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設施工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設施工協議書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示範文本)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具體承包範圍詳見13.2款)暫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曆天數爲____天。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方發出的開工通知載明的日期爲準。
1.2 承包方爲提前工期採取的相應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經濟支出:發包方明確要求承包方趕工的,應承擔承包方因趕工額外發生的費用。
1.3 工期提前或延誤的獎罰,由雙方協商後在合同中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圖紙
發包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__套圖紙。
第3條 發包方、承包方駐工地代表。
發包方工程師姓名: 。
承包方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第4條 發包人工作
開工前辦理完畢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築物拆遷,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礙物清除,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現場,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現場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提交辦理有關證件、批件的合法手續,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承包方,並於現場交驗,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及施工擾民問題,合同簽訂後___3___天內組織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後___5____天內予以確認。凡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時,發包方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相關的經濟支出。
第5條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 5日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己完工程進度統計報表。
5.2 遵守國家及本市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負責安全保衛、清潔衛生等各項工作,做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發現地下障礙和文物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採取有效保護措施,按有關具體規定處置,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在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後5天內向發包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 (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承包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工作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第6條 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6.1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檢,並於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參加,驗收合格,發包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發包方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爲發包方己經批准,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6.2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方10天內組織驗收。發包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支付的費用。
發包方、承包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後,發包方於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備案本合同即告終止。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第7條 設計變更及合同價款的調整
7.1 施工中發包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經批准後,發包方應在變更前10天向承包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方有權拒絕變更。承包方按通知進行變更,並於5天內,根據約定的可調整承包方式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的完整資料,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發包方收到變更價款報告之日起5天內予以籤認,無正當理由不籤認時自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2 本工程按可調整的承包方式對承包造價作如下調整:___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實施本合同約定承包範圍外的工程,應對合同價予以調整。
第8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8.1 雙方同意,本工程合同價爲人民幣 元,在合同生效後,發包方按下列約定分_____次向承包方預付或支付工程款:
預付款:
進度款:
預付款的扣回:
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雙方辦理結算。
質量保證金:結算價的3%,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
雙方辦理結算後發包方不按時撥付工程款,從應付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應付款的利息。
第9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
9.1 發包方按雙方約定的《發包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後)供應材料設備,如與《一覽表》不符時,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2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如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各自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減的費用雙方議定。
第10條 爭議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 違約
發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12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分別保存;副本_______份。
第13條 補充條款如下:
13.1 工程名稱:
13.2 承包範圍:
13.3 價款方式:固定總價+洽商變更
以上文本僅供參考。
建設施工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承包方)
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的依據爲華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科教城所籤的合同,大合同中的條款適用本合同。
包方施工,爲了使本工程保證質量、保證工期、保證安全,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及面積:________小區14#樓水電、消防安裝, ____萬平米
2.承包內容: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質量等級: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
工程總造價 金額(大寫): 約________萬元.
水電、消防總造價 金額(大寫): 約________萬元. 本工程的付款依據爲以上合同價爲基準。
三、發包方工作責職
1.依據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對承包方在施工技術質量安全等工作中 行監督與指導。
2.按合同規定及建設單位付款給甲方比例按時付給承包方工程款。
四、承包方工作責職
1.在發包方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全權負責本工程水電的安裝。
2.工程質量:承包方對工程質量管理實行全面負責制,自覺接受各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指導,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達標,確保工程的質量等級。
3.工程安全:在施工過程中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認真管理好施工人員,確保不造成任何事故,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因自己違章造成的事故均由承包方自己負責,與發包方無涉,若因非承包人的原因給承包人人員造成傷害則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結賬方式
由承包方與大甲方結賬按圖紙工程量+變更由審計部門審計覈定和公司均攤的下浮爲____%時的總價減去甲控材部分後的金額扣除地方稅金、材料票稅金和公司上交後的總額乙方上交給發包方____%的管理費,甲控材部分則上交甲控材金額____%的管理費,在投標和施工時發生的必須要攤派的費用則由發包方提供票據或有力證明按工程總價和安裝總價的比例攤派,發包方除此以外概不收取承包方任何費用,若工程以____%爲基準多下浮一個點發包方的管理費則少收一個點。
六、付款方式
按大合同建設單位付給甲方的工程款同等比例同等進度付款,沒按進度付款的,在穿線前必須補上,若因此而影響工程進度則與乙方無關。
有其他事由和爭議均協商解決或提請有權部門協調解決。
此協議共兩頁一式兩份,發包、承包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具法律效應。任何一方違約或解除合同都得負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協議書3
第一部分 固定單價合同
一、 合同價款的確定:
1.1 本項目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單價,風險係數爲: 3% 4% 5% 6% 其它 %。
1.2 本合同價款中包含的風險範圍爲以下√項,風險範圍以內綜合單價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按實調整,調整辦法見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價款的調整”部分的約定。
