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交流合作意向書

合作項目:

國際交流合作意向書

課題依託單位 (甲方):

課題協作單位 (乙方):

起止年限: 20 年 月 至 20 年 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國相關法律,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描述的協作內容、經費支付、保密要求、知識產權等問題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作內容

1.1 研究內容(包括擬解決的科學、技術問題和具體研究內容):

1.2 雙方分工:

1.3 預期目標和考覈指標(包括應達到的主要目標和水平,應發表的論文、獲得的發明專利等知識產權,以及其他應考覈的指標):

第二條 計劃安排

2.1 乙方執行合同任務的.期限:

2.2 乙方執行合同任務的進度和分階段內容:

2.3 甲方執行合同任務的期限:

2.4 甲方執行合同任務的進度和分階段內容:

第三條 知識產權歸屬及分享

(課題依託單位與協作單位之間關於知識產權成果的歸屬、分享):

第四條 經費及支付方式

(方式一:甲方給乙方支付費用)

4.1 本合同經費總額爲 4.2 本合同經費按以下第

(1)一次總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3)其他方式約定如下:

4.3 甲方轉撥協作經費必須收到乙方開出的具有稅務和財務專用章的合法有效財務憑據,甲方收到財務憑據後30天內付款給乙方,甲方簽發的銀行轉帳票據日期爲甲方付款日期。

(方式二:雙方共同承擔費用)

本合同經費總額爲 元,雙方各自承擔費用,詳細預算見附件一。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爭議解決

5.1 合同一方要求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在30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若簽約各方協商不成,按本合同5.2款的方法處理。

5.2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簽約雙方應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簽約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5.3 甲乙雙方均對對方提供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承擔保密義務。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長期有效。

第六條 補充約定

6.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

6.3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第七條 合同簽署

本合同一式 4 份(其中中文2份,**文2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單位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單位: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