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協議書範文錦集8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捐贈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捐贈協議書範文錦集8篇

捐贈協議書 篇1

甲方(捐贈方):福州機電工程職業技術學校、協同電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乙方:XXX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法律法規,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以下物品(教學資源),用以支持乙方電子專業教學的改革,並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捐贈物品名稱:

阻容感電子元器件的識讀與檢測仿真教學軟件。

第二條 捐贈物品用途: 用於乙方學校電子專業教師的教學及學生的仿真實訓。

第三條 捐贈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方式:

1、交付時間:20xx年11月14日。

2、交付地點:寧德福安職業中專學校。

3、交付方式:將軟件刻錄光盤,現場贈與。

第四條 乙方收到甲方捐贈物品後,出具合法有效接收憑證(如:收條)。

第五條 捐贈物品的知識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只享有甲方捐贈物品的使用權。

第六條 乙方只享有物品的使用權,不得將其用於任何商業行爲。發生侵權行爲的,甲方有權

追究各侵權行爲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管轄和

保護。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按下列第 1 或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甲方所在地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福州機電工程職業技術學校(原電子職專)、協同電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法定(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20xx年11月 日

乙方(蓋章):XXX學校

法定(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20xx年11月 日

捐贈協議書 篇2

甲方(捐贈人):

乙方(受贈人):

爲增進公共衛生事業的發展,共同爲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下述第項之財產(以下簡稱“捐贈財產”)無償捐贈乙方,乙方同意接受下述捐贈財產。

1.現金:(人民幣/其它)(大寫)。

2.動產:(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3.不動產:(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

第二條甲方保證捐贈財產系其所有之合法財產,且有權捐贈乙方,並保證所捐贈財產無權利和質量瑕疵。

第三條捐贈財產用途(是/否具體指定):。

第四條甲方應按下述時間、地點及方式向乙方交付捐贈財產: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3.交付方式:

第五條捐贈財產的所有權因捐贈交付而轉移乙方,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甲乙雙方按共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應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並登記造冊,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七條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甲方的查詢,乙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如實按照約定方式給予答覆。

第八條本協議成立後,捐贈財產交付前,因故致使捐贈財產毀損、滅失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九條因捐贈財產權利瑕疵而致第三方向乙方追索,或因捐贈財產質量瑕疵使乙方或受益人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失的,甲方應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間接損失。

第十條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財產,確需改變用途的,應商甲方書面同意。對不易儲存、運輸和超過實際需要的非貨幣性捐贈財產,乙方有權直接依法變現,所得價款用於捐贈目的。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本捐贈爲公益行爲,協議成立後,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三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蓋章):

捐贈協議書 篇3

捐贈單位名稱:

受贈單位名稱:大連市慈善總會

以上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協議如下:

一、捐贈方義務:

向受贈方捐贈

二、捐贈方權利:

與受贈方合議後,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不危害公共利益前提下,指定所捐

用途、用法如下: 並提供合法的所有權憑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電話: 開戶銀行:賬號: 工商覈准登記號: 經營範圍及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電話:

三、受贈方權利:

接受捐贈並查驗所有權憑證。

四、受贈方義務:

接受捐贈款項或物品後,依照捐贈方指定的目標和方式支配使用捐贈款物。

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以實現協議爲目的,自願協商解決。

年月日

捐贈協議書 篇4

甲方(捐贈方):

乙方(監管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育基金會

丙方(使用方):

爲促進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以下財產,用以支持丙方事業的發展,並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第 項財產

1、現金: (人民幣 )(大寫)

(□定向非留本 □定向留本 □非定向)。

2、動產:(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3、不動產:(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

第二條 捐贈財產用途(是/否具體指定):

第三條 捐贈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3、交付方式:

第四條 甲方在約定期限內將捐贈財產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

第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交予丙方,丙方對所收捐贈財產進行登記造冊,並報甲方和乙方備案。

第六條 乙方和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財產,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並簽訂有關變更使

