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合作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入股合作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入股合作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入股合作協議書1

甲方: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入股出資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的名稱:

經營場所:

  二、經營範圍:

  三、甲、乙雙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經營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出資方式及數額

1、甲方以_________出資,價值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以_________出資,價值人民幣_________元。

(乙方給予甲方(___________元整)作爲入股保證金以保證在經營期限內不退股,待經營期限屆滿乙方退出股份時矛以返還。)

3、甲、乙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六、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進行財務結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乙方不願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雙方發生難於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_月告知甲方並經甲,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解散與清算

公司股份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願繼續經營的;

2、甲,乙雙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雙方解散後,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5、經營終止後,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九、經營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雙方共同財產償還,雙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份,自雙方簽名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入股合作協議書2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XX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爲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爲______萬元,包括啓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啓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_萬元,佔啓動資金的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萬元,佔啓動資金的______%。

(3)該啓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爲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啓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啓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______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_%。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________年。

2、甲方爲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爲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爲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爲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爲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____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爲: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______%,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______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爲準。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股合作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品牌開展招生事宜協商一致共同締結本合同。

  第一條入股標的概況:

1、標的名稱:

2、經營地址:

3、法定代表人姓名:

4、經營範圍:

  第二條入股方式

1、鑑於甲方認同及瞭解乙方品牌在當地的影響力,有意邀請乙方入股經營,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品牌“”授權給合作學校使用。

2、甲方出資元,佔合作學校%股份,

乙方出資元,佔合作學校%股份。

3、如後續需要追加投資的,股東按股份比例追加,第三方投資的,公司有權按照實價投資比例稀釋所有股東股份。

  第三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合作標的的利潤和虧損,收回投資成本後由甲乙雙方依照佔股比例分配和分擔。

2、如遇增加經營項目、擴大經營範圍、新增設施或其他經營開支時,經甲乙雙方決定,可以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合作項目每月結算一次,次月日分配上月經營利潤。經營利潤是扣除當月已結算的所有開支(包括彌補上月虧損)外的營業結餘,由甲乙雙方按比例進行分配。

4、每月最後一日由甲乙雙方對本月的經營情況進行財務結算及庫存盤點,結算及盤點結果需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5、債務承擔:如在公司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先以公司賬面資金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6、甲乙雙方都有權知道所有的資金用處和運營情況。日常支出以及採購經甲乙雙方同意,擇取市場最優惠價格進行採購。一切合理收入與支出均由收據或發票進行結算。甲乙雙方可保留每月審覈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甲乙雙方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覈對賬目。如項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給予合理解釋的,甲乙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賬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做賬。

  第四條入股退出機制、出資的轉讓

1、合夥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該合夥項目正常經營,合作期滿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並於年月日前續簽合同。

2、入夥、退夥

A入夥:

1甲、乙雙方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

1爲了該合夥項目的正常運營,在合夥期內合夥一方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違約賠償金額爲人民幣元。

2合同期滿,合作項目不再享有品牌的經營權和所有權,不得以原有合夥項目名義繼續經營,不得自行經營原有合作項目,或與原有項目有競爭的企業或個人合作,

3除名退股:合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被除名者的股份由其它股東按比例無償接收: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例:以個人私自接單,損害該合夥項目的利益等);合夥人如觸犯法律揹負刑事責任,喪失人身自由、無政治行使權力;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出資的轉讓

爲了合夥項目的發展,後期會考慮吸收新的投資人進來,涉及出資轉讓事宜必須經各方確認且同意後方可執行。

4、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當地人民法院。

  第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都有權參加該合夥項目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所有的資金用處和運營情況。日常支出以及採購需經合夥各方同意,擇取市場最優惠價格進行採購。一切合理收入與支出均由收據或發票進行結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審覈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各方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覈對賬目。如項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給予合理解釋的,項目合夥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賬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三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做賬。合作項目每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經營狀況做到清結。

  第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利益按本合同股份佔比分配。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時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作雙方承諾不得從事與乙方原有學校有競爭的業務,如需增加或變更合作項目經營項目,必須經雙方一致協商同意後方可進行。

4合作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及決定,必須經雙方一致同意,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的義務:

雙方均以發展該合夥項目業務爲第一已任,出謀劃策,讓該合夥項目的業務蒸蒸日上。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條:禁止行爲

1、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經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名義和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4、禁止任何單獨一方以合夥項目的名義進行擔保、抵押、貸款等行爲。

6、重大投資決策,必須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方可執行,否則一律禁止。

  第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合夥因以下情況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它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項目解散後日內清算完成。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僱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所欠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按甲、乙雙方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甲、乙雙方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第條:違約責任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股處理。合夥人私自轉讓其股份給他人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該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從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3、本合同一式2份,合夥人各執1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入股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等。在此大家可以根據自己與合夥人所合夥的項目進行適當的填寫。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這裏可以根據合夥人數的.多寡進行增減,呵呵。。。

第二部分: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部分: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入股合作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以往對甲方開辦的 店的貢獻及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爲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乾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名詞定義

1、虛擬股(乾股):指 店(個體經營者)名義上的分紅比例,虛擬股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店(個體經營者)年終淨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2、分紅:指甲方年終稅後可分配的淨利潤。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協議期限內,每年分配給乙方共20%的虛擬股(乾股),即甲方將年終稅後淨利潤的20%分給乙方。若乙方在工作中的經營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認可,並每年爲甲方取得稅後淨利潤 萬元及以上,則甲方每年分配給乙方的虛擬股(乾股)可以提升至30%,具體約定雙方可另行協議。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爲甲方年終稅後有可分配的淨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取得的甲方虛擬股(乾股)分紅比例,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該虛擬股(乾股)分紅比例,沒有任何實際股份作爲分紅依據,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乙方不能據此認爲在甲方有相應20%的股權,不得以此虛擬股(乾股)對外作爲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乙方亦不能以其虛擬股(乾股)要求甲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購。

4、乙方提前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職的,或者其他任何因爲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離職的,基於本協議的獎勵性質,雙方認可: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則本協議自動失效。如前一年已進行了分紅,前一年的分紅不用退還,但當年的分紅不再分配給乙方,其分配比例歸甲方所有。

5、簽訂本協議不影響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勞動關係,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虛擬股(乾股)同時,仍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待遇領取勞動報酬。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獲得虛擬股(乾股)無需進行實物、土地使用權、貨幣、有價證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證勝任並積極完成甲方的工作,積極努力爲甲方創造利潤;

3、 在執行協議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或其附屬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從事或爲他人從事與甲方構成競爭的業務。

5、甲乙雙方對甲方的盈虧狀況進行監督,每月一小節,每季度中結,年終總結,以統計出實際可分配的稅後淨利潤。乙方對甲方所報的合理開支應充分尊重,予以認可,若有遺漏,允許甲方在分配之前補充。年終稅後可分配的淨利潤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四、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協議到期終止後,甲方根據協議期限內的經營情況決定是否簽署新的虛擬股(乾股)分紅協議。

  五、協議解除情形

1、 因乙方工作不稱職或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權依法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終止本協議。

2、乙方在本協議期限未滿前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經甲方同意的,雙方可解除勞動關係,本協議同時終止。

3、除以上兩款規定外,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解除,本協議也隨之終止。協議終止後的其他事項按本協議第二條第4款的規定處理。

4、本協議終止後,本協議第六條的規定甲乙雙方仍須遵守。

  六、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許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協議內容,則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相關爭議,雙方應爭取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規定

1、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