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和保證書

根據北京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類、起重類、焊接類、登高類、駕駛類、指揮類、電梯類、爆破、司爐等)一律執行持證上崗制度;新入場或從事多面手的職工都必須經培訓與考試合格,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準從事相應特種作業,否則不準上崗。 由於施工現場條件簡陋,缺少檢驗真假證件的設備,只能憑簡單的日常經驗進行檢查,存在就一定漏洞,易造成施工人員持假證上崗。爲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證施工現場的正常施工,要求施工單位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協議和保證書

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提前把《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及複印件上交到項目部安全組,並保證所上交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爲合法有效證件,參加項目部的特種作業培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如果各級管理部門檢查出其上交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爲假證,自願承擔每一證件罰款5000元的處罰。

施工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

中扶建設六分公司蘋果園h地塊項目部

年 月 日

頂崗實習協議書保證書(2011秋招班)

甲方:廣西桂林農業學校(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班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財政部對中職學生教學的有關規定,中職學生於第三學年需到企業進行爲期一年的頂崗實習。爲提高畢業班學生頂崗實習的安全意識,加強頂崗實習管理工作,強化學生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針對當前頂崗實習工作中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對乙方在參加實習前進行實習動員及各方面的安全教育,併發放人手一份《2011級學生離校前須知及頂崗實習管理規定》、《實習保證書》等頂崗實習安全教育材料。

2、甲方不定期與實習單位進行協調溝通或走訪,瞭解學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情況,進一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積極接受實習前的動員及安全教育,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紀守法,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

2、乙方在實習期間應加強自身的安全防範和管理,注意用水、用電、交通、飲食、娛樂等安全。

3、乙方應每週主動與班主任及老師溝通聯繫1次,及時反饋實習情況。

4、乙方落實頂崗實習單位後,應向家長和學校彙報並徵得同意。

三、違約責任

1、學生在實習期間,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學校將協助學生共同向有關方面追究責任,但學校不產生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2、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學校、用人單位的安全制度、條例、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因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等,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到達實習單位後,不得擅自變動實習單位;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工作,需跟實習單位辦完有關手續並經學校書面批准、家長書面同意,同時將新的實習單位報告學校;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4、實習期間,如乙方因自然災害、疾病、打架鬥毆、交通事故,或因違反操作規程、規章制度等造成的非工傷意外事故,產生的後果、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本人承擔;若導致死亡,需經實習單位所在地醫院出具證明文件,甲方可協助料理死亡者之後事,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家屬承擔。

四、附則

1、學生頂崗實習期:指學生到達某單位實習,自離校實習之日起至學校規定畢業離校日止。

2、學生頂崗實習採取學校安排、雙向選擇和個人自主聯繫相結合的原則落實實習單位。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乙方學生(簽字):

甲方(公章):廣西桂林農業學校乙方家長(簽字):

簽訂日期:2015年5月5日簽訂日期:2015年5月日

實習保證書

我係廣西桂林農業學校班學生。爲順利完成頂崗實習,在頂崗實習期間特向學校保證:

1、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頂崗實習管理規定、實習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做到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按時上下班,有事請假。

2、聽從領導,服從分配,幹一行愛一行;尊敬領導和師傅,虛心學習,認真完成實習任務。

3、實習期間,嚴格按師傅要求,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習,做到實習操作不違章、不擅自離崗,不擅自離開實習單位。定期聯繫指導教師和班主任,彙報自己的實習情況,與家裏要保持經常聯繫。

4、實習時注意人身安全及設備安全,注意用電、用火、用水、飲食及交通安全,不游泳;不無證駕駛機動車輛,愛護實習單位的財產,做到安全文明實習。

5、在實習期間不能賭博、飲酒和抽菸,不做違法事情,不做與實習無關事情。

6、按規定每天寫實習日記(自備日記本),及時填寫實習鑑定表(需經實習單位簽署意見蓋章)、並提交實結各1份,於2015年5月20日前寄交-班主任或交帶隊指導教師帶回學校轉教務科,以便組織教師評定實習成績、存檔。

7、實習結束後,主動清理環境衛生,做到人走場地潔淨。

8、在實習期間,違法、違紀或違規所產生的後果,責任自負。

9、實習期間,不做有損企業和學校形象的事情。

(本保證書一式貳份,保證人、學校各執壹份)

保證人簽字:

2015年5月日

品質協議保證書

立協議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表:

品質部負責人: 職位: 日期:

採購部負責人: 職位: 日期:

供方詳細資料:

(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負責人: 簽約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簽約日期:

爲確保甲方向乙方購買之產品獲得適當之權益與保障,乙方經甲方承認甲方品質需求之條件下,雙方協商同意依據以下品質及服務條款進行合作.