1.2.1 工程量增減15%以內,綜合單價不調整。
1.2.2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價格調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內,不調整。
1.2.3合同工期內乙供材料價格變化在下列幅度:上漲或下跌5%, 10%以內不調整:
1.2.4其它說明 。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2.1 工程量的調整原則
本項目超出工程量清單及風險範圍的工程量均按實調整,調整原則爲按實際發生計量,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2.2 合同價款的調整
2.2.1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價格調整文件除材料價格外按照以下√項調整,材料價格的調整按照2.2.5款約定。
合同工期內遇價格調整文件,均按文件規定調整。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均按文件規定調整。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增的,按文件規定執行;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減的,按原約定不調整。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不按文件規定調整。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減的,按文件規定執行;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增的,按原約定不調整。
其它約定: 。
2.2.2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變更)工程量清單項目時,綜合單價確定原則爲以下√項:
合同中已有適用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合同中已有的價格。
合同中只有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參照類似項目的價格。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爲結算工程綜合單價。
其它約定: 。
2.2.3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單項工程量增減超過15%,並且該項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1%的,其超過部分或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工程量調增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下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上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或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後,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其它約定: 。
2.2.4 在本項目上因清單項目內容、特徵改變,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清單項目中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直接減去該減少部分子目的單價。
清單項目中增加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相應增加該增加部分子目的單價,子目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2.2款。
清單項目中同時增加或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重新組價,其綜合單價按上述兩種方法確定。
因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徵描述不清或描述錯誤引起承包人在該清單項目中少計、多計或錯計子目內容,則該清單項目重新組價,綜合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2.2款。
其它調整方式: 。
2.2.5 材料價格的調整。
本工程材料價格調整採用如下√項方式:
合同工期內遇價格調整文件中涉及材料價格調整規定的,均按文件規定調整。
合同工期內材料價格變化超過1.2.3款約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價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增)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承擔,價格下跌(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減)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受益。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增)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承擔,價格下跌(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減)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受益。
其它約定 。
材料價格調整價差的計算按下述√項方法執行: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
其它約定 。
(可分爲主體施工期間、開竣工期間、合同工期期間、瀝青攤鋪期間等)
2.2.6 措施費用的調整。
本項目風險範圍以外的措施費用均可按實調整。
措施費用調整採用下列√項方式:
以清單工程量爲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隨對應工程量的調整同比例調整。
以分部分項工程費爲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費,隨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而調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變更)措施項目費,調整辦法同 2.2.2款。
其它約定: 。
2.3 其它工程項目費用的確定與調整
2.3.1 施工配合費:由發包人單獨分包的工程,總包單位按照分包工程造價的 %或按 價格直接向發包人計取。
2.3.2 零星工作項目費:由發包人提出並認可的零星項目工作費用按照零星項目簽證單記錄數據計算。
2.3.3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期獎勵或處罰,提前或延後按照每天 %比例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爲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以合同工期爲參照對象)
2.3.4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程質量獎懲,以招標文件約定質量等級爲基準,每提高或降低一個等級,按 %給予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爲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除無條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計算的工程質量獎勵費用及降低等級處罰外,按照不再按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的 %處以罰款。(質量等級分爲不合格、合格、縣級市優質結構、姑蘇杯、揚子杯、魯班獎)
2.3.5 暫定材料價格的調整確認方法:本工程所有暫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調整方式採用下列√項:
按照發包人提供價格結算,與暫定價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發包人與承包人共同詢價後確認價格結算,與暫定價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指導(信息)價格結算,與暫定價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其它約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險費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擔:
。
2.3.7 工程審覈費用的支付方式採用下列√:
由發包人支付。
覈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覈減率超過 %,超出部分的審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覈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覈減率超過 %,全部審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審覈費用支付 。
2.4 補充約定:
第二部分 固定總價合同
一、合同價款的確定:
1.1 本項目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總價,包乾係數爲: 3% 4% 5%6% 其它 %。
1.2 本合同價款中包含的包乾範圍爲以下√項,包乾範圍以內合同價款不予調整,包乾範圍以外按實調整,調整辦法見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價款的調整”部分的約定。
1.2.1 本項目在施工圖紙範圍內,工程量已經雙方覈實無誤,工程量不調整。
1.2.2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價格調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內,不調整(不可競爭費除外)。
1.2.3 合同工期內乙供材料價格變化在下列幅度:上漲或下跌5%, 10%以內不調整;
1.2.4其它說明 。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2.1 工程量的調整
本項目超出施工圖紙及包乾範圍的工程量均按實調整,調整原則爲按實際發生工程量計量,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2.2 合同價款的調整
2.2.1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變更)工程量清單項目時,合同價款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合同中已有適用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合同中已有的價格乘以新增(或變更)工程量,以其爲計價基礎的其它費用按合同計價程序和費率標準計算。
合同中只有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參照類似項目的價格乘以新增(或變更)工程量,以其爲計價基礎的其它費用按合同計價程序和費率標準計算。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由承包人或發包人提出適當的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經對方確認後乘以新增(或變更)工程量,以其爲計價基礎的其它費用按合同計價程序和費率標準計算。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爲結算工程價款。
其它約定: 。
