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辦宴席承諾書

爲保證農村集體聚餐的餐飲食品安全,保證集體聚餐人員的餐飲食品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廚師作出如下食品安全承諾:

自辦宴席承諾書

1、廚師應健康沒有傳染性疾病,並穿戴工作衣帽上崗,食品加工時,做好個人衛生工作。

2、宴請時,食品採購嚴格查驗、索證索票,嚴禁採購過期變質和“三無”食品,嚴禁採購和使用亞硝酸鹽等。不買非定點屠宰或未經曾醫衛生檢疫檢驗的豬肉,不使用病死畜禽。儘量不做涼拌菜,如要製作涼菜,必須在就餐前2小時內開始製作,並當餐食用完。

3、宴請所用的餐具煮沸10分鐘消毒,並放到乾淨的容器保潔備用。

4、洗碗、洗菜、切菜人員不得患有有礙食品衛生安全的疾病。

5、用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有自來水的堅決不使用井水、河水。沒有自來水,可使用煮沸後的沒有被污染的井水。

6、廚房內外環境保持整潔,加工過程應做到生熟食分開處理,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好的食品應冷藏留樣100克以上48小時。

7、其它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執行。

8、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廚師要根據以上告知內容認真執行,確保聚餐人員的聚餐飲食安全,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要立即上報村內食品安全協管人員和信息員,並逐級上報,及時協助處理。如發現有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爲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舉辦者和廚師要負全部法律責任。

村食品安全聯絡員簽名: 宴席舉辦人承諾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宴席廚師簽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三份,一份交宴席舉辦人,一份村委會留檔、一份交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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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順縣教育系統嚴禁違規操辦酒席承諾書

爲認真貫徹落實廉潔自律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州委《九項規定》、縣委《七項規定》及《長順縣關於嚴禁幹部職工違規操辦酒席的規定(試行)》(長黨辦發20152號),本人作出鄭重承諾如下:

一、不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操辦除婚、喪、嫁、娶以外的喬遷酒、搬新居酒、生日祝壽酒、升學酒、滿月酒、參軍入伍酒、工作調動酒、開業慶典酒、門面酒等各類酒席;

二、不借他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親戚等)名義變相爲自己操辦調動酒、賀房酒、生日酒、以及爲子女操辦升學酒、當兵酒、滿月酒等各類酒席;

三、不參與任何違規酒席的吃請、送禮;

四、遇紅、白事不大操大辦,自覺進行申報登記備案;

五、本人作爲一名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將帶頭移風易俗、厲行節約,不違規操辦各類酒席,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反上述承諾,本人自願承擔一切懲罰和處分。

承諾人:

2015年9月 日

農村家庭自辦羣體性宴席食品衛生安全承諾書

爲了保障農村家庭自辦羣體性宴席食品衛生安全,農村家宴舉辦事主和廚師在申辦農村家庭羣宴時,與村委會簽訂食品衛生安全承諾書,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1、按照《古浪縣農村家庭自辦羣體性宴席衛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舉辦農村家庭羣宴。

2、廚師及幫廚人員每年參加衛生監督機構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舉辦的衛生法律、法規及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並取得《健康體檢/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3、自覺接受村委會、助理衛生監督員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的檢查指導。

4、不承接未經申報的農村家庭自辦羣體性宴席。

5、事主和廚師應積極創造條件,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場地和工具。餐(用)具使用前必須清洗、消毒,注意保潔。

6、不採購加工腐爛變質或感觀異常以及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食品原(輔)材料作食品。

7、廚師和幫廚人員加工製作食品時,必須洗手、消毒,生熟分開,食物煮熟煮透,超過4小時的食品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熱。

事主簽字: 年 月 日 廚師簽字: 年 月 日 村委會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承諾書

爲了確保農村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確保就餐人員飲食安全,本人對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自願做出如下承諾,並接受社會監督。

一、自覺遵守國家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地方各級政府有關規定,確保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

二、嚴格按照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做到廚房環境整潔,餐具消毒衛生,食品儲存條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自覺到工商行政部門確定的食品安全示範店購進食品,絕不私自購進“三無”食品、過期變質食品和來路不明的食品。

四、所聘請的廚師持有健康體檢證和上崗培訓證。

五、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及時整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有關問題。

六、本人願承擔家宴舉辦過程中的一切責任。

七、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承諾書一式三份,承諾人、村民委員會、鄉鎮安辦各持一份。

承諾人: 村民委員會(蓋章):

農村自辦宴席告知書和承諾書

根據《四川省農村自辦羣體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舉辦、承辦農村自辦羣體性宴席應遵守如下食品安全要求:

1、舉辦、承辦農村家庭宴席和承辦者應舉辦者要求開展延伸服務時,均要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要按照食品安全要求選擇場所和加工製作食品。

2、加工製作場地應清潔衛生,遠離禽畜圈、廁所等污染源。

3、餐飲具及工用具必須經過清洗、消毒後方可使用。

4、家宴製作者應身體健康,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洗手後加工熟食品。有傳染病和近期有腹瀉等胃腸道症狀者不得進行食品加工。外聘廚師應持有健康證,並經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

5、食品原料應進貨驗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和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魚類;不得使用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

6、採購的肉類、水產品及半成品等若不能及時加工處理,應使用冰箱或冰櫃進行冷藏(凍)保存。

7、加工過程做到生、熟食品分開,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分開,防止交叉污染。隔餐食品必須煮熟燒透,有異味及不良色澤等不得食用。

8、製作蝦、蟹等海鮮類食品應具備專用場地和工具,用後立即消毒。條件不具備者,不得使用和加工製作蝦、蟹等海鮮類食品。

9、不做或少做涼菜滷菜。加工製作涼菜滷菜必須有專門場所、專用工具和容器,不得使用亞硝酸鹽。涼菜滷菜現食現做,儘量當餐用完,剩餘尚需食用的應在冷藏或冷凍條件下存放。

10、禁止採購、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管好農藥、鼠藥、有毒化學物品等,防止化學性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