用協議。

第七條 丙方在使用本捐贈財產時,有義務妥善管理和使用捐贈財產,主動接受乙方監管,並定期向甲、乙方報告捐贈財產使用情況。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管轄和保護。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鳴謝方式及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蓋章):北航教育基金會

法定(授權)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丙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捐贈協議書 篇5

捐贈方: 授權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贈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弘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公益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捐贈方自願向受贈方捐贈,並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內容、捐贈方和受贈方的權利與義務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捐贈方自願向受贈方捐贈 ,用於 。

項目地點: 項目總投資: 項目負責人: 初定20xx年X月項目開工,預計20xx年X月項目竣工。

二、捐贈方的權利與義務

1、捐贈方應在簽約之日起五日內,負責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受贈方。

2、捐贈方有權向受贈方查詢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管理情況,並可就項目進度、項目質量和資金使用等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項目如期完成。

3、捐贈方有權對項目命名提出意見。

4、捐贈方有權參加項目的奠基和竣工儀式。

5、捐贈方因受贈方未按照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款物的,捐贈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三、受贈方的權利與義務

1、受贈方在接受捐贈款物後,必須依照捐贈方指定的項目使用捐贈款物。並按照捐贈方提出的項目進度、項目質量和資金使用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整改,確保項目保質保量、如期完成。

2、受贈方對於捐贈方就捐贈款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詢,應當給予積極配合。

3、受贈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捐贈方追加捐款,項目不足資金由當地政府統籌解決。

4、受贈方於捐贈項目竣工後的十日內向捐贈方和授權代表人分別提交該捐贈項目竣工的專項報告。

5、受贈方在收到款項1個月內向捐贈方頒發證書和牌匾。

6、受贈方按捐贈方意見進行項目命名並立碑紀念。

內容如下:

中共福建省委統戰部

福建省工商業聯合會 援建

福建省光彩事業促進會

項目名稱:xxxxxx

捐資金額:xxxxxx

捐資企業(個人)xxxxxx

xx縣(xx鄉)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立

四、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以實現協議爲目的,自願協商解決。

五、雙方可就本捐贈協議履行的其他相關問題,達成其他補充協議,雙方一致同意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一份,報省光彩會一份,設區市統戰部、工商聯各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捐贈方和受贈方有權簽約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捐贈方: 受贈方:

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署日期:20xx年X月XX日

捐贈協議書 篇6

捐贈方:

聯繫方式:

地址:

受贈方:

聯繫方式:

地址:

爲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促進我國廣大青年軟實力的提升,創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乙方發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益項目,甲方自願參與並支持該項公益項目。雙方共同依照國家和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信守法和公衆受益的基本原則,在友好協商並達成共識的基礎上,簽署以下捐贈協議。

  一、捐贈意願:自願向受贈方捐款。

二、捐款數額:_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

三、捐贈明確:捐贈款中的_______%,捐給受贈方作爲社會文化發展基金,其餘_______%,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關公益事業。

  四、受贈承諾

尊重捐贈方的意願,並遵循公益事業的準則和按照基金會章程的規定管理和使用捐贈款項。

  五、受贈程序

本《捐贈協議書》由捐贈方先行簽署,並將捐款全額匯至受贈方賬戶。受贈方收到捐款後將開具“公益性單位接受捐贈統一收據”,連同兩份受贈方蓋章後的《捐贈協議書》快遞給捐贈方,捐贈方憑此票據及相關手續享受國家有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六、其它事宜

本《捐贈協議書》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壹式肆份,協議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捐贈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贈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捐贈協議書 篇7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公益事業發展,支持農村飲水工程,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並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內容、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雙方本着平等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在此自願向乙方捐贈________元,用於解決村村民吃水困難,決定捐助資金定向資助吃水工程。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簽約之日起_______日內,負責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乙方。

2、甲方捐贈如需分期分批完成的',甲方應在其所承諾的每次捐贈移交期限屆滿前五日內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乙方。

