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整潔文明承諾書

2015年10月30日,我市召開了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動員大會,發出了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動員令。我市計劃從今年開始到2017年,通過五年的時間,將我市打造成爲全國文明城市。

城市整潔文明承諾書

爲提高自身文明素質,倡導社會文明新風,自覺維護我市良好形象,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進程,我承諾今後一定做到以下幾點:

一、堅決擁護市委、市政府關於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決定。根據市、局、處下發的創建方案,認真履責,堅決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文明作業,嚴格執行《義烏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崗位目標量化考覈辦法》的規定;

三、從我做起,提倡生活和行爲文明;

四、從創建文明個人、文明家庭做起,把良好的文明習慣帶進家庭,自覺監督社會上的不文明行爲和不良文明習慣;

五、從小事做起,加強社會公德,自覺追求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樹立良好的道德情操。

六、注重公共文明行爲:1、不亂丟垃圾,不隨地吐痰;

2、不亂貼亂畫,不亂搭亂建;3、不在禁菸場所吸菸;4、注意公衆形象;5、不亂穿馬路,不闖紅燈;6、文明駕車,遵守交通規則;7、自覺維護公共秩序;8、講究文明禮貌,注重個人修養,9、不在禁行區域內駕駛機動三輪車。

承諾人:

年 月 日

城區客運市場專項整治公開承諾書

爲改善城市客運交通環境、維護客運市場秩序、提高行業服務質量、展現文明城市形象,市交通運輸局將採取強有力措施,重拳整治城市客運市場管理亂象。現向社會各界鄭重承諾:

一、依法行政,嚴厲打擊非法營運的“黑車”和異地經營出租車。交通客管、運管執法人員全員上陣,採取定點駐守和機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三站一場”及周邊區域非法營運的“黑車”和異地經營出租車,“發現一輛、查扣一輛、處理一輛”。對違法違規車輛一律公開公正、依法按上限標準處理,不搞暗箱操作。

二、規範服務,樹立良好“客運窗口”形象。在行爲規範和職業道德方面,加強對客運從業人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客運服務水平,嚴肅查處客運車輛轉圈攬客、甩客倒客、無故拒載、欺客宰客、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濫用gps聊天等違規行爲,加強質量信譽考覈,督促客運經營者誠信經營、文明服務。

三、整治車容,營造良好乘車環境。建立健全客運車輛“車容車貌”管理制度,明確客運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客運經營者勤換座套、勤洗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清潔衛生。

四、增設站點,有效規範客運車輛停靠秩序。堅持“以人爲本、服務大衆”的原則,積極會同市規劃、建設、公安、城-管等部門,科學合理設置公交車、出租車候客停靠站點,方便廣大市民乘車出行。

五、鞏固成效,建立城市客運管理長效機制。堅持整治隊伍不散、人員不減、力度不鬆,強化綜合治理措施,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實現齊抓共管、整體聯動的城市客運管理長效機制。

城市道路挖掘文明施工管理承諾書

爲確保城市環境面貌整潔優美,挖掘城市道路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根據城市管理有關法規要求承諾如下:

1、挖掘現場懸掛《挖掘道路許可證》;

2、開工前挖掘現場用高度不低於1.8米的藍色硬質圍欄全封閉。做到施工現場先支撐圍欄後施工。圍欄安裝牢固,對圍欄上的亂貼亂畫等組織人員及時清除,保持圍欄整潔、美觀,並設置明顯標記(如白天掛紅旗,夜間霧天掛紅燈),杜絕傷人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3、挖掘道路需中斷交通施工的工程,應在起點兩端設置不低於1.8米高的.封閉圍擋;道路口處要在顯著位置設置標牌,指示車輛和行人行走方向;路面瀝青加鋪和維修等施工工期少於15天的工程,施工現場周邊或沿線必須設置高度不低於1.1米的活動圍擋。施工時,應儘量避開交通高峯期,並指派專人維護交通秩序。