2.2.2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單項工程量增減超過15%,並且該項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1%的,其超過部分或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工程量調增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下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上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或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後,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其它約定: 。
2.2.3 在本項目上因清單項目內容、特徵改變,合同價款予以調整,其綜合單價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清單項目中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直接減去該減少部分子目的單價。
清單項目中增加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相應增加該增加部分子目的單價,子目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2.1款。
清單項目中同時增加或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重新組價,其綜合單價按上述兩種方法確定。
因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徵描述不清或描述錯誤引起承包人在該清單項目中少計、多計或錯計子目內容,則該清單項目重新組價,綜合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2.1款。
其它調整方式: 。
2.2.4 材料價格的調整。
本工程材料價格調整採用如下√項方式:
合同工期內材料價格變化超過1.2.3款約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價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承擔,價格下跌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受益。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承擔,價格下跌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受益。
其它約定 。
材料價格調整價差的計算按下述√項方法執行: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
其它約定 。
(可分爲主體施工期間、開竣工期間、合同工期期間、瀝青攤鋪期間等)
2.2.5 措施費用的調整。
本項目包乾範圍以外的措施費用均可按實調整。
措施費用調整採用下列√項方式:
以清單工程量爲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隨對應工程量的調整同比例調整。
以分部分項工程費爲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費,隨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而調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變更)措施項目費,調整辦法同 2.2.1款。
其它約定: 。
2.3 其它工程項目費用的確定與調整
2.3.1 施工配合費:由發包人單獨分包的工程,總包單位按照分包工程造價的 %或按 價格直接向發包人計取。
2.3.2 零星工作項目費:由發包人提出並認可的零星項目工作費用按照零星項目簽證單記錄數據計算。
2.3.3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期獎勵或處罰,提前或延後按照每天 %比例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爲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
2.3.4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程質量獎懲,以招標文件約定質量等級爲基準,每提高或降低一個等級,按 %給予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爲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除無條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計算的工程質量獎勵費用及降低等級處罰外,按照不再按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的 %處以罰款。(質量等級分爲不合格、合格、縣級市優質結構、姑蘇杯、揚子杯、魯班獎)
2.3.5 暫定材料價格的調整確認方法:本工程所有暫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調整方式採用下列√項:
按照發包人提供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發包人與承包人共同詢價後確認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指導(信息)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其它約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險費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擔:
。
2.3.7 工程審覈費用的支付方式採用下列√:
由發包人支付。
覈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覈減率超過 %,超出部分的審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覈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覈減率超過 %,全部審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審覈費用支付 。
2.4 補充約定:
第三部分 可調整格合同
一、合同價款的確定
本項目合同價款採用可調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2.1 工程量的調整
在本項目上發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實調整,調整原則爲按實計量,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2.2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價格調整文件按以下√項調整:
2.2.1 合同工期內遇價格調整文件,均按文件規定調整。
2.2.2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均文件規定調整。
2.2.3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增的,按文件規定執行;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減的,按原約定不調整。
2.2.4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不按文件規定調整。
2.2.5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減的,按文件規定執行;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增的,按原約定不調整。
2.2.6 其它約定: 。
2.3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變更)工程量清單項目時,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2.3.1合同中已有適用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合同中已有的價格。
2.3.2合同中只有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參照類似項目的價格。
2.3.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由承包人或發包人提出適當的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經對方確認。
2.3.4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爲結算工程綜合單價。
2.3.5 其它約定: 。
2.4 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單項工程量增減超過15%,並且該項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1%的,其超過部分或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2.4.1工程量調增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下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2.4.2工程量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上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2.4.3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或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後,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2.4.4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2.4.5 其它約定: 。
2.5 在本項目上因清單項目內容、特徵改變,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2.5.1 清單項目中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直接減去該減少部分子目的單價。
2.5.2 清單項目中增加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相應增加該增加部分子目的單價,子目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3款。
2.5.3 清單項目中同時增加或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重新組價,其綜合單價按上述兩種方法確定。
2.5.4 因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徵描述不清或描述錯誤引起承包人在該清單項目中少計、多計或錯計子目內容,則該清單項目重新組價,綜合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3款。
2.5.5 其它調整方式: 。
2.6 材料價格的調整。
2.6.1 本工程材料價格調整採用如下√項方式:
合同工期內遇價格調整文件中涉及材料價格調整規定的,均按文件規定調整。
合同工期內材料價格變化超過 %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價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增)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承擔,價格下跌(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減)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受益。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增)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承擔,價格下跌(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減)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受益。
