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開採合作協議書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協議能夠成爲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礦山開採合作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礦山開採合作協議書

礦山開採合作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甲方在能夠確保“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對乙方具有開採權的________________花崗岩礦進行合作開發,合作期限以乙方開採證開採年限爲期限,乙方續證後合作期限自動延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嚴格遵守、自覺落實礦山開採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規範操作,規範施工,守法經營;

2、除乙方提供配備的設備外,另需生產施工設備、設施、工具(包括運輸工具)等均有甲方自行配備,費用自理;

3、承擔設備、設施、工具的維護、維修,電費、爆破品等生產施工費用;

4、抓好員工的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承擔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協調外圍關係,爲甲方提供儘可能好的.生產施工環境

2、電力設備和水利設備

3、負責生產、施工方案的設計與制定的監督;

5、監督及協助甲方對生產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的落實;

6、監督及協助甲方安全生產及生產任務與施工進度的落實。

三、投資與收益分配:

1、協議簽訂生效後的後續所需投資均有甲方墊付,攤入成本覈算。礦山收益後各自承擔分攤費用。

2、合作收益的分配甲方爲70%,乙方爲30%;

四、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照誰違約誰負責的原則,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違約責任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如果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相應的損失外,同時給予實際損失50%補償。

五、甲方負責監督甲乙雙方移交給開採承包人的設備、設施和工具(易耗品除外)開採產包人應安排開採承包人做好維護維修、妥善保管,缺失部分應照價或作價賠償(以移交明細爲依據)。

六、協議中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協商後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開採合作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爲安全、合法的完成礦區開採(下稱該開礦項目)工作,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之態度,經過友好協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採礦證基本情況

採礦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礦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礦區範圍拐點座標:_______________

以上採礦許可證礦區範圍拐點座標拐點確定的範圍,標高從__米至__米,爲雙方合作開採的區域。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得自行再開採或許可第三人開採。

二、礦山的開採方式

由乙方根據相關資料,在礦區座標拐點及標高範圍內自行安排,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要確保安全生產。

三、雙方合作期限

本協議雙方合作時間爲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_日。暫定合作期限爲___年。

四、合作利潤分配方式:

(一)甲、方雙方各安排一名財務會計人員,共兩人,負責該開礦項目的賬務合計、盈餘計算。

(二)在財務會計結算前,該開礦項目的所有收入由乙方暫管;結算作出後,雙方協商確定交款日期後由乙方在約定的限期內將款項交付給甲方。

(三)該開礦項目所開採的成果由乙方負責銷售,甲方應全力配合。銷售金額在扣除成本費用後的利潤百分之*歸甲方,百分之*歸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負責辦理礦山開採所需要的一切證件、手續,並確保相關證件的真實有效性。

(二)甲方確保對合作的礦區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不存在權利障礙或糾紛。在簽署本協議時,符合公司的內部決策程序的要求,已徵得公司股東會成員的同意,代表人有權代表公司簽訂本協議。甲方確保不存在第三方對本協議的履行提出權利妨礙,在甲、乙雙方合作前沒有任何的未解決債權債務關係。

(三)與政府相關部門、當地村民之間的關係協調由甲方指派專門人員完成,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手續及政府政策性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由甲方協調與政府關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四)甲方應確保礦區道路、坑口、礦場及其他生產佔地、佔林的合法有效手續及使用權;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

(五)甲方在合作期間內原則上不將礦山轉與他人。

(六)甲方應確保完成以下工作:

1.礦區具備開礦條件;

2.爲礦山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開礦場地。

(七)甲方應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乙方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派人進駐礦山開展相應的準備工作。

(二)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礦山內外的協調工作,遵紀守法,照章納稅。

(三)開礦所需的技術人員、機械設備由乙方派遣和提供,且機械設備的所有權屬於乙方,乙方有權自由調配、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間如果將礦山賣出或有其他導致該開礦項目無法順利進行的,則賠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在該開礦項目已投入的全部工程款及機械佔用費、人員僱傭費、預期利益損失等一切相關費用,並另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萬元,作爲對乙方的經濟補償。在甲方出讓該礦山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的購買意向。

2.若甲方無法確保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則必須將乙方的工作人員及乙方所有的或具有使用權等其他支配權利的財物安全保送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此時,乙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必須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預期利益損失、因維護權益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原因導致該開礦項目無法順利進行,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2.若乙方未依法開採,導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完善的地方,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應在合同簽訂的當天提供。

(一)應由甲方提供的證件材料:附件一,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附件二,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附件三、甲方相關工作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附件四、採礦證複印件;附件五(列明你們認爲重要的證件)

(二)應由乙方提供的證件材料:附件一,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附件二,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附件三、乙方相關工作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十一、法律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若本協議在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過程中與巴基斯坦法律產生衝突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準。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開採合作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雙方合作取得區域礦山探礦權、採礦權及合作開採事宜,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合作取得區域礦山探礦權、採礦權,以及取得采礦權後共同開採(具體詳見探礦、採礦許可證)。

第二條合作期限雙方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該礦產資源枯竭止。

第三條合作方式

1、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申請取得區域礦山探礦權,甲方負責辦理申報審批手續。乙方負責該礦山當地鄉鎮、村委會及村民的協調工作(包括徵山、徵地事項);

