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商業合作協議書3篇

在生活中,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簽訂協議書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業合作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品】商業合作協議書3篇

商業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使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成都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於 佔地約 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 畝,代徵道路面積 畝,確切位置座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後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

爲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 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爲 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徵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 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儘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於 年 月 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進場開公建設,並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於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5‰繳納滯納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爲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於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50%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 x 50% =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 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 但當事一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並在發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成都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後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商業合作協議書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繁榮市場,搞活經濟,增加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志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 全體合夥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約者應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三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爲: xxxx文化傳播發展有限公司

第三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及方式: 自創品牌連鎖零售、批發。

第四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項目和範圍:鞋包皮具類相關產品研發、維修保養、銷售。

第三章 合夥人的姓名、住所及家裏主要成員

第五條 合夥企業合夥人 共三人如下。

1、合夥人x某 、性別:男 、住所:xxxxxxx ,

2、合夥人x某 、性別:男、住所:xxxxx ,

3、合夥人x某 、性別:男 、住所:xxxxxx 。

第四章 合夥人數額、出資方式、比例、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第六條 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期限如下:

合夥人姓名 出資xx萬元人民幣,用xx方式出資,出資比例x%,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第七條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公有資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八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五章 合夥企業的財產

第九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爲合夥企業的財產。

合夥企業的財產由全體合夥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條合夥企業進行清算前,合夥人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 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第十二條 合夥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三條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他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資金管理、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第十五條在簽訂協議書時合夥人必須於xxxx年xx月xx日之前將每人的投資資金存入xxxx銀行開設的賬號爲xxxxxxxx共同帳戶上。銀行賬戶必須開通實時電話短信通知服務,銀行卡密碼短信通知服務分別由合夥人xxx三人分別持有。(例:銀行卡有x某持有,密碼由x某持有,短信通知服務有x某持有,賬號姓名x某。)

第十六條經營中每天的營業款將由xxx或(指定人員)在每天下午xx點之前存入在xxxx銀行開設的帳號爲xxxxxxxx共同賬戶上。銀行賬戶必須開通實時電話短信通知服務,銀行卡密碼短信通知服務分別由合夥人xxx三人分別持有。(例:銀行卡有x某持有,密碼有x某持有,短信通知服務有x某持有,賬號姓名x某。)(指定人員存取款例如收銀員或者店長)

商業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xxx商業投資管理公司

乙方:xxx商業地產開發公司

丙方:xxx商業公司

鑑於

1、甲方是一家擁有雄厚實力、經驗和聲譽的商業投資管理公司,

2、乙方是一家擁有雄厚實力、經驗和聲譽的商業地產開發公司,

3、丙方是一家擁有雄厚實力、經驗和聲譽的商業投資公司,

甲乙丙三方有意形成一種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共同在河南省境內進行商業項目的發現、開發和投資,故經友好協商,三方特簽訂本戰略合作協議如下:

一、基本合作原則

1.1甲方負責在河南省境內商業項目的調查和推薦;

1.2乙方負責對所選定的商業項目的投資建設;

1.3丙方負責進駐乙方所投資建設的商業項目。

二、甲方具體負責的合作事宜

2.1甲方在河南省境內所自行調查,或受乙方、丙方任一方或雙方共同委託調查的以下各類具備開發、投資價值的商業項目,均須同時優先推薦給乙方、丙方選擇

2.1.1

2.1.2

2.2甲方在向乙方、丙方所推薦第2.1條規定之商業項目時,應保證自己對各具體推薦項目的調查、分析和建議均已儘自己最大的判斷力;儘管有前述規定,但是甲方的盡職行爲決不能少於同行業對於一個經驗豐富的投資管理公司所期望的應有能力和技巧。

2.3除非發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不得再將自己向乙方和丙方所推薦的第2.1條規定之具體商業項目另行推薦給乙方及丙方以外的其他人:

2.3.1自甲方向乙方、丙方報送該具體推薦商業項目資料之日起天內,乙方和丙方均未給予任何書面答覆;

2.3.2自甲方向乙方、丙方報送該具體推薦商業項目資料之日起天內,乙方和丙方均明確書面答覆無意實施該具體推薦商業項目;

2.3.3雖然乙方和丙方均在甲方向其報送該具體推薦商業項目資料之日起天內明確書面答覆願意實施該具體推薦商業項目,但須延期實施,而甲方不同意乙方及丙方提出的延長期限;

2.3.4自甲方向乙方、丙方報送該具體推薦商業項目資料之日起天內,僅有乙方或丙方中的一方書面同意在甲方建議的週期內實施此項目;

2.3.5乙丙雙方共同選定該具體推薦商業項目之日起天內,甲乙雙方之間未就該具體項目中甲乙雙方之間的具體合作事宜簽訂正式書面合同;

2.3.6乙丙雙方共同選定該具體推薦商業項目之日起天內,乙丙雙方之間未就該具體項目中乙丙雙方之間的具體合作事宜簽訂正式書面合同,屆時乙方亦不同意自行開發此項目;

2.3.7乙丙雙方共同選定該具體推薦商業項目,且甲乙雙方之間、乙丙雙方之間分別簽訂正式合作合同後,乙方未能依法取得該具體項目的開發資格;

2.3.8乙丙雙方共同選定該具體推薦商業項目,且甲乙雙方之間、乙丙雙方之間分別簽訂正式合作合同後,乙方、丙方任一方或雙方共同提前終止該具體項目的實施工作,致使或者項目無法正常進行。乙方、丙方一方或共同做出此類書面決決定,或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通知期限內均確認此事實或均未予答覆;