其它約定 。
2.6.2 材料價格調整價差的計算按下述√項方法執行: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
其它約定 。
(可分爲主體施工期間、開竣工期間、合同工期期間、瀝青攤鋪期間等)
2.7 措施費用的調整。
2.7.1 在本項目上發生的措施費用均可按實調整。
2.7.2 措施費用調整採用下列√項方式:
以清單工程量爲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隨對應工程量的調整同比例調整。
以分部分項工程費爲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費,隨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而調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變更)措施項目費,調整辦法同 2.3款。
其它約定: 。
2.8 其它工程項目費用的確定與調整
2.8.1 施工配合費:由發包人單獨分包的工程,總包單位按照分包工程造價的 %或按 價格直接向發包人計取。
2.8.2 零星工作項目費:由發包人提出並認可的零星項目工作費用按照零星項目簽證單記錄數據計算。
2.8.3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期獎勵或處罰,提前或延後按照每天 %比例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爲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
2.8.4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程質量獎懲,以招標文件約定質量等級爲基準,每提高或降低一個等級,按 %給予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爲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除無條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計算的工程質量獎勵費用及降低等級處罰外,按照不再按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的 %處以罰款。(質量等級分爲不合格、合格、縣級市優質結構、姑蘇杯、揚子杯、魯班獎)
2.8.5 暫定材料價格的調整確認方法:本工程所有暫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調整方式採用下列√項:
按照發包人提供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發包人與承包人共同詢價後確認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指導(信息)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其它約定 。
2.8.6 本工程工程保險費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擔:
。
2.8.7 工程審覈費用的支付方式採用下列√:
由發包人支付。
覈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覈減率超過 %,超出部分的審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覈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覈減率超過 %,全部審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審覈費用支付 。
2.9 補充約定:
建設施工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點:
1、 甲方工地材料到位,提供工具,斗車等工具由甲方負責。
2 、一切小工具(燈泡、 電線、 安全帽等)由乙方負責。
3 、乙方要保質保量,在工地不準打架、 賭博,如有違反,罰款________元。
4、 施工安全:發生工傷事故由施工隊自己負責。
5 、本工程工期爲天,乙方按施工實際量計算總平方數,衛生間牆面________/平方米,地面:________/平方米,此價不含稅金。
6 、人員進場按每人發飯票,不包吃,包住宿、 包水電,飯票費按每月計算扣除。 7 、十天以內可以藉資,藉資款不超過進度款。
8、 結算方式:按每月工程進度的80%結算工程款,餘款的20%在驗收合格10天之內,全部付清。
9、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中途撒離工人,如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10、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後先試用兩天時間,確實質量無問題後再繼續施工(質量要求是水平、四角直、儘量無空心),如在兩天施工過程過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本合同則自動失效,雙方不追究責任。
11、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 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至工程驗收結清餘款後失效。
注:完成總工程後,補鋸片款________元整(¥________)。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此補充協議也視同合不可分割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協議書5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小區道路硬化工程工程地點:小區承包範圍:包工包料合同工期:40天開工日期:20xx年4月25日竣工日期:20xx年6月5日約53萬元。工程量按照實際發生量進行結算(後附工程預算單)。
二、甲方職責:
1、依據建設工程管理的法令法規以及城鎮道路建設工程技術規範對乙方施工進行全過程的技術、質量、安全、進度管理。
2、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對乙方施工技術規範、質量指標進行檢查監督,負責建築材料、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
3、根據實際需要,審覈批准工程變更方案,審定工程簽證。
4、負責抓好對工程隊的安全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三、乙方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工程建設的法規及各項地方性法規,依據施工方案要求組織施工。
2、每道工序完工後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所購進的建材必須符合國家材質技術指標,具備產品合格證書及相關質檢手續,並經甲方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抓好本工隊全體人員的安全教育,搞好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警示標誌配置及各項安全防護工作,嚴格施工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範,積極配合甲方的各項安全檢查。
5、未按照施工技術規範及工程質量要求組織施工而造成的廢品工程,應予以返工並承擔相關費用。
6、乙方工程管理及施工人員違章操作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洪水等)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工程決算:
工程竣工後,依據工程各項目實際發生量及工程量清單所確定的價格標準據實結算。
五、付款方式:
依據工程進度雙方商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總價款的百分之九十五,預留百分之五保脩金,保修期爲一年,期滿未出現質量問題,支付餘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有爭議,提交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裁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甲方存檔二份。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建設施工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爲改善居住條件,在自家院內新建一棟兩層住房,經雙方協商,承包給乙方施工建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房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建項目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結構:底框磚混結構房屋一棟,一樓一底共兩層。
3。建築面積:約310㎡(最後以實際建築面積爲準)。
4。工程內容:乙方按照甲方實地、內部結構草圖及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房屋主體工程,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施工、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一樓地面、門前臺階施工。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費用
1。工程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的建築材料,乙方負責施工,並負責所有施工用具設備。
2。施工費用:按建築面積甲方付給乙方每平方米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澆灌好一層合格後預付____萬元,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後全部結算付清。
第三條:工程質量要求
1。整個工程應按照甲方實地、內部結構草圖及甲方提出的要求施工,達到國家建築施工規範要求。牆體、樑、柱水平度、垂度相差不超過
1。5cm。
2。房屋內部按甲方草圖佈局,工程施工中科學合理放線,具體尺寸需要變更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每一道施工環節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能進行下一施工環節。
3。若乙方施工中質量不合格,一律拆除重新施工,所造成的施工費及材料費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工程工期
1。經雙方協商,工程從澆灌鋼混柱之日起,兩個月完工(日期爲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爲下雨和建築材料拖延,交房日期可順延;若由於乙方人爲原因工程延時或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扣除乙方施工費,延時一天扣除施工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安全責任
甲、乙方共同提高安全意識,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法》,勞保措施,施工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規範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出現病、傷、亡,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地基開挖,石腳支砌,地基回填,準備好水路電路,確保乙方按時施工。
