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協議書模板(精選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工程款協議書模板(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款協議書模板(精選5篇)

工程款協議書1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

鑑於: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建設工程總價款爲:_________萬元整人民幣。該項目已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已經甲方、乙方及____方驗收,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甲、乙雙方進行了工程結算,並簽訂了《________工程結算協議書》。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共計___________萬元整,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實際已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_________萬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萬元整。

雙方在此相互確認:除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外,雙方相互無任何其他應付款項或需承擔相關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雙方對以上所述事實均予以確認,並無異議。

基於以上所述,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償還所欠工程款項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共計________萬元整,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實際已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_________萬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設工程款_______萬元整。(見本協議附件:1、付款憑證;2、付款明細、3、未付款明細)。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如下方式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_________萬元整。(見本協議附件:4、還款計劃明細;如系分期支付,請寫明分期付款的階段及數額)。

第三條 強制執行條款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確的瞭解,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並賦予本協議強制執行效力。

2、乙方保證承擔舉證義務,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項付清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證處提供有關證據證明其已經支付了應付款項,並分別由甲方和承辦公證員覈對簽收,否則視爲乙方對未支付事實的確認,即乙方未按期履行當期應付款項。

3、甲、乙雙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向_______公證處按期提供付款憑證,且甲方出具文件說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應付款項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依據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本協議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甲方承諾在申請強制執行證書之前,將按照乙方在本協議中確定的聯繫地址向乙方發出《履行應償借款通知書》(函寄或送達),同時註明寬限期起止日期。在寬限日期截止時,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證處舉證其已按期支付了應付款項,或雖積極舉證但不足以對抗甲方的債權,也未與甲方達成任何關於還款的展期協議,則視爲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實確有發生,在此情況下,甲方將向_______公證處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

4、甲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公證處出具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本協議及執行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5、甲方在申請執行證書時,應承擔相應的舉證義務並提供以下文件,保證向北京市公證處完全、正確地披露乙方履行債務的情況:

(1)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

(2)《授權委託書》;

(3)《強制執行申請》;

(4)乙方已經履行還款義務的書面證明材料(如:乙方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包括乙方已償還/未償還款項數額等情況);

(5)經公證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本協議;

(6)甲方在北京市公證處的監督下向乙方發出的《履行應償借款通知書》;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乙方承諾願以其全部資產接受強制執行,其資產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各自的承諾和保證

1、甲、乙雙方在達成簽訂本協議意向後即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辦理本協議的公證事宜。

2、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應付款項;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辦理有關收款和債務抵消的財務手續,並有義務在乙方付款當日向乙方出具有關發票憑證。

3、甲、乙雙方指定聯繫地址及北京市公證處指定聯繫地址:

甲方聯繫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___________;受件人: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___________;受件人:____________

北京市公證處聯繫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承辦公證員: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此確定:如任何一方的聯繫地址、電話及傳真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給對方和北京市公證處,如沒有及時履行告知的義務而發生的無法聯繫的狀況,將由未履行告知義務的一方承擔由此而帶來的法律後果。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件:戰爭、騷亂、罷工、瘟疫、水災、洪水、地震、風暴、潮水或其他任何類似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儘快通知其他方,並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xx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程度說明。

3、發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義務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因未盡本項責任而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或是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六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本協議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外,未經另一方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上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自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並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經公證處公證。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xx份,一份留存於_______公證處備案。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於____________(地方)

工程款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1、甲、乙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了

2、根據現場工作量結算,實際增補費用0元(見增補協議或附件結算清單)。工程已通過質量驗收。

3、扣除項:

4、人民幣:元

5、本結算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委託)代表人: 法定(委託)代表人:

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

日期: 日期:

工程款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簽定

抵頂工程款協議書特別提示

1、簽訂本協議之前,雙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並對相關內容進行充分協商。協議簽訂後,應按一個普通人正常的理解標準對條款作出解釋,並雙方不援引合同法中格式條款有關規定等理由作出條款無效或對一方不利的解釋。

2、爲體現協議雙方的自願原則,在本協議中有空白特別約定條款,供雙方充分協商。協議簽訂後生效,未被修改的打印或印刷文字均視爲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爲雙方協商一致所同意的內容,且雙方清晰知曉本協議所有內容及可能的法律後果並願意承擔。

