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學習消防安全知識越來越受到社會政府及廣大人民羣衆的重視,而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的重中之重也由“消”逐漸向“防”轉移。作爲防火工作中的重要一環——學習消防安全知識,隨着廣大人民羣衆自我保護意識的提高,其地位也越來越高。

首先,我們先學習校園消防安全知識。學校歷來是各級政府和有關防火職能部門高度重視的防火重點單位,不論是哪一類型、性質的學校,都存在較大的火災危險性。 所以我們應重點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宿舍(居室)防火知識:宿舍做爲學生日常生活起居的重要場所,它的安全與否直接影響到學生的工作和學習,要保障它的安全,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不亂接電源,不違章用電熱器具,電視、收錄機、充電器等做到不用時切斷電源; 2、不亂扔菸頭,不躺在牀上吸菸; 3、點蠟燭照明要與可燃物保持安全距離; 4、電源插銷及插座必須選用合格產品,嚴禁用裸線線頭插接電源; 5、使用檯燈、牀頭燈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擋白熾燈泡,並要與其他可燃物保持安全距離; 6、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燒雜物; 7、宿舍不使用煤爐、煤油爐、液化石油氣竈具、酒精爐等; 8、發現電器或電源開關、插座、線路故障應及時報修。

二、火場逃生常識:1、不要留意錢財,儘快逃生; 2、爬到臥室的門邊,用手背試一試門是否熱; 3、準備溼毛巾或布,用溼毛巾或布掩口減少有毒氣體的呼入; 4、可自制逃生繩索,切勿跳-樓; 5、可利用自然條件作爲救生滑道。

三、使用滅火劑和滅火器具的常識:消防器材是用於搶險救災的專用器材。常用的消防器材有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滅火器、消防桶等。這些器材使用的機會雖不多,但不得挪做他用。

第二,我們來學習企業消防安全知識。 作爲一個企業,在向市場要經濟效益的同時,又要重視安全生產,防患於未然,這樣才能實現利益和安全“雙贏”。重點要做到:

1、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2、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並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3、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等內容。

4、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中型企業、專用倉庫以及被列爲國家重點文物保護的古建築羣管理單位等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並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演練。

5、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要組織員工進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撲救初期火災的演練。

6、定期對本單位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要時刻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7、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

8、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

9、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燬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

10、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11、消防值班人員、巡邏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12、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特殊工種、重點崗位員工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專業培訓,培訓率要達100%,並持證上崗。

13、不要在宿舍、生產車間、廠房等場所亂接亂拉臨時電線和私自使用電氣設備,禁止超負荷用電。

14、企業的熱處理工件應堆放在安全的地方,嚴禁堆放在有油漬的地面和木材、紙張等易燃物品附近。

15、褐煤、溼稻草、麥草、棉花、油菜籽、豆餅和粘有動、植物油的棉紗、手套、衣服、木屑以及擦拭過設備的油布等,如果長時間堆積在一起,很容易自燃而發生火災,應勤加處理。

16、植物堆垛應存放在乾燥的地方,同時做好防潮。堆垛不宜過大,應加強通風,並設專人檢測溫度和溼度,防止垛內自燃或引起飛火蔓延。

17、企業職工要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基本消防常識、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人員。

18、火災發生後,要及時報警,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19、電器或電線着火,要先切斷電源,再實施滅火,否則很可能發生觸電傷人事故。

20、穿過濃煙逃生時,要儘量使身體貼近地面,並用溼毛巾、手絹等捂住口鼻低姿前進,防止有毒煙氣的危害。

21、發生火災後,住在比較低的樓層被困人員可以利用結實的繩索(如果找不到繩索,可將被褥、牀單或結實的窗簾布等物撕成條,擰好成繩),拴在牢固的暖氣管道、窗框或牀架上,然後沿繩索緩緩下滑逃生。

22、如果被困於三樓以上,千萬不要急於往下跳,可以暫時轉移到樓層避難間或其他比較安全的衛生間、房間、窗邊或陽臺上,並採取可行的自救措施。

23、在被困房間內可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發送求救信號,等待消防人員救援。 最後,我們來學習家庭安全消防知識。重點要了解:

一、在家庭住宅中要學會安全用電:(1)合理安裝配電盤。 (2)正確使用電源線。 (3)合理地佈置電線。(4)正確使用家用電器。 (5)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二、制定家庭消防應急預案: (1) 頭腦裏要有一張清單,明白家裏房間的一切可能逃生的出口,例如門、窗、天窗、陽臺等,應該想到每間臥室至少有兩個出口,即除了門,窗戶能作爲緊急出口使用。知道幾條逃生路線,就可以在主要通道被堵時,走別的路線求生。(2) 平時要讓家庭成員,尤其是兒童瞭解門鎖結構和怎樣開窗戶。(3)可以繪一張住宅平面圖,用特殊標誌標明所有的門窗,標明每一條逃生路線,註明每一條路線上可能遇到的障礙,畫出住宅的外部特徵,標明逃生後家庭成員的集合地點。(4)要把住宅平面圖和逃生規則貼在家中顯眼的地方,使所有家庭成員都能經常看到,同時,要至少半年進行一次家庭消防演習。

三、學習家庭中發生火災時的應急處理方式:(1)切忌慌亂,判斷火勢來源,採取與火源相反方向逃生(2)切勿使用升降設備(電梯)逃生

(3)切勿返入屋內取回貴重物品(4)夜間發生火災時,應先叫醒熟睡的人,不要只顧自己逃生,並且儘量大聲喊叫,以提醒其他人逃生。

四、讓家庭成員牢記下列逃生規則:(1)是睡覺時把臥室門關好,這樣可以抵禦熱浪和濃煙的侵入。假如必須從一個房間跑到另外一個房間方能逃生,到另一房間後應隨手關門。(2)是在開門之前先摸一下門,如果門已發熱或者有煙從門縫進來,切不可開門,應準備第二條逃生路線。假如門不熱,也只能慢慢打開少許並迅速通過,並隨手關門。

(3)是假如出口通道被濃煙毒株,沒有其他路線可走,可貼近地面,匍匐前進通過濃煙區。(4)是不要爲穿衣服和取貴重物品而浪費時間。

(5)是一旦到達家庭集合地點,要馬上清點人數。同時,不要讓任何人

重返屋內,尋找和救人工作最好由專業消防人員去做。

消防安全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如果我們不注重消防安全的話,那麼後果將不堪設想。所以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是我們防火工作中的重要步驟。

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篇2]

學習消防安全常識,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一、 我國“119”消防節的由來和119消防宣傳日的來歷

1992年,國家公安部發出通知,將每年的11月9日定爲“119消防宣傳日”。開展這一活動的目的,是因爲冬季是火災多發季節。爲了搞好冬季防火工作,以“119消防宣傳日”爲契機,拉開冬防序幕,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內容廣泛、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的進程。我國過去的火警電話是“09”,因爲在70年代以前,我國特別通訊是“0”號。70年代後期我國通訊服務號碼由“0”改爲“11”,根據標準化管理的要求,火警電話號碼統一定爲“119”,是漢語“要要救”的諧音。因爲每年“119”是我國的消防宣傳日,實際上這一天已成爲我國的消防節。

世界各國的火警號碼都不一樣,但每個國家都選取了讓人們最容易記住的數字來組成火警號碼。那麼,我國爲什麼選用“119”作爲火警號碼?原來,“1”在古代時候唸作“幺”,它跟“要”字同音。“119”就是:“要要救”。

11月9日的月日數恰好與火警電話號碼119相同,而且在這一天前後,正值風乾物燥,火災多發實際,全國各地都在緊鑼密鼓地開展冬季防火工作。爲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使用“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在一些省市進行“119”消防活動的基礎上,於1992年發起,將每年的11月9日定爲全國“消防日”。

二、 消防常識

火災造成了社會的不安全,也造成了很多的不幸。我們應該從中吸取什麼教訓呢?我們有必要讓全體職工學會一些簡單易用的火災自救逃生的方法。要讓他們懂得:面對火災應該怎麼做?