2。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必須聽從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堅持節省、不浪費的原則,不能隨意帶走甲方的任何建材。
3。施工前,乙方應將工程材料預算(水泥、磚、鋼筋、沙石等數量、門窗尺寸尺寸等)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採購;施工中,工程需增減用料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4。甲方應按照約定時間支付乙方施工費用,乙方不得長期停工或提出多加工錢等無理要求,否則本合同終止。
5。施工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施工協議書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一、施工項目:______
二、施工規模:______
三、施工質量要求:院面竣工後達到觀感合格,院內不存水,可行駛小型車。
四、工程造價:建設單位以每平方______元承包給施工單位,工程總造價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後,經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後,三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______至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施工單位:______
負責人:______負責人:______
建設施工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原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建設合同,現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現場,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現場,本着坦誠真摯、相互理解、及時快速解決問題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結算、撤場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經雙方覈實,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總價款萬元,詳見附表1完成工程量清單。
二、經雙方對上述費用進行覈算統計,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應付乙方款項共計______萬元,該款項已充分考慮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設、工程變更、誤工損失、違約補償等各種費用,對此乙方無任何異議,乙方不再提出其他費用要求。
三、項目施工過程中甲方已累計支付乙方各項款項計______萬元(含代付工程料款萬元),詳見附表2已支付費用清單。現甲方尚欠乙方款項計______萬元。本協議簽字之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欠款______萬元,至此欠款全部付清,雙方再無任何債權債務關係,甲方不承擔一切與乙方及乙方所屬人員的糾紛。
四、合同解除後免除乙方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
五、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於3日內退出工程現場並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工具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否則應承擔拖延費10000元/日。
六、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協議書9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方經綜合考察現將竹鎮成人教育中心樓附屬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根據本工程特點,同時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爲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雙方現就本工程項目施工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成人教育中心樓附屬工程。
二、工程地點:竹鎮鎮政府院內
三、承包內容:成人教育中心樓道路、排水管網及化糞池等附屬工程。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
五、工期要求:40天。
六、質量標準:合格。
七、工程款支付:
1、工程竣工後一年內且工程決算已審覈完成支付總價95%;
5、餘款工程保脩金5%按有關規定支付。
八、工程決算方式:
1、工程量按實決算;
2、結算定額套用:_____年《江蘇省建築工程計價表》及相應取費表;
3、地材價格執行六合相應時期地材文件價格;
4、甲供材不計取運輸及保管費;
5、國家政策文件,決算時按照相應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並待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滿、工程尾款付清後自行終止。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施工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小區住宅樓
項目地點:
第二條 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價格:合同總價¥ 人民幣 : 合同總價包括各種配電箱的加工製作、配電箱的裝卸、運輸、堆放至招標單位指定地點、產品檢測費、管理費、稅金、現場配合驗收、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和更換、技術指導及技術培訓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交貨地點:小區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 交貨時間:__年 月 __年內不出現生鏽、漆膜脫落、龜裂等現象。
第六條 產品的交貨驗收及保管方式
6.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運抵卸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6.2合同簽訂時乙方提供的樣本、樣品甲方進行封存,作爲產品驗收的依據。
6.3 貨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以後通知甲方、監理公司、工程安裝承包方進行驗收,若貨物與進貨數目不相符,或有損壞,或者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拒收全部或部分貨物,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收回或補齊,乙方實際交貨時間以乙方最終補齊貨物時間爲準。參與交貨驗收的單位在貨物清單上共同簽字,並填寫交貨驗收合格證明,此合格證明爲乙方交貨的憑證,也是乙方申請付款的必要依據。
6.4貨物在交貨驗收合格前所有權不轉移,產品的包裝、成品保護、貨物的丟失、損壞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6.5乙方在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6.6.對乙方所供產品,甲方有權隨機抽樣送檢,如送檢產品質量不符合相應國家或行業標準,甲方有權對乙方提出索賠。
6.7.產品質量必須通過國家檢測機構相關部門驗收標準爲準。
6.8.爲確保乙方所供產品質量,供需雙方需對產品質量層層把關。在生產期間,甲方有權指派相關人員進駐乙方廠區跟蹤檢查。
第七條 貨款支付方式
7.1 本工程不支付預付款。
7.2.驗收款:每批貨送達工地現場,並且該批貨款達到合同總價的60%時,經驗收合格付款手續齊全後 5日內支付該批貨款30%的進度款。
7.3.進度款付至合同總價的70%暫停。
7.4.配電箱安裝調試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資料交付齊全、正確、有效,手續完備,並按實結算後, 5日內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0%。
7.5. 保脩金爲 0%。
保修期爲二年,保修期達到二年後如甲方或物業公司對產品質量沒有異議,則在 5個工作日退還保脩金。
第八條 變更處理方法在本合同規定交貨時間的 0個工作日前,甲方如須改變所訂產品的規格型號和數量及發貨時間、到貨時間,乙方只可對因規格型號和數量的變化而造成的價差調整合同金額,但不得就甲方的變更行爲收取任何費用。
第九條 產品保修、補貨約定
9. 1產品保修期年,時間從甲方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計。
9.2 保修期因乙方產品質量出現的問題負責免費更換,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換的要求後24小時內進行更換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的產品。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選擇其他單位的產品,因此發生的費用從保脩金中扣除,而且乙方須對此造成的結果繼續負責。
9.3 應接受甲方和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的補貨要求,不得藉故拒絕補貨或推遲補貨;補貨單價參照原合同,補貨日期爲接到通知後5天,由乙方送貨到甲方或甲方物業管理公司,並由乙方負責卸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 1合同簽訂後,除出現不可抗力的情況外,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合同各項條款。
倘若無法履行合同時,違約者需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 0%作爲不能履行合同之賠償。
10.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交貨,乙方須支付甲方逾期部分貨款總額每天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並依法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逾期交貨超過 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0.3因爲產品質量問題致使沒有一次性 通過工程竣工驗收的,乙方應立即無償換貨並在7天內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規定的合格產品,向甲方支付未通過安裝驗收部分產品價款的5%違約金。
乙方逾期 0天未交送合格產品的,或者因爲產品質量問題致使第二次沒有通過安裝驗收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退還該部分不合格產品的貨款,並支付該部分價款 0%的違約金。
10.4乙方依法承擔因爲產品質量問題而給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10.5因爲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包裝、數量、質量問題致使未通過交貨驗收的,視爲沒有交貨;乙方提供的貨物與甲方確定的樣品不符,視爲沒有交貨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按照本合同關於逾期交貨的有關規定執行。
10.6對因產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方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協議書11
