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員工辭職流程:

辭職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於與xx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審覈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覈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員工離職注意事項:

一.員工辭職

1、試用期內的員工,必須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公司,公司批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試用期滿的員工向公司提出辭職,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公司,公司批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二、員工自離

指員工不向用工單位打招呼,隨意脫離所在工作崗位和所在單位的行爲。

1、曠工、外出學習等未經公司批准超過規定的時限。

2、辭職未獲公司批准而擅離職守。

3、工傷、病假、探親、年假、婚假等超期未及時續假不來上班。4、任意離開工作崗位,不辦理任何手續。

5、其他情形

員工自離屬於曠工行爲,是嚴重違反公司有關紀律的規定,公司將無償解除勞動關係。

三.公司辭退

1、試用期內的員工,發生以下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時,公司有權予以辭退,不需提前通知,也無任何補償。

1)提供的證照等是虛假的;

2)填寫的履歷等資料是虛假不真實的;

3)無法達到錄用時規定的崗位錄用要求的;

4)達不到崗位說明書要求等情形的;

2、試用期滿的員工,如發生以下情況,公司將予以辭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其一個月工資。

1)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國家法規規定的可以辭退的其他情形的。

四.無償解僱(懲罰性解除勞動合同)

無償解僱指公司不發給經濟補償金而解除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的行爲。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給予通知,立即無償解僱: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與公司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因從事違法活動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的.。

8、員工自離

上述第2項情形,以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規定和國家法規的規定予以認定。

上述第3項的重大損害是指嚴重失職, 營私舞弊,造成公司損失達1000元(含)以上或者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情形。

嚴重失職是指員工不符合崗位說明書的崗位職責要求。

員工因上述2、3、4、5、6、7、8條款被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公司保留向該員工索賠的權利。

五、離職手續的辦理

員工離職時必須按照離職生效日期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自己承擔不利後果。

員工在離職前必須辦理完畢下列各項手續:

1、辦結工作交接手續:根據上司的指示,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負責的工作完全移交給繼任者,並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和繼任者簽字確認;

2、從公司領用或借用的工具、資料、物品、業務相關的各類報表及所有含公司機密的媒體資料必須在離職日前歸還;

3、預支的借款必須在離職日前歸還,債權與債務應在離職日前結算清楚;

4、及時領取離職工資並轉移檔案和社保關係;

5、公司規定的其他手續。

六、其他事項

本公司員工離職後,如被新公司聘用,經其僱主要求,公司有權將該員工曾被本公司聘用的基本事實告知員工的僱主,但將對該員工的私人信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