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個人廉政承諾書

爲認真貫徹落實領導班子勤政廉政的有關規定,實現廉潔從政,確保勤政爲民、廉潔奉公和保持人民公僕的本色,湘潭縣民政局全體班子成員鄭重承諾:

民政個人廉政承諾書

一、廉潔從政、克己奉公。不斷強化廉潔自律意識,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貫徹執行上級各項勤政廉政規定,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勤政爲民,秉公盡職。始終把羣衆的利益作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力爭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年遞增率達5%以上,農村低保達每人每年1200元,全縣城鄉低保月人均補差分別達到170元、70元,分散供養五保戶標準達每人每年2000元。將完成800戶危房改造及2所敬老院改擴建。將全面實施“五位一體”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加快社會福利中心建設,落實優撫安置政策,穩妥完成第八次村委會換屆選舉。

三、尊重事實,言行一致。在工作中堅持做到實事求是,緊緊圍繞局2011年發展規劃和各項工作任務,恪盡職守,以身作則,帶領隊伍一起以與時俱進的思想觀念和奮發有爲的精神狀態開展各項工作。

以上承諾敬請上級黨組織和全縣廣大幹部、黨員、羣衆及社會各界人士監督。

2011年5月12日

羅源縣民政局局長承諾書

爲深入推進機關效能建設,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不斷增強爲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實現我縣民政事業新發展。下面我代表縣民政局作如下承諾:

一、認真履行部門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民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行政,按章辦事,及時兌現各類民政對象補助;公開民政政策和各類民政對象標準、條件和辦理程序;進一步規範網上審批制度;認真做好各類民政對象審覈審批工作,做到公平、公開、公正;簡化辦事流程,通過多種形式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努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1、落實省政府確定的1900元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城鄉低保對象補助金,加強城鄉低保動態管理,做到應保盡保,把有限的.資金用到最困難家庭中去;按時發放低保金和農村五保供養經費,做到程序規範、陽光透明;進一步落實重度殘疾人的生活補助;落實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政策,提高報銷比例。

2、認真貫徹實施《福建省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羅源縣村(居)主幹管理暫行辦法》,強化村居主幹履職履責監管,進一步完善基層民主自治制度;實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建設工作,完善社區“一站式”服務窗口建設,進一步提高城市社區建設水平。

3、認真實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救助工作機制,圍繞創建文明城市,做好街面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和勸導工作,促其返鄉。

4、完善救災減災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提升救災保障和應急處置能力。

5、認真落實優撫政策,及時兌現發放各類撫卹補助,落實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年增長率不低於3%。認真落實《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對於符合工作安排條件的,做到100%落實到位。完成散葬烈士墓的遷移,積極主動投入雙擁創模工作,及時下達義務兵家屬優待金。

6、努力推動老年人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涉老設施,督促崇寶山老年公寓建設年內動工。完成碧裏、飛竹敬老院建設。年內實現每千名老人擁有各類養老牀位20張以上。

7、鞏固婚姻登記國家3a級達標成果,繼續保持婚姻登記合格率100%,樹立同行業第一窗口形象;落實城鄉困難羣衆基本喪葬費免除政策,紮實開展生態墓地建設整治工作,規劃指導鄉村骨灰樓塔建設。推行文明祭祀、科學生態葬法,倡導綠色、文明的喪葬新風。

8、加強社會組織培育和管理,落實行業協會與行政主管部門在“職能、機構、人員、財務”四分開制度,嚴格限制公務人員兼任社會組織負責人。加強地名區劃管理工作,做好濱海新城新建道路以及住宅區的命名工作。

三、加強民政幹部隊伍建設

深入開展“作風建設學習年”活動,加強民政政策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強化民政幹部職工自身建設,提高服務本領和職業水平;加強機關制度建設,認真落實“四牌”、請銷假、值班等各項制度,做到上班有簽到、去向有標示、辦事有指南、外出有請假;嚴格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認真執行辦事承諾制度,做到向上級和羣衆承諾的事,都能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加強政務公開和涉及人、財、物等重點崗位的監督,健全民政物資使用管理制度,強化增強民政幹部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規範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爲,貫徹落實黨內十項監督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倡導黨員幹部遵守黨紀政紀,自覺接受黨內監督。努力打造一支想幹事、能幹事、會幹事、不出事的民政幹部隊伍。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執行力。

承諾人:林書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