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消防承諾書

蘇州市吳中區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

施工現場消防承諾書

由監理的 工程,承諾本工地搭設的所有臨時設施的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爲a 級、夾芯板材的芯材燃燒性能等級應爲a級,並通過檢測機構現場檢測取得檢測合格報告;承諾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網全部爲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網,並提供檢測合格報告。嚴格遵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gb50720-2011)的規定,認真履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施工單位 項目經理

(蓋章) (簽字):

監理單位 總監

(蓋章) (簽字):

建設單位 項目負責人

(蓋章) (簽字):

日期:

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承諾書

本單位 (單位名稱)爲進一步加強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營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環境,更好地遵守國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特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 按照《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二、 落實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消防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責任制,制定各項消防制度和巡視檢查制度、夜間值班制度及消防應急預案,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消防教育、培訓,進行撲救初起火災和人員疏散的演練,做到任務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三、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四、 保證施工暫設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規範,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

六、 按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不在建設工程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

七、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時,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不在建設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使用後的廢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料及時清除。

八、 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業用火時,應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後,在制定的地點、時間內作業,作業完畢經全面檢查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

九、 建立健全用電管理制度,並採取防火措施。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焊、氣焊作業等,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十、 不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電熱器具。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符合有關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 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並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不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擠佔臨時消防車道。

十二、 在施工現場配置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保證靈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單位作出的保證,我單位將信守承諾,若有違反上述保證內容,我單位將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深圳市消防條例》《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項目經理)簽名:

年 月 日

(本消防安全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由簽訂單位留存,一份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甲方(項目部):

乙方(班組):

爲了做好施工現場、倉庫等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工地職工和財產不受火災的危害,項目部與施工班組特簽定以下消防安全責任協議:

1、甲方負責建立和貫徹消防防火責任制和管理制度,負責對乙方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

2、甲方按要求設置消防設施,並做好維護和保養工作。

3、乙方必須認真執行消防防火責任制和管理制度,認真學習消防知識,提高防火警惕性。

4、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進行整改,對於一時不能整改的,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組織協調解決。

5、乙方施工或生活用電必須嚴格按照規範和規程執行,嚴禁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和亂拉亂接。

6、乙方在生產中動用明火必須通知甲方,取得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人員在場情況下才允許動用明火。

7、乙方在生活區不得使用電爐、煤爐、油燈等不利防火安全的器物,不得亂丟菸頭和隨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施工現場、倉庫、生活區等違反規定造成消防責任事故的,甲方對乙方處以100-5000元的罰款,視情節輕重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9、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