3、本特別提示,爲本協議條款的當然組成部分,置於協議內容的首要部分以突出其明示地位。

出賣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用坐落於 區

甲方開發的 ,建築面積共 平米

在交房或辦理產權證明時有可能變更,實際以有關部門覈定爲準,該變更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雙方約定按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價款,單位爲 元/平方米,

總價款爲大寫: 萬元,小寫: 元。

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本協議中約定房屋面積屬預測(暫定)面積,如因計劃、設計變更及其他因素,造成房管局測繪的房屋面積與約定的面積絕對值出現誤差,雙方同意按測繪面積和約定房屋面積平米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價款,房款多退少補,不計算利息。

2、雙方約定以套內面積與分攤面積合計的建築面積確認和計價依據。

3、甲方應當承擔的面積差價款,應當在房屋實際交付前退還乙方:乙方承擔的面積差價款,應當在接到交房通知後五日內支付完畢。逾期未能退還或支付完畢的,每逾期一日,應向另一方承擔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4、房管局測繪的房屋實際面積與約定的面積絕對值差異在10平方米之內的,雙方不得解除協議(退房):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定面積的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約定價格補足;超過10平方米的,乙方可以選擇解除協議(退房)。乙方解除協議(退房)應在面積差價款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乙方同意接收房屋。

四、付款期限及方式

見本協議特別約定條款

五、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所抵頂房屋於 年 月 日前交付乙方,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房屋不能按期交付的,則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交付日期延期想當於該等事件影響持續的期間,該等事件影響持續的期間屆滿六個月後的次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屋總價款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金。

2、交付期限屆滿5日內,乙方有義務到甲方售樓處或者甲方通知的地點辦理入住手續。

3、乙方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辦理產權的契稅、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維修資金和辦理產權證的費用、物業服務費並簽署相關物業協議或其他應付款之前,甲方有權不予交房。

4、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日期內辦理交付手續的,視爲甲方已按時交付。

5、乙方本人無法在交付期限辦理房屋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代理辦理房屋的交付手續,但書面委託書手續須經公正。

6、乙方在接收房屋時,除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的有資質的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並由甲方複覈確認,房屋確實存在主題結構工程和房屋地基基礎質量問題,並導致乙方無法正常居住使用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築,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爲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爲甲方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7、乙方認爲交付的商品房屋要整修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保修義務,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根據《房屋質量保證書》及時提供保修服務。

8、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該房屋的一切風險與責任,包括該房屋有關的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取暖費,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自交付期限滿之日起由乙方承擔。

六、規劃及設計變更

1、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甲方所抵頂房屋結構形式、位置、戶型、尺度空間、朝向發生變化,並已經影響甲方抵頂房屋的質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應在變更確定之日起30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有義務在收到通知後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答覆。乙方未在期限內書面答覆的,視爲接受規劃、設計變更及因此而可能引起的甲方房屋價款等的調整,協議繼續履行。

2、甲方未通知乙方的,乙方應當在入住期限屆滿前書面提出解除協議(退房)要求,否則視爲接受。

3、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及第三方提供服務標準的變更,不視爲甲方違約行爲,乙方不能以此爲由拒絕接收房屋、提出退房或主張其他權益。

4、其他經過審批或同意的規劃及設計變更導致實際交付標準與協議約定標準不一致的,不再另行通知,雙方執行實際標準。

七、裝飾裝修標準

甲方交付的房屋裝飾裝修標準詳見附件一。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在房屋中預埋預設有線電話,有線電視等管線及接口點,如乙方需要開通,應自行向相關單位申請開通支付相關費用。

八、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運行

1、乙方確認在簽訂協議時已到實地考察,對地塊的四至,周邊的市政府規劃和配套,環境狀況都已熟知或瞭解,對公共設施的分佈狀況表示認可。

2、正常用水、用電、用暖於交房時達到使用條件:小區道路,綠化逐步配套。

3、非甲方原因導致在規定日期未達到使用條件的,達到使用條件日期相應順延。

九、保修

1、保修期內甲方所抵頂房屋出現保修範圍的問題,應在發現後的24小時通知甲方維修,由甲方負責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如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損壞,甲方不承擔責任。

2、甲方賠償損失的範圍僅是直接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或可得利益損失等。

3、甲方對於乙方所抵頂房屋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乙方協助時,乙方應先行提供便利。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於擴大部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保護甲方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線。乙方對移交的房屋進行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築結構及配套設施、管線。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並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乙方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線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十、產權登記