2.4甲方向乙方、丙方所推薦的具體商業項目一經乙方按第3.4條規定方式選定,則甲方須與乙方就此具體商業項目簽訂正式的合作合同,並須嚴格按照該具體項目合作合同履行自己的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

2.5甲方向乙方、丙方所推薦的具體商業項目如僅經丙方按第4.6條規定方式選定,則自丙方另行選定開發商後,甲方與丙方選定開發商就此具體商業項目簽訂正式合作合同,並嚴格按照該具體項目合作合同履行自己的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

三、乙方具體負責的合作事宜

3.1如乙方擬開發第2.1條規定的各類商業項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則只能由甲方獨家負責調研和推薦:

3.1.1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未予答覆;

3.1.2甲方在乙方正式委託後,未在雙方協商確定的.期限完成所委託的具體項目的調研。

3.2乙方須在收到甲方報送的具體推薦商業項目資料之日起天內向甲方做出書面答覆。該答覆內容須包括乙方是否同意實施此項目、乙方計劃於何時實施此項目、如丙方不同意實施此項目時乙方是否同意自行實施此項目或與本協議以外的與丙方爲同一類型並從事相同的競爭性業務的第四方合作實施此項目等內容。

3.3對於乙方委託甲方進行的調研項目,如乙方改變經營計劃致使該項目取消或延遲,則乙方應對甲方予以補償。

3.4乙方按以下方式之一選定具體甲方推薦商業項目之日起天內須與甲方就此具體商業項目簽訂正式的合作合同:

3.4.1乙方與丙方共同選定具體商業項目;

3.4.2丙方不同意實施該具體商業項目但乙方仍同意實施時,乙方自行選定;

3.4.3丙方不同意實施該具體商業項目但乙方仍同意實施時,乙方與本協議以外的與丙方爲同一類型並從事相同的競爭性業務的第四方共同自行選定。

3.5乙方在與丙方共同選定甲方所推薦的具體商業項目之日起內除須與甲方就此具體商業項目簽訂正式的合作合同外,並須與丙方就此具體商業項目簽訂正式的合作合同。此後,除非乙丙雙方另有規定外,乙方在該具體商業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得再與其他與丙方爲同一類型並從事相同的競爭性業務的其他第四方合作。

3.6乙方按第3.4條規定選定具體甲方推薦商業項目後,須自行投資對該具體商業項目進行建設,包括對該具體商業項目立項、成立項目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施工建設、招商等該商業地產項目的全部開發活動。

3.7乙方在對該選定具體商業項目投資建設過程中,除非嚴格按乙方與甲方就此具體商業項目簽訂的合作合同保障甲方對乙方開發此具體商業項目時的指導等權利外,並須嚴格按照乙方與丙方就此具體商業項目簽訂的合作合同規定的涉及丙方租、購部分房產和設施的要求進行規劃和施工建設。

3.8除丙方租、購部分房產外,對於乙方開發建設的具體商業項目中的其他房產和設施乙方自行委託甲方另行處置。

四、丙方具體負責的合作事宜

4.1如丙方擬開發第2.1條規定的各類商業項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則只能由甲方獨家負責調研和推薦:

4.1.1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之日起天內未予答覆;

4.1.2甲方在丙方正式委託後,未在雙方協商確定的期限完成所委託的具體項目的調研。

4.2如丙方擬開發第2.1條規定的各類商業項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則只能由乙方獨家負責開發建設:

4.2.1乙方在接到丙方通知這日起天內未予答覆;

4.2.2對甲方自行調研並推薦或甲方受丙方委託進行調研的具體商業項目,丙方同意實施,但乙方不同意的;

4.2.3乙方未能取得丙方選定的具體商業項目的開發資格的,如未能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

4.2.4有證據顯示乙方因無充分資金或存在其他客觀原因(如因訴訟被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或被申請破產等)從而無法確保正常開發丙方選定具體商業項目的,且經丙方要求,未在丙方要求的合理時間內予以消除這些隱患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4.3丙方須在收到甲方報送的具體推薦商業項目資料之日起天內向甲方做出書面答覆。該答覆內容須包括丙方是否同意實施此項目、丙方計劃於何時實施此項目、如乙方不同意實施此項目時丙方是否同意自行實施此項目或與本協議以外的與乙方爲同行業的第四方合作實施此項目等內容。

4.4對於丙方委託甲方進行的調研項目,如丙方改變經營計劃致使該項目取消或延遲,則丙方應對甲方予以補償。

4.5丙方與乙方共同選定具體商業項目之日起天內須與乙方就此具體商業項目簽訂正式的合作合同。

4.6如丙方因第4.2條規定情形選擇與本協議以外的和乙方爲同一類型並從事相同的競爭性業務的第四方共同來實施此項目時,丙方須保證甲方享有在與其他投資管理公司同等的條件下與該丙方選定的第四方的優先合作權。如甲方最終未能與丙方選定的第四方進行合作,則丙方應對甲方予以補償。

4.7在乙方完成具體商業項目開發後,丙方須按乙丙雙方之間的合同約定進駐經營。

五、其他

5.1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各方均有權對外宣傳時表明三方之間的這種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儘管有前述規定,但在發生在某一具體商業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或丙方有一方未實際參與時,其他各方對該具體商業項目進行宣傳時,不得做引人誤導的宣傳。

5.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各方另有特別約定的,按該特別約定執行。

5.3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5.4本協議一式陸份,各方各執一份,自本協議各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