一 、適用範圍

本品質保證協議書適用於乙方交付或提供至甲方及其他甲方指定地點之產品或服務(以下簡稱“產品或物料”),乙方品質及準時交貨爲雙方交易約定之一,同意履行本協議書之約定,並擔保產品無外觀、功能、規格、材料、製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或其他品質缺陷;

二 、定義

2.1 品質瑕疵保證:指乙方產品提供予甲方後一定期限內擔保其產品無任何品質瑕疵(即外觀、功能、規格、製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以及環保隱患);

2.2 品質資料:指乙方有關產品設計、製造的技術或樣品,該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工程圖面、作業標準(sop)、製程控制計劃(pmp)或qc工程圖、檢驗標準(sip)、材質資料(物理/化學)、檢測報告等;

2.3 製程不良率(dp-pm):製程不良率=不良品總數/生產總數*1000000

2.4 批合格率:批合格率=合格批數/來料總批數*100%

2.5 重大品質異常:影響產品功能或影響產品組裝,在製程中不易發現、流出後引起客訴之不良

2.6 vdcs:vendor defects correction sheet(供應商糾正與預防記錄表)

2.7 關鍵製程(核心工序):在產品整個製程中技術含量高對品質影響大或含環境管理物質的製程

2.8 環境管理物質:指rohs

指令中的六種對人體有害的物質鉛、鎘、汞、六價鉻、溴化耐燃劑

(pbb/pbde)

三 、品質與服務標準

3.1 產品擔保期間:自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產品後,乙方確保產品無外觀、功能、規格、材料、製造、

安全、可靠度等瑕疵或其他品質缺陷;

3.1.1產品保固期限:甲方銷售成品給客戶安裝使用後,乙方產品在五年內,其功能、安全、可

靠度等不能有任何缺陷;

3.1.2 產品擔保期間,乙方應依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對發生瑕疵之產品提供免費更換或退貨,

並且若該情形已造成甲方損失時,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1.3 產品擔保期間因產品品質瑕疵而退貨或換貨之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3.2 乙方對其所供應或承製甲方的所有產品必須建立並維持完善的品質保證體系,甲方對乙方建立

的品質保證體系有監督覈查的權力,當甲方認爲乙方的品質保證體系不足以保證其產品品質時,乙方應依甲方要求及時進行品質改善;

3.3 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可以分包產品的部分非關鍵製程,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分包商遵守此約定,同

時此分包商應經過甲方認可;

3.4 甲方有權依照本約定有關的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爲確保乙方及產品符合甲方品質要求、環

保要求到乙方營業場所、生產場所及乙方的分包商或供應商,檢查品質體系、產品製造過程;本條款亦適用於甲方之客戶,爲使甲方客戶實施檢查,乙方應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的設備、品質資料及服務;

3.5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充分的書面資料證明其所供應或承製的產品符合甲方工程規格及質量要求,甲

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其產品的品質檢測報告和品質資料.

四 、驗收準則

4.1 乙方每次交貨時,必須隨貨附送該批物料的出貨檢驗報告;首批送料時,還應隨附材質資料(物

理/化學)、安規資料、環保資料等相應資料(材料承認時已有,並未過期,可不附),如果不提供或不齊全時,甲方有權拒收該批物料;

4.2 若物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有環境溫度、溼度及其它特殊要求時,乙方有責任在外包裝箱上作出

對應的標識;

4.3 爲了保證甲方對物料的管理,乙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應符合以下要求,若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拒收

該批物料;

4.3.1 外包裝標識:物料名稱、甲方料號、數量、生產日期、乙方名稱及外包工序廠家、環保

識、檢驗標識;

4.3.2 內包裝(最小包裝)標識: 甲方料號、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乙方名稱、環保標識、

檢驗標識;

4.3.3外箱必須爲統一標準包裝;

4.4 甲方驗貨標準:

4.4.1 抽樣方案:按mil-std-105e Ⅱ aql=0.65抽樣

4.4.2 檢驗依據:甲方相關驗收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制工具的評估報告、工程圖面;甲方qe

制訂的檢驗規格、標準樣品、檢驗治具等;

4.5 來料品質要求:

4.5.1 乙方提供的物料經甲方iqc檢驗的每月批合格率≥99%;

4.5.2 乙方提供的物料經甲方製程生產後製程不良率(dp-pm)<乙方來料經甲方製程

挑選之不良品屬乙方造成之不良現象,甲方需退回乙方。

4.5.3 甲方每月對乙方的交貨品質狀況配合度及交期進行綜合評比,連續三個月被評爲d級者,

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取消乙方之供應商資格,取消已經生效但尚未交貨之所有訂單而不

負任何責任;連續兩個月被評爲c級者,甲方sqe將對其進行輔導,並視情況派駐sqa;

4.5.4環境管理物質必須符合歐盟最新rohs指令中對人體有害物質(鉛、鎘、汞、六價鉻、溴

化耐燃劑(pbb/pbde)等 )的含量要求;

五 、信息反饋

5.1 乙方應設有專人對甲方的品質信息接收和處理,並保證聯絡人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爲最新資

料;

5.2 乙方必須針對甲方的`每個料號制訂相應品質控制資料和環境管理物質控制資料,如:製程管制計

劃(pmp)、作業標準(sop)、檢驗標準(sip)、sgs報告等,內含詳細的生產工序流程及每個工序的管制項目等內容,此資料甲方需要時能立即提供;

5.3 乙方一旦發現交付甲方的產品存在任何品質瑕疵或環保隱患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及時與甲方

一起制定補救措施;

5.4 品質異常信息管理:

5.4.1 甲方發現乙方所交物料有品質異常時,立即通知乙方並保存不良樣品;乙方收到通知後應

及時到甲方確認不良狀況並取回不良樣品進行分析;

5.4.2 乙方收到甲方反饋的異常信息後,應按甲方要求緊急處理,若乙方未能及時處理,造成的

擴大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5.4.3 乙方收到甲方反饋的異常信息後,在3天內向甲方回覆真實、有效的書面改善對策,未回

復或回覆質量不符合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拒收該料號產品或提出對品質有保障的其它

處理方案,乙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執行;

5.5 變更信息管理:

5.5.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所有制程、設計、圖面、生產場所、原料成份、生產工藝、環境管理

物質、產品性能等與產品相關的環節均不能自行變更;若需變更,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重新評估樣品及相應技術資料,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變更;

5.5.2 未經甲方書面批准而變更的產品,甲方有權視爲不合格品而拒收,若因乙方自行變更而造

成甲方的任何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5.5.3 甲方的任何工程變更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依據要求提供樣品和相應技術資料經甲方評

估合格後,正式通知乙方變更;乙方應按收到的正式通知內容進行相應變更,未依照正式

通知內容及規定時限進行相應變更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5.4 乙方對變更前後的產品作相應管理:

若變更爲自然切換時,乙方將舊品送完後方可送新品,若送新品後再送舊品甲方

可視爲不良品而拒收;

乙方送變更後的物料時,必須在前三批內、外包裝上標識“ecn+變更內容”,否

則,甲方可將其視爲不良品而拒收;

乙方送交變更後物料的前三批,必須隨貨提供甲方對此物料的變更批准資料,供

甲方iqc確認;

5.6 乙方須定期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

六 、不合格處理

6.1 進料不合格處理:

6.1.1 同一料號因同一不良原因連續兩次退貨時,甲方有權進行扣款處理,每次扣款金額500~

5000rmb(視不良項目,不良比率等作相應調整),具體扣款數額由甲方視情況而定;

6.1.2 同一料號因同一不良原因連續三次退貨時,甲方有權暫停此料號物料的交貨,乙方應在甲

方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真實、有效的改善對策.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供應商資格,並取消

有關該料號已生效但尚未交貨之所有訂單.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6.1.3 來料檢查不合格原則上需整批退回乙方,但因甲方急需物料,處理方式如下:

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派人到甲方指定地點進行挑選或重工,挑選或重工完畢後,甲

方iqc再次檢驗;

若因生產時效原因,乙方挑選或重工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採購和生管可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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