協議雙方: 〔總包人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甲方與 (以下稱發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稱總包合同),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聯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範圍:
5.合同工期:開工日期:日;竣工日期:總日曆天數 天。
6.質量標準:,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
7.合同價款:元 ¥元
二、甲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三、乙方駐工地代表
1.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四、甲方責任
1.甲方委派相關管理人員,實施對工程的監督管理。
2.協助協調乙方與發包人、監理的關係,實行業務對口管理,若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負責提供工程施工所需資料、表格,若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本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形象策劃等方面,負有指導、監督和服務職責。
5.甲方負責辦理進入工程所在地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責任
1.嚴格履行總包合同所約定的全部內容、責任、義務及本協議所約定的全部內容、責任、義務。乙方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內容、責任、義務時,若與總包合同的約定衝突時,執行本協議的約定;本協議沒有約定的,應按總包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有關的管理辦法、規定和要求,規範自身的管理行爲,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施工生產活動,嚴格執行甲方、監理、發包人的指令,確保協議(合同)順利履行。
3.乙方自行負責本工程的施工組織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現行國家和地方的施工技術驗收規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本協議的約定組織施工。
4.乙方進場的管理(須持證)人員和主要工種(須持證)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乙方自行負責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投標報價、工程結算,工程造價已包含實施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各項費用(含交繳管理費等)。甲方可對上
述工作提供服務,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工程的工期、質量負責,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各項罰款。接受並配合甲方、監理、發包人對工程施工中工期、質量的檢查、監督、管理,按要求返工、修改,按規定及時處理髮生的質量事故,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各項罰款。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接受並配合甲方、監理、發包人、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對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檢查、監督、管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按規定及時處理髮生的安全事故,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和甲方企業形象的各項規範要求實施並承擔費用,接受並配合甲方、監理、發包人、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管理,保證施工場地整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甲方(發包人)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企業形象的各項規範要求實施現場管理,在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甲方可自行完善,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工程現場達到 級文明工地標準。
9.乙方應遵守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等的管理規定,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乙方自行負責施工現場及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11.工程未交付之前,乙方負責其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害,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1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專業人員與甲方的專業人員進行各項業務對口(或共同與監理、發包人進行專業對口),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與監理、發包人發生工作聯繫,與監理、發包人之間的一切技術、經濟文件,所有往來函件必須經甲方登記、記錄並保管。
13.每月(發包人)提交當月完成工程進度統計報表和下月工程進度計劃,及時提交其它有關報表。
14.乙方負責爲甲方(若有約定時應包括監理、發包人)管理人員提供辦公及生活設施用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15.按規定及時足額存入和發放農民工工資。不得因甲方(發包人)不能按約定正常支付工程款發生拖欠,若發生拖欠,甲方有權從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後直接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16.乙方必須爲自有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傷保險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規定需交納的其他費用(保險合同及交費票據甲方確認後保留複印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17.由乙方自行承擔工程的墊資及其拖欠工程款的催要,若發生墊資或變相墊資則由乙方自行承擔並對由此產生的風險承擔全部責任且不影響甲方利益。
18.乙方自行承擔發包人不能及時提供材料、設備、支付工程款項及其它原因影響工程正常施工(包括工程停建、緩建)造成乙方自身及其甲方的損失。
19.乙方只能以自身名義負責本工程項目發生的一切債務,甲方不負連帶責任。乙方不得因拖欠他人款項向甲方提出索賠、訴訟。若以甲方名義對外簽約僱傭勞務、採購物資、租賃設備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0.乙方對其承包的工程項目自負盈虧,甲方不承擔盈虧責任。
21.因經濟等糾紛產生的或訴訟案件所發生的賠償性經濟支出和其它經濟支出由乙方承擔。
22、承擔本工程發生的應由甲方對發包人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承擔本工程保修及保修結束後可能產生的施工質量而導致的甲方責任。
六、工程價款確認和支付、管理費用和其它
1.本工程乙方向甲方上繳管理費(不含應繳稅費)爲工程造價的應繳稅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應繳稅費包括本工程所須繳納的國家規定的各種稅金、工程招投標期間的費用、以甲方名義交付的進駐工程所在地必須發生的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各項收費,規定以外的各項收費和攤派費用。
3.施工現場企業形象策劃及其實施的費用、臨時設施(包括甲方、監理、發包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爲順利實施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務,其過程中發生的經營(招待)費由乙方承擔。
5.甲方派駐現場管理人員的工資(不含“五險一金”每人每月元,包括享受節假日探親期間)、享受探親假的往返路費由乙方承擔,因工程出差(包括甲方另派其他人員和財務人員收支工程款)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完工後甲方派駐現場管理人員仍需滯留現場配合乙方參與結算、整理竣工資料時,其工資仍由乙方承擔(標準同上),因工程出差(包括甲方另派其他人員和財務人員收支工程款)所發生的費用仍由乙方承擔。甲方派駐現場管理人員的通訊費用由乙方承擔。
6. 甲方派駐現場管理人員的“五險一金”由乙方承擔(每人每月且隨甲方交繳額度的變化調整)。
7.管理費及其稅費的交繳:甲方收到發包人撥付的工程款,扣除管理費、應繳稅、費、經營(招待)費用、派駐現場管理人員的工資、“五險一金”以及其它應扣、繳(交)的費用後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完工時收取完全部管理費,竣工結算一經確定,甲方即按結算價款一次調整結清收取完全部管理費。
8.(也可明確)工程價款的支付:何時、何額度及其總額控制。(或按總包合同約定)
9.每次支付工程款時,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程序,由主管施工員(工長)簽署完工(竣工)驗收單並經相關人員、項目經理審覈確認或由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直接簽署完工(竣工)驗收單,經甲方主管部門、主管領導審覈確認批准後方能(生效)支付。
10.支付工程款時乙方必須出具合法有效票據,乙方應在甲方的監督下合理使用工程款,不得挪作他用,以確保工程施工需要。
11.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其額度不超過已完成合格工程價款(發包人支付)的%(其中預留工期、質量、安全、文明工地保證金各%),當工程竣工後或確認滿足本協議約定的工期、質量及達到 級文明工地時,且未發生安全事故,分別支付預留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工地 %的工程款(保證金)。
12.甲方只有在收到發包人相應的工程款(保脩金)後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非甲方原因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保脩金)時,乙方不能採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催收且須保證連續施工。
七、乙方採購材料
1.本工程的材料(發包人供應的除外)由乙方自行採購。乙方必須按照發包人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質量負責。
2.材料在使用前,乙方應按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竣工驗收及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確認 天之內,乙方向甲方(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 套,竣工資料必須符合發包人和工程所在地檔案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要求,並承擔因自身資料不合格或不及時提供所造成的損失。
2.甲方依據經發包人確認的工程竣工結算報告(書),按實與乙方進行工程造價的結算。
九、質量保修
1.乙方承包的工程內容均屬保修範圍,保修期限爲甲方與發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保修期。
