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貸款合作協議

協議方:───────────────── (開發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按揭貸款合作協議

───────────────── (按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下簡稱丙方)

爲支持個人貸款購房,促進住房消費,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業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合作原則

甲、乙、丙三方承諾堅持依法經營、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 第二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業務適用的住房爲:

對符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買甲方開發建設並依法銷售的座落於 的商品房的個人,丙方委託乙方發放公積金貸款。

第三條 貸款額度、期限和比例

按揭貸款額度、期限和比例不超過丙方規定的貸款限額、期限和比例。按揭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承諾

一、甲方爲確保與乙方、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資信;

3、單位及個人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4、所建樓盤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5、所建樓盤爲主體結構封頂的期房; 6、已交付的期房已全部轉爲現房抵押;

7、商品房銷售客觀真實,無虛假銷售行爲、無套取、騙貸住房公積金的行爲; 二、甲方在乙方開立售房款賬戶,並將銷售資金結算委託乙方辦理。

三、甲方將購房人的全部貸款用於本協議第二條所指住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且願意接受乙、丙雙方對上述貸款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

四、甲方同意在丙方承諾貸款額度內,對每一購房人的貸款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並在丙方開設或丙方指定乙方開設的履約保證金賬戶內存入足額的履約保證金。

五、保證責任範圍

1、借款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

2、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個人住房公積金被套取、騙貸,實際發生的金額及費用; 3、丙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有關費用。

六、保證期限從乙方、丙方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爲購房人辦妥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房屋抵押登記,將《房屋他項權證》等房屋權屬證明文件交受丙方委託的乙方收妥之日止。

七、甲方同意保證金按如下方式退還及使用:

1、期房階段性保證轉爲現房抵押時,按實際發生額退還;

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三個月以上,由乙方或丙方通知甲方提醒催收,否則用保證金先行償還,後由甲方向貸款戶追償;

3、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個人住房公積金被套取、騙貸,按實際發生額用保證金償還。

八、甲方發生破產、清算、解散、合併、變更等重大變故或將房屋開發建設權轉讓他人時,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及丙方,如甲方保證責任的轉移必須得到丙方的同意,但在甲方承擔的保證責任得到重新落實前,甲方仍須履行保證責任。

第五條 乙方承諾

一、乙方爲確保與甲方、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承諾如下: 1、在年度住房公積金貸款規模內發放貸款;

2、積極協助甲方將已交付的期房全部轉爲現房抵押; 3、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率控制在丙方規定的範圍內; 4、每筆貸款客觀真實,無協助他人辦理虛假貸款行爲。

二、對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並符合條件的購房人,保證在收妥購房人全部資料之日起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辦理貸款手續。

三、乙方在購房人簽訂的貸款合同生效之後,按照該合同約定劃款方式和付款時間及時將購房人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開立的.賬戶內,並及時將劃款憑證傳遞給甲方。

四、借款人所購房屋竣工交付並辦妥房屋所有權證和抵押手續後,乙方負責及時將保證擔保貸款轉抵押擔保貸款。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九十天後仍未辦理抵押,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未辦理抵押貸款人名單並詳細說明原因。

第六條 丙方的承諾與措施

一、丙方爲確保與甲方、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承諾如下:

1、在收件齊全、實地堪查後,對按揭項目作出准予或不準予的答覆。

2、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並符合條件的購房人,保證在收妥乙方報送的購房人全部資料之日起及時審覈,並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告知借款人。

3、甲方履行保證責任後,丙方有義務支持、協助甲方向借款人追索甲方代爲支付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若甲方代借款人償還全部欠款,丙方保證將貸款的抵押權益轉讓給甲方,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丙方爲保證與甲方、乙方合作過程中的利益,將採取如下措施:

若出現房屋竣工驗收交付半年後仍未辦理期房轉現房抵押的,丙方將停止對甲方辦理下一個樓盤的按揭業務,同時丙方根據情節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未辦理抵押的借款人借款本息餘額;丙方將限制對乙方劃撥新的貸款。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暫停與其合作: 1、提供虛假資料,弄虛作假;

2、已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轉爲現房抵押; 3、套取、騙貸住房公積金; 4、虛假銷售。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暫停與其合作: 1、提供虛假資料,弄虛作假;

2、已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轉爲現房抵押; 3、套取、騙貸住房公積金;

4、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率超過丙方規定的範圍。

購房人要求退房的,房產開發商應將購房人提取的個人住房公積金退回丙方,以保證專款專用。否則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還。

購房人要求退房的,房產開發商應將購房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退回丙方指定銀行賬戶,由丙方通知乙方與購房人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否則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還。

第七條 保守商業祕密

三方對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在合同履行時和履行結束後,負有保密義務。對任何一方因泄露商業祕密造成另外一方或兩方損失的,泄密一方負有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丙三方同意嚴格遵守上述條款,違約方無條件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全部經濟責任。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協議合作期限內,如無書面協議,各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協議內容或提前解除協議。 第十條 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合作期限

本協議的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後,各方依照約定對借款人承擔的有關連帶責任保證等義務的條款不受合作期限限制,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qr—7.5—03—01

