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銷售合作協議

甲方:

書法銷售合作協議

乙方:

甲乙雙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在XX設立書畫展銷場所項目上進行合作。協議如下:

一、雙方聯合在甲方所在的XX展示銷售乙方提供的書畫作品。

二、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如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

三、雙方投入合作財產、費用負擔、銷售價格與收益分配

1、甲方提供XX位置作爲展銷場地,並委派適合人員進行日常經營;乙方組織其書畫作品在展銷場地佈置展銷。

2、雙方投入合作的財產產權歸各方所有,因投入合作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也由各方自己承擔。

3、銷售價格:甲方銷售書畫作品的成交價原則上不得低於乙方制定的銷售底價。若甲方爲促銷而使成交價低於銷售底價,差價則應從甲方的收益分成中抵扣。

4、收益分配:雙方按比例分配銷售收入,其中甲方佔XX%、乙方佔XX%。雙方每月5日前核對上月度銷售情況,甲方應10日前將乙方應得收益支付給乙方。

5、銷售營業稅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應保證所有展銷品的完好安全;乙方應將書畫作品的說明資料和維護保養事項告知甲方。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參展作品受到任何損壞,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支付作品安全保證金人民幣伍萬整(¥50000.00元)給乙方。待雙方履行期限屆滿後,乙方將安全保證金退還甲方。

六、乙方負責運送書畫作品到甲方展廳,同時提供《書畫作品清單及銷售底價明細表》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各持一份。雙方對書畫作品進行攝影備案後,正式完成移交接收手續。

七、雙方共同商定書畫作品更新的時限和內容。

八、雙方各自承擔合作任務,如果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的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方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書法銷售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買方) 乙方: (賣方)

地址: 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尊敬的**老師:

我們想購買您500幅精品。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書畫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按照雙方協議,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自己所創作的作品交付給甲方驗收,經驗收合格成交的作品自銷售成交之日起所成交的作品屬於甲方,甲方用於各種商業運作活動或永久收藏,乙方無權干涉。

二、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自己創作的書畫真品,不準有代筆、摹仿、作假等不正當行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拒絕購買。

三、乙方所提供的書畫作品須經甲方細緻驗貨後無異議的作品方可成交,如所創作作品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購買。未通過甲方驗收的作品,甲方須完整無損退回,如有損傷和丟失時按雙方協商購買價賠償乙方。

四、乙方所銷售之作品必須配合甲方的要求進行在作品登記表上簽字(包括拍照)等完善書畫銷售中的手續事宜。

五、甲乙雙方對所成交書畫作品的`價格均有保密的義務。如一方給對方造成損失時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各自履行應盡事宜,簽訂協議後甲方如因不可克服和避免的客觀條件需終止合同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終止創作,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適當補償;乙方在協議期間要認真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創作,不可隨意提高價格和以任何理由終止作品的創作。如有特殊情況造成不能創作時,需及時通知甲方,徵的甲方同意方可終止創作,否則造成甲方的損失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有效,乙方應在合同期間按甲方要求分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創作及時提交驗收,辦理相關買賣手續。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甲方財務各一份。

九、附:甲方購買乙方書法(繪畫)作品預定登記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書法銷售合作協議 [篇3]

甲方委託人: (藝術家本人)

乙方受理人: ( 公司)

雙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簽訂以下合作協議條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委託乙方作爲藝術作品市場銷售的合作伙伴,須雙方簽訂本委託協議,並認真填寫作品“委託銷售清單”,甲方同意給予乙方最優惠待遇,委託銷售訂單價格必須低於甲方同期向市場直接發售的成交價(否則視爲甲方違約)。本協議及“委託銷售清單”是甲乙雙方業務往來的合法依據和結算依據。

2、甲方保證所委託乙方推廣及銷售的藝術作品應爲書畫家本人的精品、力作(合創作品須加以註明),如因甲方提供劣品僞作而影響乙方經營信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的執行,並要求退回藝術品成交金額和賠償損失。

3、甲方可選擇藝術品自己保管或委託乙方保管,甲方自行出售作品應當天內告知乙方刪除記錄。

4、甲方在移交作品時須在作品認證書上簽名,以確保作品爲真跡。

5、甲方同意在方便時間作爲乙方客座教授出席任教(或參加甲方承辦的展覽會),薪酬爲 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把甲方的藝術作品信息及銷售信息及時地向國內外的書畫收藏界、藝術畫廊及全國特許加盟店進行推介,並可根據甲方的書畫作品“委託銷售清單”的受理書畫作品,進行直接的市場銷售。乙方代理佣金:(1)乙方收取甲方作品市場銷售總額的 %作爲工作佣金。(2)乙方按甲方提供“委託銷售清單”的委託發售價自行計增代理佣金。乙方作品市場銷售價不得低於甲方委託價(否則視爲違約)。

2、乙方負責爲甲方提供網絡宣傳平臺,爲書畫家設計、製作個人藝術作品展廳,提供能夠滿足書畫家市場宣傳、推廣、銷售等的藝術作品展示空間(20-100幅作品空間數據庫),爲書畫家的宣傳提供個人專用網頁。負責做好個人藝術網頁的修改、維護工作,並及時有效地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3、乙方負有爲甲方委託銷售的藝術作品的保管、銷售、結算及未出售的藝術作品的完整性的義務和責任。如因乙方人爲原因造成甲方藝術作品損害或損失的,應由乙方按雙方的約定進行賠償,以確保書畫家的經濟利益。

4、乙方發售藝術品二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四個工作日內付清屬於甲方的全部款項。

5、乙方協助甲方向交流會及其國際市場聯盟機構推介甲方的作品。

三、甲方同意作品銷售後乙方根據成交金額交納稅金和扣除約定佣金,餘款按本協議約定返還甲方。

四、雙方經簽訂委託銷售協議後,甲乙雙方責任義務即產生法律效力。“委託銷售清單”是雙方業務往來結算的合法依據。

五、雙方在協議生效期內,任何一方的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都應按實際損失價值給予另一方賠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方便甲乙雙方異地簽約,除本協議簽約交換印信外,補充協議和“委託銷售訂單”傳真件具有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以本協議簽名和印信爲識別)。七、本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簽約地點爲乙方公司辦公室。

甲方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簽名(蓋章): 執照準號: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