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種類與注意事項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聘用合同種類與注意事項,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聘用合同種類與注意事項

聘用合同有幾種

聘用合同作爲市場經濟體制下建立和調節事業單位與聘用人員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和手段,必須有期限的規定,才能體現聘用雙方的自主權利,充分發揮專門技術和管理能力,這是聘用關係充滿生機和活力的主要原因。選擇合理的勞動合同期限,有利於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意見》,與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比,聘用合同取消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對工作年限較長的人員明確了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保護性規定。

根據聘用合同期限的不同,可將勞動合同分爲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聘用合同和特殊照顧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是法律規定的合同的有效時間,起於合同生效之日,終於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時。

1.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分爲短期、中長期合同。對流動性強、技術合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3 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崗位或者職業需要、期限相對較長的合同爲中長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根據工作任務確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應聘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年限。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經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上述任何一種期限的合同。它是指合同中明確規定其有效期限的勞動合同。這種勞動合同的'期限屆滿後即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必要,,聘用單位可與受聘者續訂。

2. 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這是指訂立合同的當事人雙方把完成某項工作、項目、課題或工程等的時間作爲聘用合同起始和終止條件,該項工作開始之日即是合同生效之日,該項工作結束之日即是合同終止之日。這種合同實際上是有期限的聘用合同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完成一定工作的勞動合同一般適用於工作範圍明確、工作量具體的某些事業單位正常運作外的工作任務,勞動報酬一般根據完成工作的複雜程度,技術含量高低以及工作量的大小來確定。

3. 特殊照顧聘用合同。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 年或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 年的人員,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該人員退休的合同。

另外,也根據聘用合同當事人一方人數的多寡不同分類,根據合同當事人一方人數的多寡不同,可將聘用合同分爲個人聘用合同和集體聘用合同,個人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單位與某一受聘人員之間在確定聘用關係,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通常所講的聘用合同一般均指個人聘用合同;而集體聘用合同(通常稱集體合同) 則是工會代表本單位勞動者羣體與用人單位行政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國的該《意見》沒有相關的規定,但是在美國,已經有教師工會代表教師跟校方簽訂教師聘用合同,並且有相當完備的法律規定,美國的教師聘任合同形式多樣,有長期性合同、短期合同和一年期合同的個人合同,也有教師集體合同,即通過教師工會的力量來積極主動有力地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聘用合同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是一種確立身份關係的協議,西方國家稱之爲僱主與僱員之間確立僱傭關係的契約。在中國對勞動合同有廣義和狹義的理解。廣義的勞動合同是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這裏所稱的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狹義的勞動合同僅指目前適用於企業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廣義勞動合同的法律特徵,是廣義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主要表現爲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一方當事人必須是用人單位,另一方當事人是受聘人員。這一特徵是勞動法律關係的重要特徵。用人單位佔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產資料,通過聘用勞動者,才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創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勞動者通過訂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勞動,從而獲取勞動報酬。因此,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既不能都是勞動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單位。

2.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隸屬關係。聘用合同訂立後,作爲勞動者一方通過簽訂聘用合同協議,成爲該用人單位的一名職工,承擔用人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保險福利待遇 。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須採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區分要式與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義在於,屬於要式合同的,必須採用書面合同形式,不具備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勞動合同屬於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確立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員聘用關係的重要協議,國家規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因此,聘用關係未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聘用合同關係不能成立。

4、聘用合同是諾成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標的物爲必要條件,可分爲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諾成合同指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其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爲合同成立的要件;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還需要交付一定的標的物合同才能成立。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均屬於諾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標的物爲合同成立的要件。

5、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試用期。勞動合同與民事合同的重要區別是勞動合同有試用期的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聘用合同除規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外,必須明確一定的試用期作爲訂立合同的必要前提。規定試用期有利於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對應聘人員進行實際考察,有利於保持合同法律關係的穩定性。爲防止用人單位利用試用期期間勞動報酬較低而反覆與聘用人員訂立試用協議的情況,國家對試用期的期限做出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