一般工種或崗位的防火要求

企業的每個工種或崗位上的員工都應該按照下面要求,做好防火工作:

1、自覺遵守消防法規、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瞭解並掌握本單位、本工種、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事故應急措施。

3、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消防技能,如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

4、發現火險事故隱患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及時消除火險隱患,積極糾正和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爲。

5、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會報火警,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6、明確自己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的義務和責任,積極參加消防演練。

7、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不得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場所,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常見的火災隱患

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現有的或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叫做火災隱患。一般來說,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都可以認定爲火災隱患:

1、建築佈局不合理的,發生火災後易蔓延或影響其他建築物安全的;

2、建築物的結構和耐火等級與其使用性質不相符的,不符合防火規範要求的;

3、建築物的通風采暖系統、電氣設備、內部裝飾裝修不符合要求的;

4、火源、熱源、電源距可燃物較近的,如爐竈、火爐、鍋爐、煙囪、蒸汽、電熱器具、煤氣竈、煤氣熱水器、煤氣管道靠近可燃物或可燃結構的;

5、禁火區內有火源的;

6、易燃、易爆危險性較大的場所的電氣設備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

7、沒有按規定設置避雷設施的,或避雷設備失效的;

8、應設置消除靜電裝置而未安裝的,或靜電裝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9、電焊工、電工、油漆工等從事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操作工種作業人員不具備消防常識,未經安全教育培訓上崗的;

10、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員未經消防培訓,不具備安全常識上崗的;

11、消防水源不足的;

12、未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損壞的;

13、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設施的,如埋壓、圈佔消火栓;

14、佔用防火間距,如在防火間距內堆放可燃物品的;

15、在工作車間、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

16、易燃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包裝不符合規定的,性質相牴觸的物品混存的;

17、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淋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固定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的;

18、缺少防火制度和相應措施,工作人員不懂防火和滅火知識的;

19、電氣設備的類型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電氣設備接觸不良、缺乏安全裝置的;

20、安全疏散出口少,消防通道不符合規定或堵塞消防通道的,無疏散指示標誌,無事故照明的或失火後影響人員疏散和消防車輛通行、影響水源使用的。

四種防火基本方法

1、控制可燃物

可燃物是燃燒過程中的物質基礎,控制可燃物就是使燃燒三要素中不具備可燃物條件或縮小燃燒範圍。 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的場所,加強通風以降低可燃氣體、蒸汽和粉塵在空氣中的濃度,使其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限制易燃物品的存放量,並且將能發生相互作用的物品,都要分開存放;及時清除滴漏在地面或污染在設備上的可燃物等

2、隔絕空氣

隔絕空氣就是使燃燒三要素中缺少助燃條件,也就是氧化劑。

如隔絕空氣儲存某些化學品,將鈉存放於煤油中,磷存放於水中;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產過程應在密封的容器、設備內進行;對有異常危險的生產,可充裝惰性氣體保護。

3、消除着火源

消除着火源就是使燃燒三要素中不具備引起燃燒的火源。。

如在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嚴禁明火照明,嚴禁吸菸或穿帶釘子的鞋;接地防靜電;安裝避雷裝置防雷擊;在可能由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着火的場所使用防爆電器設備,如防爆燈;隔離火源、控制溫度、遮擋陽光等措施。

4、阻止火勢、爆炸波的蔓延

爲阻止火勢、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燒條件形成,也就是阻斷燃燒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結合條件,從而防止火災擴大,減少火災損失。

如在可燃氣體管路上安裝阻火器、安全水封;汽車、推土機等機動車輛的排煙和排氣系統配備防火帽或防火罩;在壓力容器設備上安裝防爆膜、安全閥;在建築物之間留防火間距、築防火牆。

火災報警

報警早、損失小。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和場所,一旦發現起火,都要立即報警。報警時,應根據火勢,選擇恰當的方式。首先要向附近人員發出火警信號,同時應以最快捷的方式報告消-防-隊,然後再通知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這是報警的基本程序。火警電話“119”撥通後,千萬不要慌張,應講清楚如下內容:

1、起火地點的詳細地址,如所在區、縣、街道門牌號。

2、起火的部位,着火的物質,火勢的'大小,是否有人員被困等情況。

3、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以便聯繫。要注意聽消-防-隊值班人員的詢問,要正確、簡潔地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員說明消-防-隊已去火場時,才能掛斷電話。報警後,儘可能到單位門口或路口迎接消防車,並帶消防車

赴火場。

4、報警的注意事項

(1)一旦發現起火,要冷靜地觀察,瞭解火勢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報警,不要驚慌失措、貽誤時間。

(2)向附近人羣報警時,要儘量使周圍人羣明白什麼地點和什麼東西着火,是通知人們來救火,還是讓他們緊急疏散。如果火勢在初起階段,短時間內還不能造成較大危害時,應注意通報火警方法和範圍,避免人們因情況不明而引起驚慌失措,爭相逃生,局勢失去控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

(3)發生火災後應及時報警,不要因某些因素,晚報、不報,延誤了滅火的最佳時機,導致小火釀成重災。

三、 關於乾粉滅火器的使用

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離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操作者一隻手將開啓把上的保險銷拔下,然後握住噴射軟管前端噴嘴根部,另一隻手將開啓壓把壓下,打開滅火器進行噴射滅火。使用時,一隻手應始終壓下壓把,不能放開,否則,會中斷噴射。如在室外,應選擇在上風向或側風向噴射。 若使用手推車式乾粉滅火器,一般由兩人共同操作,使用時由兩人一起將滅火器推或拉到燃燒處,在離可燃物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喇叭筒並展開噴射軟管後,握住喇叭筒根部,對準火焰根部或燃燒最猛烈處,另一人拔下保險銷,將拉桿向上拉起,滅火方式與手提式相同。乾粉滅火器撲救可燃、易燃液體火災時,應對準火焰根部掃射。如被撲救的液體火災呈流淌燃燒時,應對準火焰根部由近而遠,並左右橫掃,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使用者應對準火焰根部左右橫掃,使噴射出的乾粉覆蓋整個容器開口表面;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使用者仍應繼續噴射,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應注意不能將噴嘴直接對準液麪噴射,防止噴流的衝擊力使可燃液體濺出而擴大火勢。

撲救固體火災時,應對準燃燒最猛烈處,並上下、左右橫掃。如條件允許,使用者可手提滅火器沿着燃燒物的四周邊走邊噴,使乾粉滅火劑均餘地噴在燃燒物表面上,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

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篇3]

1、爆炸、火災應急

◆防止火災發生的基本措施是什麼?

答:四種。隔離法、窒息法、冷卻法、抑制法。

◆發生火災拔通“119”後,應向“119”臺報告哪些情況?

籤:應報告失火部位所在的區縣、街道、燃燒的物質,火勢大小,所威脅的物質,報警人姓名、單位、電話號碼等情況,並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

◆液體石油氣起初火災如何撲救?

籤:用溼布保護好手迅速關好氣瓶的截門,然後再用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人穿着衣服着火怎麼辦?

答:(1)在可能的情況下儘快脫去着火的衣服;(2)就地翻滾把火壓死。

◆發生火災後,您有幾種逃生的方法?

籤:(1)選擇最近的逃生出口逃生;(2)逃離火場的路線上遇有濃煙烈火時,必須把自己的衣服淋溼;再找一塊溼毛巾捂住口鼻,起到隔熱濾毒的作用;(3)在有濃煙的情況下,採用低姿勢撤離,視線不清時,手摸牆壁徐徐撤離;(4)樓道內煙霧過霧,無法衝出時,應利用窗戶或陽臺逃生,並注意拴上安全繩逃生;(5)上述情況不具備時,不能盲目逃串應等待救援。

2、化學品泄露應急

◆人員應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至安全區,隔離並嚴格限制出入

◆切斷火源

◆儘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進入下水道、排洪溝等

◆用現場的應急物資對泄漏進行處理,防止污染範圍擴大

◆將外泄化學品或油品儘量收集於容器內

◆清理現場產生的廢物送入危險廢物收集站

3、化學品傷害處理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就醫。

4、消防知識

◆當你發現液化石油氣瓶,竈具漏氣時應怎麼辦?

