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變更姓名申請書3篇

在人們越來越重視發展的今天,申請書與我們的關係越來越密切,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態度要誠懇、樸實。相信許多人會覺得申請書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變更姓名申請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變更姓名申請書3篇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1

XXX派出所:

本人的女兒現用名梅春玲,女,漢族,20xx年5月6日出生於XX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附《出生證》XX婦幼產2892號影印件)。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爲梅芷洋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爲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沒有注意到與姑母的名字梅純婷讀音接近(“純”與“春”相同、“玲”與“婷”音接近),以至於在後來的生活中帶來了不便,特別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家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所以爲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爲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爲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意願爲感!特此申請。

申請人:

父親:梅**

母親:艾**

**年**月**五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2

屯堡派出所:

本人現用名錢紅桃,女,漢族,1984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於湖北省恩施市屯堡鄉新街村三龍溪組4號 身份證號:42280119840000000000

錢紅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爲,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現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錢紅桃更改爲 :錢思雅,請予以更改望同意爲!

申請人:

年 月 日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3

xx市xx區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生於xx市xx醫院。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爲,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更改爲xx,望同意爲切!

申請人:xx

申請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