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合作協議

項目合作協議由出資方(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俱樂部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皇家車友俱樂部項目

1、 總投資比例與分配:總投資50萬元人民幣,甲方以現金

形式出資30萬元人民幣,佔項目60%股權。乙方以項目設計方案及管理軟件技術入股20萬元人民幣,佔項目40%股權。

2、 項目管理:本項目的主要經營管理以乙方爲主,甲方配合。

但如遇法律、法規及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相關連或有重大的決策事項的情況下由總公司根據總公司的發展由雙方共同通過董事會決定。

3、 項目經營中的一切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乙方監督,但所

有發生的收、支費用應由雙方負責人共同簽字後生效。

第二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1、 甲方:本項目合作期間的所有收入及財產,未經乙方同意,

甲方不得用於任何其他項目的投資或開發。如有投資項目,必須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視爲甲乙雙方作爲共同體與之合作。

2、 乙方:乙方所提供的項目方案和相關軟件及創意,由本協

議簽定之日起不得再與其他任何人或單位合作。如有合作必須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視爲甲乙雙方作爲共同體與之合作。

3、 本項目的合作及以後的開發,發展的任何項目都應以甲方的子公司名義出現。

第三條:利益分配。雙方合作經營中產生的收益,其中的20%作爲企業的發展儲備,其餘部分在每年終按股份比例分紅。

第四條:合作期限。本協議爲長期合作項目,甲、乙雙方都有保護本項目的另一方的利益的責任。

第五條:雙方合作中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雙方共同按股份比例承擔。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部分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雙方應盡之投資以及相關人員到位,項目正式啓動。

第八條、爭議處理:

1、 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 如果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當地仲裁部門解決。

3、 未盡事宜以附件體現。

第九條、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俱樂部合作協議 [篇2]

甲方:山東省企業傢俱樂部投融資部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下,經協商就投融資業務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的授權

甲方茲授權乙方爲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內開展企業投融資業務工作。

第二條:簽約企業要求

1、乙方每成功簽約一家企業乙方可和企業約定相應手續費並進行支付,給予乙

方的手續費最高不超過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要求每家企業最低貸款額200萬人民幣。

2、乙方每次成功簽約,以甲方財務收到手續費並給以確認後生效。

第三條:收費標準和獎勵

每家企業所交納手續費禁止收取現金,通過支票、網銀、轉賬、匯款等方式轉到山東省企業傢俱樂部投融資部制定的專用賬戶上,並由相關人員做好統計。根據企業繳納手續費時間,一般3—5個日內按照每家貸款額的手續費比例扣稅後進行發放。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保證其工作的正常展開,並給予乙方相應的權利。

2、甲方有義務按規定提供一定的宣傳資料給乙方,以便乙方完成市場推廣。

3、甲方有義務提供對乙方的技術支持等服務。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有義務完成所負責區域內客戶的建立與管理,並向甲方提供客戶相關的真 實資料。

2、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的工作活動,具體細節雙方經協商後另行確定。 3、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開展業務,簽約成功後儘快協助客戶進行轉賬。

第六條:合約有效期

1、 本合約有效期爲自年日起_年月止,合約期滿前,甲方與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

2、 任何一方如不續約,須於本合約終止前至少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欲終止本合約。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共識,向甲方所在地法院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它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山東省企業傢俱樂部投融資部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日 月

俱樂部合作協議 [篇3]

甲方:遊客卡(遼寧遊客傳媒廣告有限公司) 乙方:

爲了進一步推動遼寧的旅遊產業,活躍旅遊市場、以增加景區的遊客量和經濟效益爲目的“遊客俱樂部”合作事項,雙方本着平等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發揮和利用各自優勢,整合雙方資源,就“遊客卡”合作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遊客俱樂部:以“遊客俱樂部網站”#url#爲平臺,將自助遊、自駕遊、個性化旅遊的遊客聚集到俱樂部,開展網上、線下旅遊服務活動爲主的會員活動基地。

二、遊客卡:爲“遊客俱樂部”會員身份的象徵,持“遊客卡”進入景區享有一定的門票折扣和景區內消費優惠待遇,及俱樂部的其它更多優惠活動項目。

三、甲乙雙方合作的權益、責任。

雙方簽署協議後,乙方(景區)即成爲甲方(俱樂部)的會員單位。雙方應承擔如下權益和責任。

甲方

1、負責組織、管理俱樂部,並承擔所需費用。 2、會員的推廣招募、活動策劃、實施。 3、“遊客卡”的發售、管理及風險承擔。 4、與乙方共同策劃在乙方景區舉辦的活動項目。

5、爲乙方在免費註冊成爲會員景區,發佈乙方的旅遊簡介及票價,乙方可利用此權限自行管理景區的宣傳信息(統一格式)。

6、爲乙方免費做如下宣傳推廣項目:

乙方

1、向持“遊客卡”的會員提供景區門票優惠(含門票、住宿、餐飲、娛樂項目等),具體項目價位如下

2、在景區售票處張貼“遊客俱樂部”標誌貼,以示爲“遊客卡”通行景區,統一製作的標誌貼由甲方提供。

3、爲俱樂部的會員單位,遵守俱樂部各項規則,承認俱樂部章程內條款。配合並參加俱樂部的活動及會議。

4、按時提供給甲方宣傳所需的景區圖、文資料。

5、合作期間如遇門票價格調整,則執行新價格,但給予甲方的優惠折扣比例不變。 6、協助甲方推廣銷售“遊客卡”,可按甲方規定獲取獎勵金。

7、指定專人負責與俱樂部各項活動的對接及聯繫,指定QQ號碼與遊客(會員)在線聯繫並解答、推介景區事項。

8、景區聯繫方式

四、操作方式(持遊客卡到景區)

1、在景區購票處。持卡人出示“遊客卡”(實名制,卡背有持卡人簽名)可按規定人數以優惠價向持卡人出售折扣價門票(會員卡每次限購三張,貴賓卡限購十張)。

2、持遊客卡的遊客在購票時由售票人員在所購門票附券位置加蓋“遊客卡專用章”。此票附券做爲會員積分的憑證依據,乙方應主動蓋章(此章由甲方提供)。

五、一方提出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由甲方在網站公示欄告知會員。

六、違約責任:因乙方原因出現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作。

1、乙方沒按要求將“遊客俱樂部標誌貼”張貼在售票處顯注位置(標誌貼爲持卡會員和景區售票員顯示乙方爲“遊客卡”合作景區)。

2、乙方沒按協議優惠價給持“遊客卡”會員景區門票優惠。

七、雙方同意並遵守上述條款,爲擴大發展俱樂部提供建設性意見和措施,積極參與俱樂部的活動工作,完善未盡事宜。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件有效。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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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遊客傳媒廣告有限公司(遊客卡) 景 區:

電 話: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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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