按揭貸款合作協議 [篇2]

甲方(經銷商):

乙方(銀行)

爲培育汽車消費市場,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甲、乙雙方根據各自業務的特點,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風險共擔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汽車按揭貸款業務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弟一條:甲方爲乙方開展汽車按揭貸款業務的特約經銷商,負責汽車消費市場的開拓,目標客戶的選擇,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汽車按揭貸款所需要的各種資料。

第二條:甲方應在乙方設立結算賬戶,營銷資金通過乙方結算,並保證將購車首付款(購車總價35%)及時足額存入該結算賬戶內。

第三條:乙方只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購銷合同》、首付款、相關貸款資料。經審查購車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才能向甲方出具《貸款通知書》,對以上材料不全的,乙方不發放貸款。

第四條:乙方負責辦理車輛保險。甲方做好目標客戶的資格,資信調查工作,並負責貸款合同公證、車輛抵押等手續。甲方對於銷售的車輛有義務提供工商驗證、檢測、繳納附加稅,車輛牌照等配套服務,並保證只有在辦理完車輛入

戶上牌手續後方可將車鑰匙交給購車人,另將車輛發票原件和車輛行駛證複印件於辦理完車輛牌照10日內一併交給乙方,並將有關手續交乙方一份建檔,否則,不能按時發放貸款,及其他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甲方必須按購車額10%逐筆存入風險抵押金。甲方需開設專戶管理,平時不能隨意支取。

第六條:如果貸款(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等)合同到期,甲方無條件用風險金歸還貸款本息,同時必須在當月內補齊所用歸還貸款本息的風險金。

第七條:如果購車人有一戶或者一戶以上累計三個月不還款,乙方有權停辦貸款業務,抓緊追款,追款甲、乙雙方緊密配合,追繳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待款項歸還後,再恢復業務辦理。

第八條:由於甲方銷售車輛的質量問題(以廠家的三包標準爲準)導致購車人不願意償還貸款本息時,甲方應及時歸還購車人所欠貸款本息及違約金。

第九條:由於甲方的故意違法行爲或與購車人惡意串通導致購車人不願或不能及時足額償還到期貸款本息,甲方全部負責承擔償還貸款本息及違約金。

第十條:乙方的貸款條件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提供利率政策等相關信息;甲方應定期向乙方反饋汽車銷售政策、價格等市場信息。

第十一條:如果發生糾紛或者爭議,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仲裁或者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爲三年,期滿後另行續簽。本協議終止後,甲、乙雙方在有效期內簽定的有關條款文本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甲方(經銷商):

代表:

乙方(銀行):

代表:

年 月 簽約地點: 日

按揭貸款合作協議 [篇3]

編號: 甲方:中國工商銀行______分(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開發的________項目的按揭貸款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爲保證項目預售款和工程款不被挪用,甲方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作爲乙方銷售________項目的按揭貸款銀行,乙方在甲方開立指定賬戶。甲方對購買該項目借款人提供單筆貸款最高限額爲_______萬元,貸款最高成數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___年,貸款的用途只能用於借款人購買該項目住房(商用房)。

第二條 根據 字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地塊編號爲 ,土地面積約 ,定名爲 ,總建築面積爲 ,有住房___套,有商用房___套,預計售房款約爲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特邀甲方作爲此售房款的監管機構

第三條 乙方同意將借款人支付的首期房款存入 賬戶上。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國工商銀行有關規定,在與借款人辦妥有關貸款手續後,根據借款合同約定把貸款全部劃到乙方在甲方開立的存款帳戶。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國工商銀行有關規定,項目預售款和工程款的監管期限自第一筆預售款存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帳戶起至該項目驗收合格、結算完畢止。

第七條 爲確保貸款的安全和抵押物的完整性,乙方必須每季度前 天內填列“開發商監管帳戶收支計劃表”,甲方有權監督其工程款使用情況。用款的原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違背用款原則,擅自動用專戶款項的行爲屬違約,甲方有權採取信貸制裁,或訴諸法律。

第八條 在《房屋他項權證》未辦妥之前,開發商同意爲借款人(購房人)提供償還貸款本息的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並在甲方指定帳戶上存入相當於全部按揭貸款餘額_%的款項,作爲履約保證金,未經如借款人在乙方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期間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 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上述還款義務,即表示乙

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帳戶中扣收。

第九條 乙方同意將甲方提供按揭貸款涉及的項目建造、預售和銷售活期存款、結算業務集中在甲方辦理,所屬物業的租金收入、管理費收入和其他收入存入在甲方開立的帳戶上,並要求按揭項目下的物業管理單位到甲方開立存款帳戶,物業管理單位統一爲住戶到甲方辦理代收代付各項費用的業務。

第十條 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和借款人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如用在建工程作抵押的,先辦理抵押注記手續,並取得《期房抵押證明》交於甲方保管;在項目竣工後,應協助甲方和借款人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房屋他項權證》等交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保證購房人按借款協議設定的抵押物,銷售前沒有設置抵押權,且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若存在重複抵押或產權、財務糾紛,乙方必須負責償還甲方已發放該戶借款本息。

