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股份制合夥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丁四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合夥人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3、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爲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後如有機會繼續合作,相關事宜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現金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乙方以___現金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丙方以___現金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丁方以___現金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拾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爲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財務爲依據,按甲、乙、丙、丁四方所佔股份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股份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a)新合夥人入股,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b)新合夥人需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c)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
2、退股:
a)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除名退股,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未履行出資義務;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3、執行公司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f)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a)允許公司股東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b)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覈算。
c)如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
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爲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其按實際損失賠償,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全體股東同意方可。
3、股東不得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4、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股的情況下,其餘股東有權繼續以原公司名稱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也可選擇吸收新的股東入夥經營。
2、
在合夥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股東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股東的同意,接納繼承人爲股東繼續經營。
第十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公司期屆滿;
b)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股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股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公司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股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公司解散的,應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其中一份爲中間人所留。
甲方: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蓋章)
丙方:_______(蓋章)
丁方: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