答:1、首先關閉氣瓶角閥,並開窗通氣,使可燃氣體敞開;2、嚴禁動用電器和一切火源;3、立即找液化石油站及時修理或更換。 ◆使用液體石油氣爐時爲什麼先點火,後開氣?

答:如果先開氣後點火,先噴出的大量石油氣,就有可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氣體,這時遇到明火就有發生爆炸危險,因此必須先點火後開氣。 ◆電氣設備引起火災的原因有幾種?

答:(1)短路;(2)過負荷;(3)接觸電阻熱;(4)電火花和電弧;

(5)照明燈具、電熱元件、熱工具的表面熱;(6)過電壓;(7)渦流熱。

◆怎樣使用乾粉滅火器?

答:先拔掉保險箱,一手握住噴嘴對準火點,另一手壓下壓把。 ◆撲救電器火災應首先做什麼?在帶電時,可用什麼滅火器撲救? 答:切斷電源、二氧化碳和ABC乾粉滅火器。

◆泡沫滅火機不能撲救什麼火災?

答:1、不能撲救電器火災;2、不能撲救忌水性物品火災;3、不能撲救貴重物品、儀表火災。

◆現生產的乾粉滅火器有哪幾種?

答:有ABC、BC、BCD三種。不同類別火災如下: 火災類別 A類

火災類別

描述 電燃固體火災

木材、紙

可燃物舉

張、絲織物

等 B類 可燃液體火災 C類 可燃氣體火災 D類 可燃金屬E類 帶電火災 火災 汽油、柴油天然氣、液鉀、鈉、鎂、電器、變壓等 體氣 鋰等 器

防火防爆基礎知識

製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時有何安全要求?

製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時,一般要注意以下幾點:

1.在製造、使用易燃物品的建築物內,電氣設備應爲防爆的。電氣裝置、電熱設備、電線、保險裝置等都必須符合防火要求。這類建築物一般不得少於2個出入口,門窗要向外開。

2.車間、實驗室內存放易燃物品的量不得超過一晝夜的用量,不得放在過道上,也不得靠近熱源及受日光暴曬。

3.製造和使用易燃液體、可燃氣體時,禁止使用明火蒸餾或加熱,應使用水浴或蒸汽浴。使用油浴時,不得用玻璃器皿作浴鍋;操作中應經常測量油的溫度,不得讓油溫接近閃點。

4.各種易燃、可燃氣體、液體的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現象,檢查漏氣時使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試驗。氣體鋼瓶不得放在熱源附近,或在日光下暴曬,使用氧氣時禁止與油脂接觸。

5.強氧化劑能分解放出氧,加熱、摩擦、搗碎這類物質時,不得與可燃物質接觸、混合。經易燃液體浸漬過的物品,不得放在烘箱內烘烤。

6.易燃物品的殘渣(如鈉、白磷、二硫化碳等)不準倒入垃圾箱內和污水池、下水道內,應放置在密閉的容器內或妥善處理。粘有油脂的抹布、棉絲、紙張,應放在有蓋的金屬容器內,不得亂扔亂放,防止自燃。

7.生產或實驗結束後,要將工作場所收拾乾淨,關閉可燃氣體、液體的閥門,清查危險物品並封存好,清洗用過的容器,斷絕電源,關好門窗,經詳細檢查確保安全時,方可離去。

8.製造、使用易燃物品的車間、化驗室,應爲耐火程度較高的建築物,一般不得少於2個出入口,門窗向外開。在建築物內外適宜的地方放置滅火工具,如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和沙箱。

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運原則是什麼?