(二)乙方必須保證爲購房人提供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所需之全部購房合同正付文本一式_份。乙方不得另行增加合同副本,否則,甲方可以乙方做虛假合同爲由,要求乙方償還該戶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按揭貸款合作協議 [篇4]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和規章,爲促進廈門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在廈門地區互相支持配合,發展業務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政策允許範圍內開展房地產和金融領域的業務合作及產品創新。

二、乙方與甲方合作,包括與經甲方授權取得特許經營權的合作,具體合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1、住房金融。開展一、二手房按揭業務領域的合作。甲方爲乙方推薦一、二手房按揭業務,乙方爲符合貸款條件的甲方客戶提供按揭貸款支持,爲此:

1.1甲方同意在乙方向符合條件的甲方客戶提供二手房按揭貸款業務過程中提供房地產中介代理服務,並向乙方承諾和保證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代理房產交易過戶及抵押登記等義務(以下簡稱保證義務);該項保證義務的有效期間爲自乙方與甲方客戶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該《借款合同》項下抵押房產之《土地房屋權證》、《土地房屋他項權證》辦妥並交由乙方執管之日止;爲此甲方同意在乙方開立保證金帳戶,保證金餘額不低於 萬元,保證額度(即甲方已生效未履行完畢的每筆保證義務所涉及的《借款合同》總額)不高於保證金餘額的 倍;

1.2乙方承諾爲甲方推薦的二手房按揭客戶提供限時服務,單筆二手房按揭貸款成數最高七成,期限最長20年,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保證甲方推薦客戶的借款需求;

1.3甲方向乙方推薦其他與住房有關的個人貸款業務,如住房裝修貸款、個人綜合消費額度貸款等;

2、金融配套服務。乙方爲甲方及其加盟店提供相關的金融配套服務,包括存款、資金結算、短期融資、理財服務等;

3、營銷合作。甲、乙雙方利用各自的銷售網絡爲對方產品提供營銷合作;

4、資產處置。甲方利用其21世紀不動產銷售網絡爲乙方資產處置提供價格諮詢、變現處理等服務;

5、其他有關的業務合作。

三、甲方同意在乙方開立帳戶,有關交易保證金、代理房產交易的款項等通過該帳戶結算。

四、商業祕密

甲乙雙方對於通過共同開展業務活動或授權行爲或其它任何渠道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均承擔嚴格保密的責任。未經對方書面許可,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對方的商業祕密。

五、合作期限

本協議爲雙方在房地產及金融領域的雙邊合作框架。合作期限爲二年。在合作期限內,任何一方要更改協議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更改。如不能達成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六、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於廈門市

按揭貸款合作協議 [篇5]

甲方: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地址:

負責人:

聯繫人:聯繫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

聯繫人:聯繫方式:

開戶行及帳號: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長會等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就個人房屋貸款事宜開展合作,合作的房屋項目名稱爲,坐落於單縣路(街)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爲,地塊編號爲,土地面約,總建築面積約爲,住房套,商用房71套。上述合作房屋項目是乙方擁有合法經營權或所有權的、依法可以向社會公衆銷售或預售的項目,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

第二條乙方保證所開發項目及手續的合法合規、完備。保證提供的與購房借款人簽訂的《商品房銷售(預售)合同》和首付款證明的真實、合法、有效。

第三條甲方作爲乙方銷售項目的按揭貸款銀行,爲乙方的上述房產項目提供最高不超過萬元的個人房屋貸款額度,貸款最高成數不超過%,單筆個人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年,貸款用途只能用於貸款人購買該項目住房(商用房)。

第四條甲方根據本協議及相關合同向購房貸款人提供房屋貸款,並有權根據購房貸款人收入狀況、還款能力和其他資質條件,獨立作出是否給予貸款的決定以及確定適當的貸款期限、利率和其他條件。具體貸款內容由甲方與購房借款人在《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中另行約定。

第五條乙方應在甲方設立專用售樓款監管帳戶,承諾將購房借款人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以及甲方向購房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全部存入該帳戶(在辦理此項按揭貸款項目之前的首付款除外)。

帳戶名稱:

帳號:

乙方承諾上述資金首先用於本協議下樓盤工程款項和有關稅費,並遵守甲方監管,保證在每次用款時向甲方提交監理公司簽署的付款證明。需繳納的有關稅費證明。

第六條乙方同意爲購房借款人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有關擔保事宜按照《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中的約定執行;並在甲方指定帳戶上存入全部按揭貸款總額5%的款項,作爲履約保證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帳戶名稱:

帳號: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動用該款項。如貸款人在乙方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期間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上述還款義務,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帳戶中扣除償還每筆違約款應還款部分,乙方應5個工作日內及時補足被扣除的款項。

第七條乙方負責及時辦理擬抵押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在房產竣工驗收後,及時辦妥房地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他項權利證),並將購房借款人的上述權利證書交與甲方保管。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予以補充修改,遇國家政策調整按國家規定執行。對於在原協議執行期間已發放的個人房屋貸款,不得因協議更改而放棄履行原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以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

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