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協議書範本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借款協議書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借款協議書範本

公司借款協議書範本1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出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還款方式:

借款期限屆滿到期一次還清。

第四條、借款利率:

年利率:______%(大寫:______)到期還本付息,本合同約定利息合計金額爲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五條、合同生效日

以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訴訟至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爲抵押物交於甲方。

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額借款款項後,應向甲方出具借據;乙方向甲方全額返還借款款項及應付利息後,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借據或出具收條結清雙方債權債務;甲乙雙方之間的銀行賬戶往來不作爲主張雙方債權債務的法定依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借款協議書範本2

貸款方:xx

借款方:xx

一、借款用途

張xx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xx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xx年x月起至xx年x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 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公司借款協議書範本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註冊號: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爲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爲月息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爲經營週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第四條: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爲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爲:按月還息,每月xx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據

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用於經營週轉,月利率___‰,借款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人自願爲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按照《借款合同》(xx民借企字第______號)的約定執行。

如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自願接受合同簽訂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借據一式___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借款協議書範本4

貸款方: 身份證號:

借款方: 身份證號: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於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 。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 %,即每萬元月利息 元。利息每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計算利息。

第五條 借款擔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擔保債券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六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並按手模 ) 借款方:(簽字並按手模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借款協議書範本5

甲方:(借款人暨投保人)

乙方:中英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甲方爲號保險合同的投保人,經該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同意,甲乙雙方就保單借款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以號保險合同個人賬戶價值爲質向中英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申請借款,具體借款金額見附件2《保單借款借據》。甲方借款須依法繳納印花稅,稅率爲所借款項的%。

二、最高借款額度:借款不超過借款當時保單個人賬戶價值總和的80%。

三、借款利率:乙方將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公佈萬能保險借款利率,萬能保險借款利率不會超過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六個月貸款利率上浮%與每月結算利率上浮2%中較高的一項;乙方有權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調整萬能保險借款利率。

四、甲方保證:用於借款的保單是所有權無爭議,未作擔保、未掛失、未失效或未發生止付情形的保單。如甲方用於借款的保單被質償產生不良後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投保人申請借款的保單應由乙方收回保管,乙方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後,向甲方返還保單。

六、增加借款:甲方在貸款期間內可在最高借款額度內申請增借,增借後保單累計貸款額度不得超過保單當前個人賬戶價值的80%,增借日爲增借款項的起息日。

七、借款利息:甲方應於每個保單週年日前繳付借款利息,直至借款金額及利息全部償清爲止;若逾期未付利息,則所有應付而未付的利息併入借款金額中計算利息。

八、若未還清的保單借款及利息、退保手續費的總金額等於或超過保單當時的個人賬戶價值時,保險合同效力中止。

九、借款未清償前保單如發生生存金給付,乙方直接將生存給付金額先行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餘額支付給保單受益人。

十、甲方與被保險人同意:當發生理賠給付時,乙方有權直接將理賠金償還部分借款或全部借款本息,餘額再行支付給原受益人。發生死亡理賠給付時,還款時間以出險日爲準,發生非死亡賠給付時,還款時間以做出理賠決定日爲準。

十一、如果發生乙方需退還保險費或個人帳戶價值的`情形,乙方有權直接將需退還的保險費或個人帳戶價值償還部分借款本息或全部借款本息。

十二、在借款期限內,乙方不受理甲方關於投保人變更、部分領取帳戶價值、保單遷移的申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中英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碼:(業務章)

經辦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被保險人簽字:

被保險人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公司借款協議書範本6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爲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十七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二百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