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商業地產注意事項

一、購買商鋪前應向房屋所在區的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所購房屋的權屬狀況,嚴格審覈開發商是否具備土地開發到房產銷售的一切證照,包括是否抵押、是否受司法限制等。

購買商業地產注意事項

二、在簽訂商鋪買賣合同時注意:

1、房屋用途。看是否確實爲商用,並在合同中註明;

2、公用分攤面積。商鋪的公攤面積一般在30%-40%,甚至50%。因此對買鋪者來說,購鋪單價高於住宅房,如果允許在一定範圍內的誤差,也可能帶來價格上幾萬元的變動,建議購房者選擇按使用面積計單價的方式,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公攤面積的大小與產權歸屬,確定公用部位的規劃設計。同時,讓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好當商鋪公攤面積過大或過小時的解決辦法;

3、物業管理。許多購房者與開發商的糾紛都集中體現在商鋪的物業管理上,這也是購房者在購買商鋪時極易忽略的環節;

4、交房條件。商業物業的房產條件對投資商的招商以及經營者日後的經營都相當重要,在簽訂商鋪合同時應特別約定物業的平面格局、樓板承重、停車位、消防、廣告位、客貨梯、出入口、通透性、展示面、柱距、層高以及配套設施等條件,並在交房時注意驗收。

三、相當一部分人在購買商鋪時看中的是房產商的承諾,如售後包租,每年的收益率百分之幾。有一點要注意的是,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的商品房。房地產市場風險較大,購房者要慎重評估房產商的承諾兌現的可能性有多大。

四、貸款與其他稅費方面。商鋪貸款低,年限短,貸款利率相對較高,而銀行對商鋪貸款者資質的審覈比住宅嚴格,因此,購房者應考慮到貸款不能實現時所面臨的壓力;購買商鋪應繳納總房價4%的契稅,另外還有合同印花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個人所得稅,在這裏就不一一細說了。

購買商業地產注意事項 [篇2]

一、買賣前應考慮的問題

公司自身狀況,包括公司的資金計劃、開支預算等。如今,企業貸款難衆所周知,資金本來就緊張。對於企業來說,充足的現金流在企業開展經營、生產等方面都有積極作用。

公司未來發展情況。企業應考慮自身成長性、經營狀況、規模擴大情況等。

物業的保值與增值。①以出售爲主的商業樓宇不利於後期物業管理,過多的投資型客戶購買,會給後期的運營和物業管理帶來干擾,使得整個大廈難以保值。②投資者之間會引發出租競爭,互相壓價。③熱點區域處於發展中,有被熱炒的趨勢,開發商購地成本高,爲儘快收回成本,人爲地擡高了價格。買賣是一次性投資,很難根據市場情況及時做出調整。

周邊客戶資源的情況。公司的客戶資源分佈區域不同,因此要通常選擇在特定的區域辦公,可以就近聯繫方便,提高效率,減少資源浪費。

物業本身檔次或管理狀況。物業本身檔次或管理狀況對企業形象有很大影響,但是過分追求高檔次或節約成本,可能對公司的經營及管理都產生不良的影響。

充分了解員工對辦公地點的意見。辦公場所的選擇,可能導致員工個人的交通、午餐等成本增加,影響員工的工作效率,等於變相的增加成本。

二、買方在買賣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買方主要有下定、調查、簽約、付款、收房過戶等5大環節。

1、下定時要明確議價期限

下定時要明確中介公司向賣方進行議價的期限,保證議價不成時及時拿回款項。與中介簽好協議後,要拿協議原件。在中介議價成功後,應要求中介將賣方簽署的協議和賣方籤的定金收條轉交給自己。

