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小金庫承諾書

“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小組:

自查小金庫承諾書

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着眼於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持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對於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具有重要意義,也是集團公司繼續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發展質量的必然要求。爲全力配合集團公司和中色國貿搞好這次“小金庫”治理工作,在此,我鄭重承諾:

一、充分認識“小金庫”問題的危害性和治理“小金庫”的重要性,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全力參加,不敷衍塞責,不疏忽懈怠。

二、以中色財〔2015〕57號《關於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有關通知》要求和羅濤總經理在集團公司視頻會上對中國有色集團“小金庫”治理工作進行的動員部署爲指導,根據中色國貿“小金庫”治理工作相關安排,依照《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和《關於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有關通知》中對“小金庫”的詳細界定,組織對本部門(公司)的“小金庫”情況進行深入徹底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情況。

三、一旦發現本部門(公司)存在“小金庫”將立即封存,停止運作,並在9月15日以前納入本單位法定賬簿管理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不以任何藉口拒絕清繳或拖延。

四、全力配合中色國貿組織的對本部門(公司)進行的專項審計或檢查,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五、實事求是,誠實守信,不隱瞞欺詐,不營私舞弊。

以上承諾,本人必將恪守。若本人在這次“小金庫”清理活動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爲,甘願承擔一切後果。

單位:

承諾人:

二〇一〇年八月 日

“小金庫”自查自糾承諾書

公司清查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xx-xx[2015]xx號《關於開展“小金庫”專項清查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和公司“小金庫”專項清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安排,我單位認真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清查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現對我單位專項清查治理工作作如下承諾:

一、我對本單位上報的“小金庫”自查自糾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二、如對我單位進行重點檢查,我單位向檢查組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

三、今後工作中,我單位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一切應繳財務資金及時足額上繳財務,絕不截留、擠佔、挪用、坐支;執行統一的津貼補貼規定政策,不違反規定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給職工發放津貼、補貼、獎金、福利;遵守賬戶管理規定,按照規定用途使用賬戶,不違規開設銀行賬戶。

對以上承諾,我單位及本人願意承擔相關責任,對本單位報送的“小金庫”治理自查自糾結果負領導責任,如有違背上述承諾的行爲,願意接受公司對單位及本人的任何處分。

財務負責人簽字: 主要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小金庫”治理自查自糾情況承諾書

我單位按照《山西省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晉紀發[2015]21號)的要求,對本單位“小金庫”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通過自查發現,我單位共私設“小金庫” 個,涉及資金 萬元。現鄭重承諾:我單位自2015年以來“小金庫”問題僅限於所報《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反映內容,如發現我單位存在填報報表以外的其他“小金庫”問題,願接受對我單位的經濟處罰,願接受對本人的黨紀政紀處理。

承諾單位(章):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小金庫”自查自糾承諾書

集團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我單位(部門)“小金庫”自查自糾工作已經全面結束,現就自查自糾工作有關會計資料和其他相關情況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部門)已經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有關文件要求,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對本單位(部門)上報的自查自糾報告的真實性完全負責。

二、對我單位(部門)上報的“小金庫”自查自糾相關報表、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三、上級對我單位(部門)進行復查和重點檢查時,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

四、“小金庫”自查自糾結束後3日內,對本單位自查自糾結果進行公示,接受職工羣衆監督,同時,一併公佈集團公司監督舉報電話(0533-5851125、5851324)。公示時間不低於15天。

五、今後繼續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制度規定,絕不以任何形式設立“小金庫”。

以上承諾若有違反,甘願接受組織任何處罰。

單位(蓋章)

行政負責人(簽名):

財務負責人(簽名):

2015年8月27日

小金庫自查承諾書

市治理“小金庫 ”工作領導小組:

我單位按《關於在全市開展“小金庫 ”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xx-xx號)文件精神,上報了相關自查表,現鄭重承諾如下:

我單位上報的《“小金庫 ”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單位銀行帳戶情況表》、《財政票據管理情況表》是真實的、全面的、準確的,無隱瞞不報現象。如有虛假,願對照有關財經法規和黨紀政紀接受處罰。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xx年xx月 xx 日