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經營權轉讓協議書四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經營權轉讓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經營權轉讓協議書四篇

經營權轉讓協議書 篇1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本租賃合同,約定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

2、

3、 地點: 商鋪位置: 商鋪面積:

  第二條、 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1、 甲方將特定商鋪經營權約定期限出讓給乙方,乙方在出讓期限內對該商鋪

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出讓期間產權仍然歸甲方所有。

2、 經營業態規劃:乙方經營範圍爲:,

乙方未經甲方統一,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和業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讓的鋪位,解除合同並追究經濟補償。

3、 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按規定依法納稅和繳納工商、

衛生防疫等管理費用。

  第三條、 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 出讓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於年月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

2、出讓價款:該商鋪四十年經營權出讓單價爲(RMB)元/㎡(使用面積),出讓

總價款爲(RMB)萬元整。

3、 乙方按照方式付款,乙方於年月日支付。

  第四條、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除去出讓金外的,乙方因經營須繳納的經營保證金,商鋪運營正常發生的物業管理費、鋪內裝飾照明和其他用電、自來水以及鋪內滅火器購置維修等費用。

1、經營保證金:元/鋪,乙方於交房前一次性繳給甲方。

2、物業管理費:

①第一年物業費用暫定爲元/㎡,物業費主要包括:公共衛生費、保安管理費、基本照明費、公共使用的水電費等。

②物業費收取方式:第一年物業費,乙方入駐經營前一次性交清。以後每年年度的物業費於當年月日前一次性交清。

③因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以上項目的費用標準發生變動時,甲方可根據費用變化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因市場管理需要須增加物業項目時,甲方應對新增項目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

4、乙方使用商鋪從事商業活動前,應在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辦理合法的註冊登記手續,所有稅、費由乙方獨立承擔,並依國家規定按期繳納。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的義務

1、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市場商鋪管理規範,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有監督、管理的權利。

2、 甲方有權對市場進行整體管理,並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甲方要保障市場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維護公共秩序和商場安全防範,創造良好的環境。乙方不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時,甲方有權收取滯納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3、甲方依據商場管理制度和規定,對乙方違章經營有處罰的權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時,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4、甲方可根據市場發展對商場經營業態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接受統一規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乙方商鋪。

5、 甲方有權參照國家法定節假日之規定或根據本地區商業經營特點制定和調整市場的營業時間。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交清合同約定的價款後,即獲得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享有該商鋪的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商場有關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並自己負責本商鋪的財產安全。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所組織的統一活動。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照商場規定及時交納、物業管理、自用水電及合同約定的費用,依法積極交納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動用乙方保證金支付,並收取每天的滯納金。

4、乙方在甲方允許情況下可轉讓商鋪經營權,甲方應做變更登記並收取相應的過戶手續費用,新的受讓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新的受讓人只享有剩餘年限的經營權,同時本合同甲方與乙方的一切關係將自動解除。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整體管理需要,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日期進場經營,如不能按規定日期和要求進場經營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其所出讓的鋪位,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經營項目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不得擅自提前退租、不得無故歇業、不得轉租、合租或用商鋪做抵押,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出讓金不予退還。

3、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並且乙方已按照合同履行所有條款後,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讓商鋪時,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租金,或將延誤期順延。

4、在合同期內,甲方如無故單方面宣佈終止合同屬甲方違約,甲方應將所收的出讓總款按照剩餘出讓期限分攤的部分款項退給乙方。

  第七條、免責條款

1、本合同履約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無權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2、如遇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性改造和商場重大改擴建須拆除該商鋪時,本合同可以隨即終止,甲方應將未履約完的剩餘出讓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並按照市場折舊酌情補償乙方的`鋪位裝修成本。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負責調換和退款。

2、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計四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 話: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經營權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轉讓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爲了更好地經營和管理,甲方將_________轉讓給乙方,包括已列明的所有固定資產和所有無形資產(詳細清單附後略),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應收押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乙方先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可派收費和財務人員進入,從即日起,所有的收入歸乙方,同時藥品、人員工資、水電、房租等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之前的所有相關費用由甲方結清。

第三條_________個月後,所有的經營管理權歸乙方,甲方應協助乙方平穩過渡,同時乙方應承認甲方所簽署的合同或口頭合同。對於有異議或有爭議的問題,雙方應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礎上友好與合同方協調解決。

第四條甲方在辦理完成轉讓變更手續,乙方(或乙方代表)爲法人和負責人後,乙方必須付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予甲方,餘額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年底檢查(上級)完畢後_________日內付清予甲方。

第五條陳述和保證

5.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 )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爲,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5.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 )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爲,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6. 甲方的責任

( )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並應按本協議繼續完義務。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6.2乙方的責任

(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則甲方可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__元。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七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轉讓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協議附件

9.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甲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9.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通知

4.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4.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4.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經營權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店鋪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位於______處,甲乙雙方以各佔50%股份共計投資人民幣______元,其中,甲方投入______元,乙方投入______元。

現在甲方願意將經營權、店面租憑合同以及相關手續等全部有償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店面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將其所持店面50%股份以及相關手續,以共計人民幣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2、乙方支付甲方轉讓款的方式:

1)在轉讓該店以前甲方已經收有外邊客戶欠款共計______元,現折算給甲方以衝抵其轉讓款的一部份;

2)在轉讓該店以前官店處的欠款是甲方負責賖出,現折算給甲方負責收回,以衝抵其轉讓款的一部份;

3)現雙方在簽定本協議之後,立即支付餘下的所有轉讓款共元給甲方。

3、該店轉讓以前,除______處的欠款由甲方收歸已有以外,所有該店以前乃至以後所有的欠款歸乙方收回歸自己所有。

  二、甲方保證對該店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處理權,保證該股份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份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店面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全部享有該店後期經營的利潤,承擔全部後期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店在股份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該店老闆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轉讓款的雙倍作爲違約金陪償給乙方。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一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全部付清給甲方,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按轉讓款金額每日百分之一支付賠償金。

  五、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份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相關法律法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_____受讓方: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權轉讓協議書 篇4

轉讓方: 身份證號: (下稱甲方)

受讓方: 身份證號: (下稱乙方)

甲方 於 年 月 日與 簽訂的"魚塘承包合同",期限爲20年,因甲方不善經營,願將其魚塘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就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轉讓標的:

1、甲方願將其於 年 月承包的座落在 的魚塘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其四至:東至謝家大屋山腳;南至 組,的耕種地邊;西至 組荷葉塘下;北至現魚塘壩;養殖面積約 畝(四至範圍有村蓋章確認)。

2、養殖場道路、魚苗等魚場一切養殖設備、設施一併轉讓給乙方;轉讓後所有財產產權歸乙方所有。

3、本次轉讓依據甲方於 年 月 日與 村委會簽訂的"魚湖承包合同"第六條款之規定(附魚湖承包合同);甲方轉讓魚塘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辦理好有關轉讓手續。

二、轉讓期限: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爲協議有效期;期滿,由乙方與村(發包方)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三、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轉讓費共計 元整;在本協議簽字時,乙方須一次性付給甲方,不得拖欠。

2、 甲方應上交村的魚塘租金仍然由甲方負責支付給村,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獲得魚塘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魚塘的使用、收益、自主經營和產品處置權,甲方須保證乙方不愛任何一方的干涉。

五、乙方獲得魚塘承包經營權後,甲方於 年 月 日與 村委會簽訂的"魚湖承包合同"的所約定條款則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該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守約方的所有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魚塘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七、生效條件: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發包方代表:(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