2.保脩金額爲工程價款的滿後返還乙方。若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通知後 天內派人無償修理,發生緊急搶修事故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否則甲方(發包人)可委託他人修理,其費用在保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由乙方承擔保修結束後可能產生的施工質量而導致的甲方責任。
十、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嚴格總包合同所約定的全部內容、甲方的責任、義務及本協議所約定的全部內容、責任、義務,在施工中無法保證其對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和順利實施,損害甲方形象,甲方有權收回工程,終止協議,另行組織他人施工,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對不服從甲方(監理、發包人)管理的乙方施工人員,甲方有權提出處理意見直至將其清出現場。
3.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給他人,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 提請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協議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商停止施工;
(2)調解機構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或者不列爭議,在其它內列:本協議實施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
十二、其它
1.本工程需向發包人交繳工程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維修保函)、發生墊資或變相墊資需求、以抵頂房產方式進行結算付款等事宜,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風險責任及其經濟損失。工程竣工後,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款項清收、房產抵頂手續。
2.本協議未盡事宜,均以甲方與發包人簽訂的總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爲準,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在協議實施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發包人)支付完工程價款(不含保脩金)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餘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5.本協議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XXXXXX
甲方(蓋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乙方(蓋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建設施工協議書12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範文本》結合天津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3 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1.2 工程地點:
1.4 承包範圍:
1.6 合同價款:本工程造價 元。 金額大寫:
第二條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開工日期:本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
2.2 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於 年 月 日竣工。
2.3 全部工程總日曆天數 天。
2.4 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三條 工期延誤與工期獎罰
3.1 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時開工,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書面答覆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內不予答覆,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3.2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認爲必要時,可提出暫停施工要求並在停工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在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應及時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時限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停工責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爲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5 承包方式:
3.3 工期延誤。下列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3.3.1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3.2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3.3 施工中遇到不可預見障礙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處理時。
3.3.4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供應材料,甲方未按時撥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籤認同意給予順延的情況。
3.3.5 不可抗力(指戰爭、動亂、空氣飛行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五天內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五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答覆,乙方即可視爲延期要求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4 工期獎罰。根據工期定額標準雙方約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誤的獎罰費用,雙方應擬定如下條款: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 辦理施工所需證件、批件,清理場地,修復現場幹道,保證運輸通暢。
4.2 將施工所需水、電源、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現場雙方商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4.3 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4.4 甲方在開工前15天將工程施工圖八份及有關技術資料提供乙方。
4.5 組織設計院、乙方進行圖紙會審,並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4.6 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要求,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損失,應承擔經濟責任,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按雙方約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並提供施工用電、用水計劃。
5.2 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交與甲方,甲方應在 日內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即可認爲已經批准。
5.3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5.4 已竣工程在驗收之前,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系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修復,系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按約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5.6 嚴格執行我市關於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建築物無污染,現場無建築垃圾。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損失,應承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 價款支付與調整
6.1 工程預付款:在合同簽訂後,按天津市有關文件規定,三日內甲方按工程合同造價 %,計人民幣 元,支付給乙方。
6.2 工程進度款按天津市關於工程進度款撥付辦法的規定。
6.3 合同價款的調整。在合同簽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可以調整。
6.3.1 甲方同意的設計變更及工程量增減。
6.3.2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6.3.3 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6.4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撥付工程款時,乙方可向甲方發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 天內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時,甲方應承擔從拖欠之日起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材料設備供應
7.1 甲供材料設備(見附表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供材料設備產品合格證及材質證書。
7.2 甲供材料設備甲方委託乙方保管時,保管費用 元由甲方承擔。保管期間材料設備發生損壞丟失,乙方負責賠償。
7.3 甲供材料應按雙方約定時間、地點供應,未按要求時間供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供材料設備品種、數量、規格與清單不符時,由甲方重新採購並補齊數量。
7.4 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並附有合格證。
7.5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7.6 甲方委託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採購前,在價格、質量方面應取得甲方同意簽證,價差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量與驗收