1、甲方應當在房屋實際交付乙方使用後18個月內,將辦理權屬權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相關備案。

2、因甲方的責任導致乙方不能在期限內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按房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一次性支付。

“甲方的責任”是指甲方無法按照產權登記機關的規定提供辦理房屋產權證須由甲方提供的權屬證件。

3、乙方應承擔法律規定由其承擔的相關稅,費以及其他必要費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無法按期限辦理完畢產權證,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協議解除

1、雙方按照約定行駛解除權時,自守約方解約通知送達違約方之日,房屋抵頂關係解除。

2、乙方按照雙方的約定和法律規定提出解除協議並辦理退房的,如需在有關部門辦理註銷等手續的,均應在向甲方書面提出解約協議要求之日起7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必要的手續,否則視爲撤銷退房要求並無權再次向甲方提出退房。

3、如甲方依據本協議行使解除權,則乙方除承擔約定違約責任外,還應履行以下義務:

3.1、自解除協議的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遷出房屋。如乙方未在收到甲方解除協議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出房屋,自該期間屆滿之第2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雙倍於本協議所約定的房屋使用費及其相關費用,並向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對房屋已進行裝修的,自己承擔一切損失:

3.2、甲方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的,乙方應自行承擔所有費用。如乙方未應甲方要求履行該義務,則由甲方履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全部損失:

3.3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自入住房屋之日起至遷出房屋並和甲方辦妥交接手續之日止房屋使用費(按20元/建築平方米·日計算)及其他相關費用:

3.4乙方應結清所欠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因使用房屋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3.5如甲方收回房屋時產生差價損失,則乙方應承擔差價損失:

3.6如甲方通過訴訟行使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權,則甲方合理的訴訟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應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自身原因導致解除協議延期辦理的,甲方有權順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利息等的時間,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5、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協議解除,雙方應當配合在本協議解除之日起15日內共同辦理完結登記註銷手續,相關手續費用由責任方承但。

十二、其他費用

乙方應向甲方或其他相關部門交納下列費用:

1、水、電、暖、等設備設施運行及證照等費用;

2、辦理產權證所需的契稅,印花稅等其他各項稅費;

3、液化氣管道設施費;

4、大修基金;

5、其他需要交納的費用。

十三、廣告效力及示範單位

雙方確認:甲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範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或提供的信息都不作爲確定雙方權利、義務、責任及甲方有關房屋的一切承諾的依據。甲方的售樓書、售樓廣告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爲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雙方另有約定除外)。甲方展示的樣板房不能理解爲交房標準或協議的樣品。

十四、通知方式

1、合同及本協議所有約定甲方通知乙方的條款,甲方均可以電話。短信、電子郵件、信函、傳真、張貼統一公告或報紙統一公告等方式進行通知,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收到通知信息,均視爲乙方已收到通知。

2、雙方均需保證本協議中所填寫的電話、傳真、通信地址、郵箱等內容真實有效。如有變更,必須與變更之日起7如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通知的責任由未履行通知義務的一方自行承擔。

3、甲方發出通知時,採取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短信方式的以發出時間視爲到達時間;採用信函通知方式的.,寄出3天后視爲未到達時間;採用張貼統一公告的,以公告張貼當日爲到達時間;採用報紙統一通知公告的,以發佈公告當日爲到達時間。

十五、其他約定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指定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簽署《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並按照有關規定承擔物業管理費用。在乙方接收房屋時應當交納初期物業管理費用。乙方拒絕掐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只要按照雙方約定接受了物業,雙方認可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存在的事實上的物業管理關係。乙方認可甲方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遵守有關物業管理規定。

2、甲方在社區內件事的地下,地上車庫及車位在出賣前所有權屬甲方。

3、未經雙方約定許可,乙方不可在房屋外前面、屋面設置廣告牌、燈箱等招牌標記。

十六、特別約定

1、乙方爲甲方實施工程,工程完畢甲方無力支付工程款,決定以廠房抵頂(2892平米),裝修工程款。

2、雙方同意以乙方應付甲方房款總額抵付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或材料款。

3、如甲方超付工程款或材料款;乙方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或材料供貨合同存在質量,工期等違約,本協議及本協議相關的全部文件均屬無效,房屋所有權仍屬甲方。

