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店鋪合夥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住址:大餘縣南安鎮

建材店鋪合夥協議書

乙方: 身份證號:住址:江西省贛州市大餘縣蕩坪鎢礦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名稱:大餘縣紅獅水泥店

經營場所:大餘縣南安鎮伯堅大道順發樓

出資額:40萬

類型:個體商戶

一、經營範圍:水泥批發零售(經營範圍涉及國家法律法規專項管理定的從其規定)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 5 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三、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20 萬元,大寫 貳拾萬元整 ,佔總投資額的 50 %;乙方出資人民幣 20萬元,大寫 貳拾萬元整 ,佔總投資額的 50 %;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2015年__ 1 月__ 5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人出資共計人民幣__ 40萬元,大寫 肆拾萬元整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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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盈餘分配: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夥人依照出資比例對合夥人利潤進行分配;合夥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合夥人的利潤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即各合夥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潤分配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五、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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