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出租車轉讓協議書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客運出租車轉讓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客運出租車轉讓協議書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甲方同意將其在 (以下簡稱公司)從事客運出租經營的出租車以及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轉讓的車輛爲 牌 型轎車,車牌號碼 ,其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

本車輛於 年 月 日在公司取得麗水市出租客運經營資格,其經營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二、計入購車款及營運權轉讓費後,乙方按雙方協商的轉讓價格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車款人民幣 萬 仟 佰元整(¥ 元),甲方將本車輛行駛證、號牌、保險單(卡)、出租車營運許可證等有關證照手續交付乙方。

三、因本車輛轉讓發生的過戶、變更等相關費用及可能產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處罰款項,由 方承擔。

四、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及時過戶車輛所有權以及營運權的`,待能夠過戶之時,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進行辦理。

五、本協議簽字生效之前因該車發生的責任、稅費、債權、債務、事故由甲方承擔;從 年 月 日轉讓時起,所發生的責任、稅費、債權、債務、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應於本車輛轉讓之日終止與公司的經營合同,同時結清本車輛在轉讓之日前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不含按車輛轉讓之日起計算應付的車輛定額貸款本息)、違章處罰、事故賠償等相關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與公司重新簽定經營合同書。

如因甲方未及時結清上述款項或費用,給乙方或公司造成影響和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或公司的損失。

七、自本車輛轉讓之日起,乙方必須承擔車輛經營風險,並承擔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相關經濟及法律責任,由此引發的責任及損失與甲方及公司無關。

八、雙方簽字、按手印或經公證後發生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共同誠信恪守,反悔及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

元(人民幣大寫)。

九、該車依規定達到報廢年限需換新車或公司許可換新車時,甲方須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本協議一式伍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公司、公證部門及麗水市運管處(所)各留存壹份備案。雙方簽字後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見證人: 聯繫電話:

二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