4、未經甲方再次書面確認,本協議所涉權利義務不得轉讓。

5、本特別約定條款效力高於本協議相關其他條款效力

6、支付工程預付款、合同、權據、由甲方簽字生效。

十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發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應提交臨河仲裁委會巴彥淖爾辦事處仲裁解決。

十八、本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方,乙方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除非雙方另外書面特別聲明,本協議對雙方所涉房屋轉讓事宜最高法律效力之文件,對雙方有最高法律約束力。甲方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

本協議自動轉爲正式《商品房屋買賣合同》與本協議約定的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本協議約定爲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款協議書4

抵付方(甲方):_______

接收方(乙方):_______

現就_______棟_______號至_______號

網點抵付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中,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房甲方以1405萬元整抵付給乙方,乙方以甲方所欠外架工程款及租賃費支付該房款。

二、該協議簽訂時,乙方付款5320萬元,餘款585萬元在今後甲方工程中,乙方以租賃費形式支付完畢。

三、本次乙方付甲方5320萬元房款,系甲方在_______星城,_______學府等工地,甲方欠乙方外架工程款及租賃等費用。

四、甲方負責提供該房發票,如因發票問題,乙方辦不了房產證,而由乙方代繳發票稅金。

甲方在乙方尚欠該房款585萬元中減除乙方所交發票稅金後爲實際欠房款。發票辦理中,甲方負責積極配合乙方辦理。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款協議書5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鑑於: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建設工程總價款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人民幣。該項目已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已經甲方、乙方及________方驗收,並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乙雙方進行了工程結算,並簽訂了《____________工程結算協議書》。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實際已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雙方在此相互確認:除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外,雙方相互無任何其他應付款項或需承擔相關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雙方對以上所述事實均予以確認,並無異議。

基於以上所述,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償還所欠工程款項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實際已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見本協議附件:1、付款憑證;2、付款明細、3、未付款明細)。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如下方式,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見本協議附件:4、還款計劃明細;如系分期支付,請寫明分期付款的階段及數額)。

第三條 強制執行條款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確的瞭解,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並賦予本協議強制執行效力。

2、乙方保證承擔舉證義務,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項付清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證處提供有關證據證明其已經支付了應付款項,並分別由甲方和承辦公證員覈對簽收,否則視爲乙方對未支付事實的確認,即乙方未按期履行當期應付款項。

3、甲、乙雙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向北京市公證處按期提供付款憑證,且甲方出具文件說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應付款項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依據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本協議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甲方承諾在申請強制執行證書之前,將按照乙方在本協議中確定的聯繫地址向乙方發出《履行應償借款通知書》(函寄或送達),同時註明寬限期起止日期。在寬限日期截止時,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證處舉證其已按期支付了應付款項,或雖積極舉證但不足以對抗甲方的債權,也未與甲方達成任何關於還款的展期協議,則視爲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實確有發生,在此情況下,甲方將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

4、甲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公證處出具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本協議及執行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5、甲方在申請執行證書時,應承擔相應的舉證義務並提供以下文件,保證向北京市公證處完全、正確地披露乙方履行債務的情況:

(1)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

(2)《授權委託書》;

(3)《強制執行申請》;

(4)乙方已經履行還款義務的書面證明材料(如:乙方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包括乙方已償還/未償還款項數額等情況);

(5)經公證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本協議;

(6)甲方在北京市公證處的監督下向乙方發出的《履行應償借款通知書》;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乙方承諾願以其全部資產接受強制執行,其資產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各自的承諾和保證

1、甲、乙雙方在達成簽訂本協議意向後即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辦理本協議的公證事宜。

2、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應付款項;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辦理有關收款和債務抵消的財務手續,並有義務在乙方付款當日向乙方出具有關發票憑證。

3、甲、乙雙方指定聯繫地址及北京市公證處指定聯繫地址:

甲方聯繫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北京市公證處聯繫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公證員: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此確定:如任何一方的聯繫地址、電話及傳真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給對方和北京市公證處,如沒有及時履行告知的義務而發生的無法聯繫的狀況,將由未履行告知義務的一方承擔由此而帶來的法律後果。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件:戰爭、騷亂、罷工、瘟疫、水災、洪水、地震、風暴、潮水或其他任何類似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儘快通知其他方,並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程度說明。

3、發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義務而使其他方XX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因未盡本項責任而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或是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六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本協議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外,未經另一方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上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自_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並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經公證處公證。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________份,一份留存於_______市公證處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印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