4、施工期間保持現場周邊環境整潔,不得隨意向周邊排放污水,及時清運餘土餘渣,所有建築材料和施工工具必須放在擋板內。

5、需橫破路面施工的,建設(施工)單位必須在路面上加蓋足以保證車輛通行安全的鋼板,且鋼板到達施工現場後方可開挖路面,並委派安全員指揮。夜間必須在其橫破路面的上、下行方向設置透光警示標誌、確保交通和行人安全。

6、開挖長度超過100米,應分段開挖分段回填,及時通知城-管部門分段驗收並跟蹤修復路面。

7、進出施工現場的運輸車輛應採取清洗等措施,保證車身、輪胎不帶泥土上路;土方應隨挖隨運,一時難以外運的土方,按規定集中堆放,設置圍擋或加蓋防塵罩防止泥漿流淌和塵土飛揚。

8、安排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和安全施工管理工作,跟班作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在燃氣設施、管道安全距離範圍內施工作業的,應按監督監護措施實施,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9、工完場清,及時與城-管部門聯繫,及時恢復路面。

承諾單位(人):

(章)

臨時佔用城市道路文明施工管理承諾書

爲了確保城市環境面貌整潔優美,臨時佔用城市道路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根據城市管理有關法規要求承諾如下:

1、佔道現場懸掛臨時佔道許可證;

2、不出租、轉讓臨時佔道許可證;

3、不擅自改變佔道性質、擴大佔道面積、延長佔道時間;

4、不損壞道路、煤氣等市政設施;如有損壞,自行恢復;

5、保持佔道地點及其周邊環境的整潔,不向佔道地點周圍排放污水、傾倒渣土等廢棄物和堆放砂石等建築材料;

6、佔道裝修門面,必須在佔道地點周圍底部設置不低於1.80米的藍色硬質圍欄,上部用綠色紗網封閉打圍,確保行人安全,並在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誌。

7、在此工程施工期間,對建築物及其結構安全負責,對其周邊市容環境不造成影響,保持周邊整潔,並同時保證在施工過程中採取安全施工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進行,保證人身安全,不造成任何安全事故。

承諾單位(人)

(章)

年 月 日

城市道路挖掘文明施工承諾書

因 需要,我單位需要挖掘 路作業,爲確保城市道路挖掘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暢通,我單位鄭重承諾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施工期間減少對市容市貌和交通帶來的負面影響。我單位保證按照下列規定和要求執行:

一、在施工前必須查清施工區域的地下管線情況,與有關管線單位聯繫,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地下管網。

二、在施工現場的顯著位置,懸掛《城市道路挖掘許可證》。如因作業需要,需臨時堆放物料的,同時申請臨時佔用許可手續,經許可後方可堆放,並一律禁止直接在道路上攪拌水泥。

三、嚴格按照批准的期限、面積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合理配置人力機具,避免在交通高峯時段進行施工。

四、按照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對施工範圍採取圍蔽作業,施工材料、機具等不得超出施工圍蔽範圍。

五、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交通導向標誌、標線,夜間設置警示燈具。對車輛和行人影響較大的工程施工,做好交通疏導措施,並應專人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疏導交通,保證道路通行和行人安全。

六、大型機械施工作業應安排在晚上10時前完成,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噪音和施工產生的粉塵。

七、施工產生的淤泥、廢料等要及時清運,施工產生的泥漿水,應經沉澱處理後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不得向路面直接排放。

八、嚴格按照鹿城區城-管與執法局的道路修復標準,及時修復挖掘路面。挖掘砼路面的,需整塊面積修復,挖掘其他材料的路面,按挖掘實際面積修復。實施道路質量保修制度,保修期爲一年,保修期內出現問題,第一時間予以整改,並將修復和整改情況作爲下次許可申請的重要參考內容。

九、挖掘期間發生任何形式的糾紛和損害責任,由建設單位自行承擔並協調解決。

如有違反上述內容的,除迅速改正外,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違反第一條和第八條的,視情況暫停建設單位今後挖掘申請。

建設單位(蓋章): 負責人: 聯繫人: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在領取申請表時發放,在提交申請表時送交審批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