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贊助合作協議

甲方:

汽車贊助合作協議

乙方:

鑑於乙方作爲甲方《大型民間《鑑寶》欄目走進新昌》唯一指定車輛贊助單位,爲明確雙方責任,根據中國法律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贊助方式:

1、 乙方贊助提供《大型民間《鑑寶》欄目走進新昌》全程的車輛使用,活動時間爲 年 月 至年 月之間,本協議期限至活動結束。

二、贊助回報方式:

1、甲方將授予乙方宣傳的標準稱呼:《大型民間《鑑寶》欄目走進新昌》唯一指定車輛贊助;

2、乙方將作爲《大型民間《鑑寶》欄目走進新昌》唯一指定車輛贊助單位參與賽事活動,具有行業排他性;

3、乙方一名代表在《大型民間《鑑寶》欄目走進新昌》嘉賓位置就座;

4、授予乙方“《大型民間《鑑寶》欄目走進新昌》唯一指定車輛贊助合約”的榮譽證書和紀念杯(牌);

5、提供乙方《大型民間《鑑寶》欄目走進新昌》唯一指定車輛贊助廣告體現乙方企業名稱或LOGO;

6、大型民間《鑑寶》欄目組委會統籌派發由乙方提供的宣傳資料及宣傳所用的部分產品、樣品、贈品和紀念品;

7、有資格優先參加大型民間《鑑寶》欄目組委會組織的新聞發佈會、酒會等統一公關活動;

三、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1、爲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執行進度,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及時向甲方提交全部贊助現金或物品;

2、雙方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須共同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否則視爲單方完全違約;

3、本合同及其附件涉及的內容由雙方共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完全違約權責定義:在甲方開始履行合約後,如乙方違約,乙方應按合同金額的0.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雙方發生的其它違約和爭議情況,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提請紹興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免責條款:

1、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務中斷,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五、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在本合同達成的原則基礎上以補充條款的方式明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2012年 月

代表人簽字: 2012年 月 日 日

汽車贊助合作協議 [篇2]

甲方(承辦方): 耐卡《私家車主生活》雜誌

乙方(贊助方): 上海利星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雙方以《合同法》爲基礎,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後達成書面贊助協議。

甲方爲本次活動的承辦方,乙方爲本次活動的贊助商。

本次活動時間爲2015年12月12日(週六)21:00至2015年12月13日2:00

第一: 甲方的義務

甲方在本次活動期間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宣傳形式,包括:

1:創意大頭貼活動。將自願參加活動人員的大頭貼製作smart駕照。

2:觀看奔馳smart官方推廣宣傳片及其他品牌宣傳片。宣傳片內容可以來自smart官網、優酷、土豆等視頻網站。

3尋寶大猜想遊戲。事先將贊助商禮品(印有smart的logo或是其他能體現公司特色的物品)藏在各卡座上,讓自願參加活動者尋寶。

4:人體彩繪活動。組織人體彩繪模特,以及三位專業彩繪師根據本晚活動主題,根據主題來繪畫抽象或者具象的圖案。

5:須由耐卡5名職員參加此次活動。

6: 本次大賽由《私家車主生活》雜誌負責宣傳活動,並策劃、組織、實施此次活動。

第二:乙方的義務

1:提供本次活動經費共計13500元。

2:提供本次活動的宣傳資料(smart駕照,sky、esprite、斯巴頓健身會所、外灘5號綠韻spa、彩立方廣告資料、立拍得照相機 、奔馳smart官方推廣宣傳片、有smart的logo或是其他能體現公司特色的物品、彩繪模特、彩繪師,以及一些其它禮品。) 3:其它必須物品。

第三:費用支付方式

於2015年12月12日前,一次性支付10000元,2015年12月13日支付剩餘3500元。

四、其它:

1:如單方面沒有履行必要的義務,從而導致另一方蒙受不必要損失,需通過相關途徑向對方作出賠償和道歉。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3:甲方提出對乙方贊助物品的變更,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4: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5: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以上協議履行各自職責。

6:本次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名並蓋章後生效,複印件無效。

甲方:耐卡《私家車主生活》雜誌

簽名:(蓋章)

乙方:上海利星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簽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