8.1 乙方應認真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接受甲方監督,質量驗收必須達到合格。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乙方應按規範要求,承擔返修工作及費用。因甲方原因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甲方要求優良工程,其增加費用雙方商定納入補充條款。
8.2 隱蔽工程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埋條件或達到條款約定的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施工前24小時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工程施工。
8.3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雙方根據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8.4 乙方在工程驗收前5天將驗收報告送甲方。甲方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組織驗收,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
8.5 已竣工未驗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動用。甲方如需提前使用,即視爲通過竣工驗收。
8.6 乙方在驗收後 天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圖 套。
第九條 設計變更
9.1 施工中如需設計變更,須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後,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9.2 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向乙方發出正式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
9.3 由於設計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由雙方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明確。
第十條 竣工結算
10.1 已完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在 天內將工程結算書送交甲方,甲方在 天內審覈完畢,並簽署審覈意見。雙方無爭議時,甲方負責向乙方支付工程結算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 天內將工程交付甲方。如雙方意見不一致時,可報請有關部門調解。若甲方在收到結算後 天內未提出審查意見,工程結算視爲批准。
10.2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經辦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將部分或全部工程妥善保護,保護費由甲方承擔。
10.3 甲方無正當理由在批准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工程保修
11.1 保脩金。甲方從應付乙方工程款內,按合同工程價款的 %預留工程保修費用。待保修期過後,退還乙方本金及利息。
11.2 保修項目及保修期限
11.3 保修期間,因施工質量問題,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和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的返修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仲裁
12.1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應本着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下列第 種方法解決:
①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13.1 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委派人員和職責附後)。
13.2 甲方委託監理工程師姓名: 被授權範圍
13.3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有關人員名單和職責附後)。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14.1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工程協議書。
14.2 招標文件
14.3 工程項目一覽表
14.4 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14.5 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及審查標底部門有此附件)
14.6 有關協議條款及補充合同:
第十五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5.1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由甲方送經辦銀 行,合同管理辦公室一份備案。
15.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協議書13
具保證人:
根據xx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同》41條規定,保證人自願並慎重簽署本協議書。
第一條、保證事由
由保證人xx對xx工程施工合同、變更文件和補充協議自願向遵義城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提供以下擔保保證。
第二條、保證內容
1、稅、費:
a、建築經營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附加費,所得稅,印花稅等;
b、按國家規定施工企業應繳納的規費;
c、按<<項目施工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向分公司上繳的管理費;
d、民工工資支付、材料費支付;
e、債務償還。
2、 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違約:
a、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有關部門對事故的罰款處理和違規處罰全部費用等;
b、因出現質量事故而發生的返工整改費用;因工期延誤發生的違約損失;因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被處罰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債務:
拖欠的工人工資,拖欠的建材款項以及賒購的材料物資。以項目部工程(項目專用章、項目工程技術專用章)或工程名義借款、貸款、欠款、利息、違約金等所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第三條、保證責任
1、對第二條所例條款內容,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和經濟償付;
2、保證人首先應自行對經濟和民事責任造成的損失進行清償或賠償;
3、如果保證人自行清償或賠償後的不足部分,用擔保人財物和資產清償或拆抵賠償;
4、如果保證人不積極主動履行清賠償責任,由分公司爲保證人的委託代理人直接用保證人的財產(擔保)物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四條、保證方式(可選一種或二種)
1、保證人一次向分公司繳納保證金xx元;工程總價的xx%。
2、保證人自願提供以下資產擔保物,抵押擔保物列後:
第五條、抵押擔保保證權的實現
凡是因本保證書第二條所產生的清償和賠償,保證人賠償後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證人的委託人以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清償;
2、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務數額的部分歸還保證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證人繼續清償;
第六條、抵押物返還
1、如果保證人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約定完成施工任務;且沒有留下債務,保證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數歸還給保證人,擔保責任消失。
2、抵押物返還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經建設單位和相關部門辦清手續.
(2)保證人工程所在地公開公告或登報公告,90天后,如果未發生債務糾紛或索賠,抵押物歸還給保證人,用法人資產擔保保證的解除擔保合同。
(3)保證人接收所返還的抵押物時,必須如數歸還原始收據。
第七條、保證人聲明:以上保證條款和內容,純屬本人自願,完全履行此協議書條款。
第八條、本合同同時爲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擔保合同,爲工程合同的組成部分。
保證人(單位):
代 表:
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建設施工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和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和乙方共同簽訂_____________信息網施工協議(以下稱協議)。
1.合作內容甲方受乙方委託爲第三方提供接入_____________信息網通信服務所需結構化佈線工程的施工。甲方代乙方與第三方洽談並收取入網費。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負責第三方入網工程的結構化佈線施工及工程所需的輔料,並保證工程的質量。乙方負責提供入網工程所需的線纜和主要設備的安裝和調試。
3.收益來源及向使用_____________信息網的用戶收取開戶費,開戶費定爲_____________/戶。開
戶費收入由甲、乙方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雙方各自繳納各自應繳稅費。
4.合作期限甲乙雙方合作期限暫定爲_____________年。
5.財務結算______________。
6.日常維護在系統正常使用前,由甲乙雙方配合對線路和設備進行綜合的調試。在系統正常使用後,由乙方對系統進行日常維護。
7.法律責任甲方應對所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如果因甲方的工程質量問題而引起的一切爭議和法律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對所提供的設備和服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協議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協議書15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圖紙及發包人規定的全部內容,工程量以現場實際簽證爲準。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三、合同工期:30日曆天 開工日期:以監理及發包人下達的開工報告爲準 竣工日期:以監理及發包人下達的竣工報告爲準 四、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合同價款暫定 萬元。工程量經發包人、承包人及監理現場共同確認後據實結算。預算定額執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及集團有關規定,根據集團規劃部覈定價款作爲合同最終價款,雙方據此簽訂補充協議。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施工單位確認書
5、預算文件及其附件
6、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雙方爲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