2、雙方同意:甲方佔該礦山 %的`股份,乙方佔該礦山股份;前期投入資金及追加投資,均按各自所佔礦山股份比例出資。

3、取得探礦許可證後,爲更好勘查、開採該礦山,雙方同意設立新公司,公司股權甲方佔 %、乙方佔 %。同時,雙方將以甲方名義取得的探礦權轉至新設立公司名下;之後,雙方以新設立公司名義取得采礦權及開採礦產資源。

第四條經營管理

1、雙方爲取得探礦權而投入資金暫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費、財務支出共同溝通達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及誤會。同時,乙方有權對甲方財務情況隨時瞭解和督查。

2、雙方各派一名股東參與管理(具體以新公司公司章程爲準),其餘工作人員可在社會上進行招聘;

3、雙方聯合制定礦山及新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並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條盈餘分配

雙方同意: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按所佔股份比例執行,雙方前期費用在礦山開採利潤中優先歸還。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未按約定履行任何一項義務,均視爲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礦山開採合作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貴定縣新鋪鄉高梘平採石場承包給乙方開採及石料加工,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鑑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總則

一、爲了有效保護資源乙方不能對外銷售毛石和狗頭石。

二、必需保質保量完成甲方所需石料。

三、乙方對外銷售過砂設備產品及碎石單價不能低於銷售給甲方的單價。

四、所涉及開採加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相關證照年審,規費繳納、電費、土地租賃費、稅費、安全風險金等)

五、相關道路維修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承包工程概況

六、工程項目:開採及碎石料加工。

七、工程總量及規格:根據市場需求擬定生產計劃。規格:

①碎石(4-8CM)

②狗頭石(20-40CM)

③毛石(≧40CM)

④過砂設備產品

八、乙方銷售給甲方的單價:

①碎石單價爲35元/立方。

②狗頭石單價爲25元/立方。

③毛石單價爲20元/立方。

④過砂設備產品35元/立方。(以上方量均可按1.6噸/立方計算)。

九、記量及支付方式:

①碎石以甲方上料的稱量系統計量,其他以甲方過磅數爲準;

②壓月支付(本月底支付上月款項),以用料數量結合單價計算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十、承包管理費:合同簽定日乙方向甲方繳納兩年承包費共計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元整)。

十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安全保證金:爲確保生產安全,乙方需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安全保證金叄拾萬元整(¥300000.00元整)。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後乙方未發生安全事故,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全款無息返還給乙方。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根據互惠互利原則行使權利並履行義務。

十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購買爆破物品所需的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公安機關要求進行操作。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提供相關手續,造成損失由乙方完全承擔。

二)貴定縣凱丹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應及時告知乙方用料情況便於乙方好制定加工生產計劃以供執行。

三)根據約定支付乙方加工費用。

四)乙方在開採加工過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石料加工進度、質量、安全等嚴重後果,或雖未發生嚴重問題,但經甲方書面通知後乙方未按甲方書面通知執行加工施工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就損失金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乙方按不低安全保證金金額的兩倍支付給甲方。

五)除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完成加工任務,甲方不得與第三人再行簽訂加工承包合同。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能完成甲方所需石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自己進行開採。

十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可對外出售該石場的過砂設備產品。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規格及數量組織石料加工,如不能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加工任務,乙方應雙倍支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並主動解除該合同。

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不得以甲方或高梘平採石場等名義對外出具收據、欠據(條)等相關票據,其間因乙方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及安監局批覆的礦山開採方案進行開採;不得亂挖濫採。

五)承包期間,乙方無權將石場轉包給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所聘用人員應根據需要與簽訂勞動或勞務用工合同,並按規定給每人購買不低於60萬元的保險。所聘人員並應具相應具備所從事工種所需的作業資格證、照。

七)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於石場生產作業,不得轉借、變賣或作其他處理,乙方違反此約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還報公安機關處理,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八)乙方如因無故拖欠工人工資或社會保險費用而發生勞動爭議,甲方有權封存乙方相當於爭議金額的款項,以爭議解決的裁定、判決、或調解協議爲依據監督乙方發放。

九)合同期內,乙方因開採需徵佔土地時,應經甲方同意並以甲方名義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乙方應具備石料加工生產的資質並按生產需求配備相應資質的技術人員,乙方人員組成應包括必需的安全員、質檢員、爆破工程師並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合同期間,乙方應做到安全第一,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所需石料的規格及數量配備相應的機器設備,結合石料開採完善其基礎設施(如水,電、交通安全設施等)。所配備的`設備設施在合同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可拆卸和移動的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水電除外),其餘的不予破壞歸甲方所有。

十五、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提供的數量有誤造成損失的,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完成甲方所需的石料,乙方應承擔因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十六、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承包費及安全保證金後生效。本合同期滿、或因發生不可預見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礦山開採合作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採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

現甲、乙雙方位於____縣____鎮___村委會___小組位於的高嶺土礦石合作開發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開採礦山的範圍及現狀

乙方將位於____縣____鎮____村委會____小組畝具有合法承包地轉讓給甲方開採,開採年限爲__年,其四至界線以承包合同書爲準。

本合同合作項目總佔地面積約爲__平方米,摺合約__畝。

(詳見宗地圖)。

第二條合作開採礦山的權屬

礦性質爲__,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並未就該

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後果。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爲與甲方進行合作開採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雙方合作開採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採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係,確保礦山順利開採。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採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爲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採。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於該項目的開採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

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爲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採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採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上述合作開發礦山項目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佔70%,乙方佔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採成本(挖機費用、工人工資,車輛運輸費用等)後的純利潤分配。

第五條項目的開採與經營管理

項目的日常開採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

甲方負責全面的開採工作;

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進

行裁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