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退出承諾書

本人 ,戶籍所在地 鎮 村,全家共 口人,共有 處舊宅基地,分別坐落在 村 ,其四至爲:東: ;南: ;西: ;北: 。用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 層,爲 結構。(有其他處宅基地的,續寫) 村 ,其四至:東: ;南: ;西: ;北: 。 本人除上述 處舊宅基地外,也沒有其他住宅基地,也未將原住宅出賣、出租、贈與或改作生產經營用途。若隱瞞事實,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宅基地退出承諾書

現因本人申請新建住宅用地,自願推出上述舊宅基地,並交由村集體重新安排使用。

承諾人:

時間:

村(居)委會 鄉鎮政府

審覈意見: 情況屬實 審覈意見: 情況屬實 審覈人: 審覈人:

(簽章、時間): (簽章、時間):

宅基地建設保證書

保證人: 男(女),現年 歲,系常平辦事處李掌村人。

爲了李掌村新村建設整體規劃、統一,保障新建設規劃區建房、道路標準一致,特保證如下:

1、每戶建房戶需繳清村委規定的新農村建設規劃費 元和施工期限保證金 元,共計 萬元費用後,由村委規劃,在制定的範圍內施工,佔地面積:10.5×15﹦157.5平方米;

2、新規劃區建房標準統一,按照(酒鋼廠)建設戶的'模式:房屋主體10.5米×11米,前院10.5米×4米,朝前開南大門,東西邊兩戶不準開東西大門;

3、建房戶必須在村委規定的施工期限內(截止2015年11月底)完工,沒有按規定完成主體工程的,村委有權收回宅基地並退換建房戶所收的費用,另規劃給它戶使用,否則保證金變爲罰金;

4、按村委規定的時間、地點,由村委統一編號,採用抓鬮的方式劃撥宅基地,抓鬮後不退、不更換,如不執行視爲自動放棄;

5、建設戶在施工過程中要保證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如出現安全事故,由建設戶自己承擔。

本人同意上述條款並簽字

保證人: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