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爭議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人事爭議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人事爭議協議書

人事爭議協議書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動離職、除名等失去就業身份的,未經身份認定或未輸就業手續前,本合同中與就業身份有關的管理內容無效。)

一、乙方自願委託甲方代辦人事代理有關服務。

二、本合同有效期爲 _______年,自生效之日起到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如雙方未明確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辦理檔案轉出手續的,視爲乙方繼續接受甲方代辦的人事代理服務。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爲乙方提供辦理人事關係掛靠等人事代理服務,有關職責和服務內容如下:

1、發函調檔案,接轉人事關係、工資關係。

2、保存乙方的檔案材料,負責其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鑑別、歸檔。

3、保留乙方的人事關係和原有就業身份,負責其幹部統計,按有關規定計算工齡。

4、保留乙方的工資關係,按國家調資規定辦理工資調整登記(檔案工資),存入乙方檔案。

5、按規定爲乙方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甲方每年進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包括高、中、初級),乙方須主動於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將全部申報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報材料應根據相關部門每年具體要求上報,由甲方分批送相應的評委會評審。

四、乙方的責任義務:

1、按時按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用。其中人事關係掛靠,每人每月 _______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支付辦法:存檔時一次交清不少於12個月的管理費,以後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內乙方主動到甲方交清不少於12個月的管理費,以此類推。如推遲交費,每推遲一月,乙方增交滯納金10元。第一年內終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費不退(如今後上級有新收費標準,按新標準執行)。未交足管理費的,甲方不提供有關服務。

2、職稱評審、年度工作考覈及其它需裝入檔案的材料乙方應主動按時申報和歸檔;管理費乙方應主動按時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間,乙方應認真發行本合同約定,遵守國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關管理規定;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乙方應按人事管理規定出具所需證明。如因乙方手續不全而導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務無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代理期間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病、殘、傷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負。

5、乙方的人事、工資關係和檔案轉出時,必須交回本合同,遺失者由本人寫遺失證明聲明作廢。

五、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可以終止:

1、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違約行爲,給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對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轉出人事檔案及人事關係;

4、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託他人代簽,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說明:

甲方: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

乙方:_______(簽字、蓋章)

用人單位: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

人事爭議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爲了解決乙方工傷事宜,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承赤高速西平臺隧道施工過程中不慎受傷。乙方經治療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已經由甲方全部支付。

2、雙方自本協議簽訂後解除勞動關係。

3、甲方一次性對給予乙方賠償_________元。該款包括本合同簽定後乙方的停工留薪工資、交通食宿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後續治療中發生的掛號費、住院費、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及因解除雙方勞動關係而產生的相關補償等各項費用。

5、本協議簽訂後,關於本次工傷賠償及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解決完畢,雙方不得向對方主張其他權利。

6、本協議是甲乙雙方自願的,真實意思的表示,經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翻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爭議協議書3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 同 期 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起至_______ ’

2.無固定期限。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項目)完成止。雙方可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合同期在三個月以下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二條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2. 工作地點_______。

3.甲方應在依據本單位的生產技術、組織等條件科學地制定勞動定額、編制定員的基礎上,明確乙方所在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要求完成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4.乙方應努力提高職業技能並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生產(工作)任務爲_______ 。

5.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以書面形式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併爲乙方提供規定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種必須提供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對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進行勞動條件分級,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並在招用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乙方。

3.甲方應當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4.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5.乙方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爲違反勞動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執行工作制。

(1)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水平和分配方式(訂立了集體合同的,其工資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並將相應規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_______ 元,試用期滿月工資爲 _______元,每月支付工資的時間爲_______ 日。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自治區的最低工資規定。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4.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規定或工作任務後,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其工資報酬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或生活費。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

l.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定的津貼、補貼。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七條 職業培訓

1.乙方從事普通工種或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2.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乙方如違反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對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違約金要分攤計算。

第八條 合同的履行、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乙雙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並辦理變更手續。 .

3.經甲乙雙方協商,勞動合同可以續訂,續訂勞動合同應當辦理續訂手續。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人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與甲方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員,以及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且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的人員。甲方依照本條第一項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8.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6款、第7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測期間的;

(2)在本單位因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甲方糾正。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1 0.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利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通知甲方。

1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 3.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八條第8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八條第8款第(2)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1 4.雙方依法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爲乙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條 經濟補償、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八條第4、6、7款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ll款約定解除本合同;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12款第(4)項、第(5)項終止勞動合同的以及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12款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或者競業限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 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外籍勞動者所簽訂的中外文勞動合同文本有矛 盾的,應以中文文本爲依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爭議協議書4

______仲裁字(20__)第_____________號

申訴人:________________馬_______________,女,49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號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男,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區司法局,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代爲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提供證據、參加辯論,請求調解,代收法律文書。

被申訴人: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區國稅局,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_____,男,50歲,局長。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鄭_______________,男,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區國家稅務局,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代爲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提供證據、參加辯論,請求調解,代收法律文書,提起反訴。

案由:________________工資、補償金爭議

申訴人馬_______________訴被申訴人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區國家稅務局工資、補償金爭議一案,本委受理後依法組成仲裁庭,開庭進行了審理,申訴人馬_______________及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被申訴方委託代理人鄭_______________到庭。

經本委當庭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解除勞動關係,被申訴人支付給申訴人工資差額和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共計玖仟伍佰元整(9500元),限本調解書生效後五日內付清。

二、仲裁費400元,雙方各負擔50%。

本調解書與仲裁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仲裁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製作、送達

人事爭議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濟補償金與乙方發生爭議。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一、在接到本調解書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日至 月 日薪資 元,及 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元,合計人民幣 元整;

二、雙方勞動爭議債權債務終結,不再就本案問題發生任何爭議;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人事爭議協議書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簡要敘述雙方勞動、人事關係建立的時間,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爭議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結果,當事人的請求事項及雙方爭議的焦點等。

根據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1、由甲方支付乙方費、費、費等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限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人事關係自行解除(雙方保留勞動、人事關係的,應當明確保留勞動、人事關係)。

3、乙方自願放棄其他勞動(或者人事)爭議請求。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名或者蓋章後生效。

協議生效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法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簽署時間: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

聯繫人: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

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

地址: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