1.爆炸性物品:必須專庫儲存、專人保管、專車運輸,不能同起爆藥品、器材混儲混運。搬運過程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嚴禁摔、滾、翻、撞和摩擦。避免存放在高溫場所。

2.氧化劑:除惰性不燃氣體外,不得同性質相牴觸的物品混存混運。避免摩擦、日曬、雨淋、漏撒。

3.壓縮氣體和液態氣體,不能混儲混運,即使都是瓶裝的氣體或物質也不能混儲混運。易燃氣體除惰性氣體外,助燃氣體除不燃氣體無機毒品外,均不得與其他物品混儲混運。要輕裝輕卸,避免撞擊、拋擲、烘烤等。

4.自燃物品:單獨儲存,與酸類、氧化劑等隔離,遠離火源及熱源,防止撞擊、翻滾、傾倒、包裝損壞。如黃磷應浸沒於水中,三異丁基鋁應防止受潮。

5.遇水燃燒的物品:包裝嚴密,存放地點乾燥,嚴防雨雪,遠離散發酸霧的物品,不與其他類別的危險品混儲混運。如金屬鈉應浸沒在礦物油中保存。

6.易燃液體:單獨儲運,遠離火源、熱源、氧化劑、氧化性酸類,防止靜電危害,鄰近的電氣設備要整體防爆。

7.易燃固體:包裝完好,輕裝輕卸,防止火花、烘烤。

8.毒害品:包裝嚴密完好,單儲單運,遠離火源、熱源、氧化劑、酸類、食品,存放地點應通風良好。

9.腐蝕物品:容器具有耐腐蝕要求,嚴密不漏。氧化性酸遠離有機易燃品。酸類腐蝕品應與氰化物、遇水燃燒品、氧化劑隔離,不宜與鹼類腐蝕劑混儲混運。

10.放射性物品:包裝嚴密,內襯防振材料,裝在屏蔽材料製成的容器內,嚴防放射線滲漏污染。倉庫須有吸收射線的屏蔽層,按衛生部門的要求建造。

易燃易爆化學品堆放要符合哪些要求?

1.貨物堆碼不得超高、超寬,要做到穩固、整齊,便於清點檢查。

2.堆垛要做到“五留距”,即留牆距、柱距、頂距、燈距、垛距,確保貨物的安全。

3.貨物堆垛底下應襯墊。爆炸物品、一級易燃液體、一級氧化劑等,不得使用水泥製品、石塊以及摩擦碰擊容易產生火花的材料襯墊。

4.允許露天堆放的貨物堆場,要根據不同的包裝和物品需要,除堆碼底下有襯墊外,還要有遮蓋物。不宜採用蘆蓆、油氈等苫蓋。

廠內運裝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貨物應遵守哪些規定?

《工業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第3.3.10款要求: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貨物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經廠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批准,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行駛。

2.必須由具有5萬公里和3年以上駕駛經歷的駕駛員駕駛,並選派熟悉危險品性質和有安全防護知識的人擔任押運員。

3.必須用貨運汽車運輸,禁止用汽車掛車及其他機動車運輸。

4.車上應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消防器材,車廂兩端上方須插有危險標誌。

5.應在貨車排氣管消音器外裝設火星罩,易燃易爆貨物專用車的排氣管應裝在車廂前一側,向前排氣。

6.車廂周圍嚴禁煙火。

7.裝載液態或氣態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車,必須掛接地靜電導鏈;裝載液化氣體的車輛,應有防曬措施。

8.裝載氯化鈉、氯化鉀和用鐵桶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不得使用鐵底板車輛。

9.裝載劇毒物品的車輛,用後應進行清洗、消毒。

10.不得與其他貨物混裝;易燃易爆物品的裝載量不得超過貨車載重量的2/3 ,堆放高度不得高於車廂欄板。

11.兩臺以上車輛跟蹤運輸時,兩車最小間距爲50m,行駛中不得緊急制動,嚴禁超車。

12.中途停車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或未卸完貨物前,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離車。

爆炸品倉庫應建立哪些安全保管制度?

1.“五雙”制度。“五雙”即雙人保管、雙把鎖(匙〉、雙本賬、雙人發貨、雙人領用。

2.出入庫登記制度。無論何人進出庫區都須詳細登記。

3.安全檢查制度。檢查有分工,職責明確,記錄詳細,及時整改。

4.清點賬物制度。保管員每週清點,保衛和物資部門每月清點,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5.禁止煙火制度。進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機動車入庫,排氣管必須帶上火星熄滅器。禁止拖拉機進入庫區。

6.安全操作制度。搬運裝卸及堆裝爆炸物品必須輕裝輕卸、輕拿輕放,嚴禁撞擊。開箱應使用不會產生火花的工具,並應在專門的發放時間內進行。

一旦發生火災怎麼辦?

