了建築法的大部分內容,爲大家介紹一些細則中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又十分重要的部分,這就來隨小編學習一下吧!

建築法實施細則中幾點注意事項

關於如何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要知道,在現代社會,一項工程的動工離不開施工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就像是高速公路上的汽車通行證,沒有一個合法的施工許可證是不允許動工的。法律規定,只有具備以下條件才能申領施工許可證:

1、已經辦理過建築工地相關的用地批准手續的

2、在城市規劃區內的建築項目必須要拿到相關的規劃許可證

3、如果是需要拆遷的項目要時刻關注拆遷的進度

4、有施工必須要的圖紙等資料

5、有相關的施工安全措施

6、建設的資金已經到位

關於額外情形應辦理批准手續的:

1、需要臨時佔用規劃範圍以外的區域來進行施工建設

2、在建設的過程中可能對道路或者管線等造成損壞的

3、在建設的過程中需要通過停水、停電等行爲來繼續進行建設的.

4、需要爆破建築物的

當出現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種,我們都要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去辦理審批的手續。

建築法中除了對工程本身的質量、安全、合法性有要求之外,對人事方面的要求也做出了相應的要求:從事建築活動的所有施工單位、設計單位以及勘察單位等等,他們所參與人員要有合法的資質條件方可參與建設活動,當然了,這些資質條件也被劃分爲不同的等級,他們只能在各自的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說了這麼多,相信大家對建築法實施細則中的重要部分都已經瞭解得差不多了,至於當我們真正要進行施工時要注意些什麼,小編還是建議大家去熟讀建築法實施細則,要知道,只有合法進行施工,才能保證建築活動順利、如期完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