2、注重實地調查 簽約前,買方應做些實地調查。

首先,到樓宇實地考察,瞭解樓宇的使用情況、相鄰關係、物業維修資金和物業收費等情況。

其次,買方應至交易中心查詢該樓宇的.產權情況,有無抵押、租賃或被查封等。要注意合同中與實際的面積誤差,確認房屋面積信息,註明存在誤差時的解決辦法。要注意樓宇的約定用途,合同中列明賣方相關義務,確保交付的房屋符合買方的商業用途。

再次,到樓宇所在派出所查明該房屋內戶口情況。

最後,如需貸款還應事先向銀行諮詢貸款條件和可貸成數額。 此外,還需要考慮樓宇後續受政策和城市發展所產生的影響。政策的影響,如交通、道路的改善,舊區改造,市政動遷等。考慮商鋪所在地的商業成熟度,成熟地帶的樓宇價格很貴,成長地帶的樓宇價格不是很高,相應的周邊商業、餐飲、醫療配套也不同。

3、簽約前多查閱相關證件

如房屋產權證等,以確保賣方具有合法資格。同時,買方付款應

與賣方履約掛起鉤來,比如簽約、交房、過戶等環節當賣方完成後再相應付款,並且約定賣方違約時買方可相應推遲付款的權利。最後,爲保證資金安全,最好能採用資金監管。

房產證只是簡單的產權歸屬,除查證房屋產權以外,買方還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1)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樓宇有多個共有人,對此買方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方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是無效的。

(2)交易樓宇是否在租。有些樓宇在轉讓時,租期尚未結束。如果買方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方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使用的房產。我國規定,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土地情況是否清晰。買方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方對樓宇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賣方已使用10年,對於買方來說就要考慮實際的土地使用權年限,不同使用年限的房產在諸如購買或轉讓時所繳納的費用、貸款的政策、水電等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區別。

(4)市政規劃是否影響。有些賣方可能事先已瞭解該樓宇要面臨拆遷或其他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爲買方在購買時應全面瞭解詳細情況。

4、付款後要收取收據 房款支付後,應由賣方出具收據。除非賣方明確授權,中介一般無權擅自收受房款。如約定部分房款支付用來償還銀行註銷現有抵押登記的,該筆資金一定要監管或者由買方支付至賣方的還貸賬戶並告知原有銀行直接劃撥,以避免賣方挪用導致無法過戶。

5、收房過戶要驗收

買方接收樓宇時,應根據合同驗收設施設備的移交情況。在過戶前,儘量避免裝修房屋,以防過戶後發生糾紛使買賣複雜化。房屋過戶不僅包括產權過戶,還須注意水電煤話等他項過戶。

三、賣方在買賣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賣方主要有掛牌、收定、簽約、收款、交房過戶等五個環節。

1、掛牌時明確委託方式和期限

賣方大多數情況下會通過中介公司予以掛牌出售。賣方在掛牌時除明確掛牌價格外,還應明確委託方式和掛牌期限。

2、謹慎收取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戶後會同賣方議價。如賣方接受購買條件,則從中介處簽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會要求保管該定金,賣方對此要慎重。房產賣了,定金轉爲佣金可以。怕買方毀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時,中介公司卻要求分賣方一杯羹。

3、簽約時要注意三點

(1)將房屋的物理狀況和權利狀況如實告知買方,最好在合同中寫下來。

(2)提供“三項證明”,即如有共有人須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如有抵押,則提供已經書面通知房屋抵押權人的證明;如該房已經出租,則提供房屋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

(3)交易流程必須與房款支付掛鉤,即確保在房屋過戶前後拿到房款。

4、儘量取得放款承諾 簽約時,買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餘款待過戶後由銀行支付。但銀行只根據買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過戶後、銀行放款之前,買方取消了貸款,則銀行自然不會再放款給賣方,故賣方最好能取得買方貸款銀行的放款承諾。

5、交房過戶時避免違約責任

交房和過戶是賣方的兩大義務,需買方配合。當出現買方因種種原因不予配合時,賣方應書面催告買方,同時要求中介出具相關證明,避免日後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