一旦發生火災,一方面要組織人採用正確的滅火方法和選用適當的滅火工具積極撲救。在密閉的房間內起火,未準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時,不要打開門窗,防止空氣流通,擴大火勢。另一方面要趕快打電話“119”報警。報警時要沉着、冷靜,講清楚着火單位、區縣、街道名稱、門牌號碼、着的是什麼東西、火勢怎樣、報警人姓名及使用電話號碼。報警完後派人去街道路口迎候消防車,以便使消防人員及時到達着火地點。

化學易燃物品發生火災應怎樣撲救?應注意什麼問題?

化學易燃物品性質不盡相同,撲救時對滅火劑的選擇性很強。這類物質發生火災後,首先要弄清着火物質的性質,然後選用適合撲救該類物品的滅火劑,正確地實施撲救:

1.撲救可燃和助燃氣體火災時,要先關閉管道閥門,用水冷卻其容器、管道,用乾粉、砂土撲滅火焰。

2.撲救易燃和可燃液體火災,用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撲滅火焰,同時用水冷卻容器四周,防止容器膨脹爆炸。但醇、醚、酮等溶於水的易燃液體火災,應該用抗溶性泡沫撲救。

3.撲救易燃和可燃固體火災,可用泡沫、乾粉、砂土、二氧化碳或霧狀水。

滅火的基本方法是什麼?

人們長期與火災作鬥爭,積累了豐富的滅火經驗,總結出4種滅火的基本方法:

1.冷卻法。降低燃燒物的溫度,使溫度低於燃點,從而燃燒過程停止。如用水和二氧化碳直接噴射燃燒物,往火源附近未燃燒物上噴灑滅火劑,防止形成新的火點。

2.窒息法。減少燃燒區域的氧氣量,阻止空氣注入燃燒區域或用不燃燒物質沖淡空氣,使火焰熄滅。如用不燃或難燃的石棉被、溼麻袋、溼棉被等捂蓋燃燒物;用砂土埋沒燃燒物;往着火空間內灌入惰性氣體、蒸汽;往燃燒物上噴射氮氣、二氧化碳等;封閉已着火的建築物、設備的孔洞。

3.隔離法。使燃燒物和未燃燒物隔離,限制燃燒範圍。如將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搬走;關閉可燃氣體、液體管路的閥門,減少和阻止可燃物進入燃燒環境內;堵截流散的燃燒液體;拆除與火源毗連的易燃建築和設備。

4.抑制法。使滅火劑參與到燃燒反應過程中去,中斷燃燒的連鎖反應。如往燃燒物上噴射干粉等滅火劑。

防止火災的基本措施是什麼?

一切防火措施都是爲了防止產生燃燒的條件,防止燃燒條件互相結合、互相作用。根據物質燃燒的原理,防火的基本措施是:

1.控制可燃物。可燃物是燃燒過程的物質基礎,所以對可燃物質的使用要謹慎小心。在選材時,儘量用難燃或不燃的材料代替可燃材料,如用水泥代替木料建築房屋,用防火漆浸塗可燃物以提高耐火性能;對於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的廠房,採用抽風或通風方法以降低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在空氣中的濃度;凡是能發生相互作用的物品,要分開存放等。

2.隔絕空氣。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產過程應在密封的設備內進行;對有異常危險的生產,可充裝惰性氣體保護;隔絕空氣儲存某些危險化學品,如金屬鈉存於煤油中,磷存於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閉存放等。

3.清除火源。如採取隔離火源、控制溫度、接地、避雷、安裝防爆燈、遮擋陽光等措施,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溫度升高而起火。

4.阻止火勢、爆炸波的蔓延。爲阻止火勢、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燒條件形成,從而防止火災擴大,減少火災損失。具體措施有:在可燃氣體管路上安裝阻火器、安全水封;機車、輪船、汽車、推土機的排煙和排氣系統戴防火帽;在壓力容器設備上安裝防爆膜、安全閥;在建築物之間留防火間距、築防火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