3、甲方有權參與乙方開展的與所捐贈項目有關的社會公益活動,並可以對每期社會公益活動進行實地考察與評估。

4、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管理情況,並可就相關工作的改進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

5、甲方有權就所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相關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額扣除事宜,要求乙方給予有關協助。

6、甲方因乙方未按照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款物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7、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項下的捐贈義務爲不可撤消之義務,甲方應在其承諾的數額及期限內向乙方移交相關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甲方如無法依約移交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其移交義務的除外)又不向乙方及時通報無法移交的客觀原因的,甲方應承擔該捐贈義務20%的違約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捐贈後的_________日內向甲方頒發捐贈證書,並出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的文件和財政部監製的公益捐贈收據。乙方並應協助甲方辦理相關稅額抵扣所需事宜。

2、乙方有權在本協議規定的公益事業活動範圍內合理使用捐贈的資金。

3、乙方對於甲方就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詢,應當給予積極配合,並應及時給予客觀全面的說明。

4、乙方於每期公益活動活動結束後的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該公益捐贈項目的專項報告。

5、甲方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接收處理如需有權機關批准方可辦理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有權機關辦理相關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批准事宜,乙方所承擔的協助辦理義務以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爲限。

6、甲方捐助資金直接劃入偃師市水利局打井工程隊,用於打深井工程。乙方不得挪用資金。乙方要全力爲打井工程提供條件,早日建成農村飲水工程,造福人民羣衆。

四、雙方可就本捐贈協議履行的其他相關問題,達成其他補充協議,雙方一致同意補充協議爲本協議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如本協議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戰爭、水災、火災、地震等)導致遲延履行本協議或無法履行本協議時,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負法律責任,但應在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快將有關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對方,並應依據客觀條件及時出具相應證明資料。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有權簽約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捐贈協議書 篇8

甲方(捐贈方):

乙方(受贈方):

爲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基金會管理條例》/《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以下財產,用以支持乙方慈善事業的發展,並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捐贈內容

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第 項財產

1、現金: (大寫)(人民幣 )

2、動產:(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3、不動產:(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等)

4、知識產權:(種類,權利證號等)

第二條 捐贈財產用途(是/否具體指定):

第三條 捐贈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3、交付方式: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查詢,複製其捐贈財產管理使用的有關材料

2.乙方違反協議約定用途,濫用捐贈財產的,有權要求其改正;

3.要求乙方不得公佈甲方的身份信息;

4.對捐贈建設的工程項目留名紀念,提出工程項目名稱;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保證對上述財產具有無瑕疵的處分權;

2.捐贈的實物財產應當具有使用價值,符合安全、衛生、環保等標準;

3.在約定期限內將捐贈財產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4.不得指定其利害關係人作爲受益人;

5.不得利用捐贈的方式要求乙方以任何方式宣傳法律禁止宣傳的產品和事項。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1.要求甲方依照約定時間和方式交付捐贈財產;

2.甲方拒不交付捐贈財產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提起訴訟;

3.拒絕甲方要求的宣傳菸草製品、賭博、涉毒等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要求;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1.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應當向甲方開具由財政部門統一監(印)的捐贈票據,捐贈人選擇放棄接受捐贈票據的除外

2.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應當對所接收的捐贈財產進行登記造冊,做好相關的記錄。

3.乙方和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財產,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並簽訂有關變更使用協議。

4.乙方有義務妥善管理和使用捐贈財產,主動接受甲方監管,並定期向甲報告捐贈財產使用情況。

5.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

第八條 違約的處理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有權要求對方改正,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甲方責任免除

甲方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公開承諾捐贈的;捐贈財產用於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救助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的,簽訂本協議後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經向乙方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書面報告並向社會公開說明情況後,可以不履行本協議義務。

第十條 協議的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雙方的義務均履行完畢的;

3.司法機關裁決終止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當積極溝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效力條文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

乙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