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採暖費補貼標準

採暖費就是中國各城市(尤其是指北方城市)進入冬季後,居民向供熱部門交納的一定費用。是主要用來維持供熱所需的原材料、人員、房屋等一切的相關費用。以下是瀋陽採暖費補貼標準,歡迎閱讀。

瀋陽採暖費補貼標準

  每年採暖期前1個月一次性發放

《方案》明確,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採暖費由所在單位在每年採暖期前1個月一次性發放。

  採暖費補貼發放的計算方法爲:

1.發放標準:根據職工的職務(職稱)與相對應的住房控制面積標準確定採暖費補貼發放額度。

2.計算公式:職工住房控制面積標準(建築平方米)×我市採暖費價格標準(每建築平方米26元)=年採暖費補貼發放額(元)。

《方案》規定,根據遼政辦發〔2015〕129號規定,採暖費補貼發放對象的住房控制面積標準劃定如下:

1.黨政機關公務人員、事業單位人員住房面積控制標準:局級140㎡(建築面積,下同),處級105㎡,科級和科級以下85㎡。

2.具有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含黨政機關公務人員)住房面積控制標準:教授、研究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及相應職稱的人員140㎡,副教授、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及相應職稱的人員105㎡,講師、助理研究員、工程師及以下相應職稱的人員85㎡。

3.工勤人員住房面積控制標準: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105㎡,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工齡的普通工人85㎡,初、中級工和25年以下(含25年)工齡的普通工人60㎡。

  仍按26元/平方米繳納采暖費

《方案》明確提出,採暖費補貼發放後,仍按照每建築平方米26元的標準繳納本人住房控制面積內的採暖費。如弄虛作假、未按照上述標準繳費的,一經發現查實,由用人單位取消其採暖費補助。

此外,《方案》規定,職工的職務(職稱)是指按照管理權限實際任命(聘用)並兌現了工資待遇的職務(職稱)。

離退休職工執行本人離退休前職務或技術職稱對應的.住房面積標準,遇有組織、紀檢監察、人社部門批准提高或降低職務待遇的,按照變化後的職務標準執行。

  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職工所得采暖費補貼不計入工資總額、不計入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免徵個人所得稅。

採暖費補貼發放工作由職工所在單位負責,職工採暖費按照原渠道列支。

採暖費補貼發放後,遇職工調入、調出時,按照調入、調出當年標準計算;遇職工職務、職稱變化,按照變化後標準當年進行調整;遇採暖費價格變化時當年進行調整。

  單位不再報銷職工住房採暖費

據瞭解,採暖費補貼發放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採暖費全部由個人自行按照相關規定繳納支付,單位不再報銷職工住房採暖費。

《方案》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領導,嚴格按照本辦法計發職工採暖費。有關部門要對各單位計發職工採暖費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發放的單位,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